※ [本文轉錄自 WesleyHope35 看板]
作者: fangxiang (Aimes-tu beaucoup) 看板: WesleyHope35
標題: [轉]又有騙錢事件!請大家多多留意
時間: Wed Jul 16 22:23:27 2003
又有騙錢事件!請大家多多留意
轉寄同事的親身經歷。(2003.06.20)
生活中真是充滿著考試,請大家小心注意。
這是一個六月20日所發生的騙局
人物:
我
我太太
假學校老師---陳老師
假地檢署檢察官 ---楊檢察官
假警官 ---黃警官
假警察 -----
ART I
今天(6/20)中午12:45有一位自稱我兒子的老師打電話給我-說我兒
子今早上9:30因扁桃腺發炎向他請假要去看醫生,
在10:30警察來學校找他說:我兒子他闖紅燈撞傷人之後逃逸,現不
知去向我們正在尋找他
我問老師他的大哥大呢?老師回答:6月15日起學校規定老師與學生
都不准帶大哥大上課,現在他的大哥大也被我扣留
而自稱老師者也說他依照學校規定所以他現在身上也沒有大哥大,
所以我無法與他直接連絡.
正在通電話中突然有人高喊看到我兒子出現在打電話趕快將他抓起
來銬上手銬,
警察說:我叫您兒子跟您講話
我只聽到一個很驚嚇的哭聲,我大聲喊叫他不要哭跟我回話,
電話已被自稱警察搶走並告訴我:您兒子向同學借車無駕駛執照,闖
紅燈撞倒路人又沒有將傷者送醫,如果被送法辦將會處兩年徒刑,
警察說:為了不讓您兒子有不良記錄,我將借車同學找出來與傷者
合解但需80萬元,
之後又有一位自稱黃警官接著說:傷者很嚴重需在下午1點10分緊急
開刀
當我告訴他我兒子暑假才要去學開車,不可能做出這種事
黃警官還教訓我, 他們辦多少類似的案件,家長都認為孩子不
可能,可是到警局時才曉得孩子在外行為.
黃警官又重複說:為了不讓您兒子有不良記錄,我將讓借車同學與傷
家和解,傷者
必須在1點10分緊急開刀,如果在1點10分之前電匯50萬元就可以與
被害人和解,
他還告訴我郵局帳號,要我趕快在1點10分之前匯錢否則將我兒子送
地檢署法辦,
我問黃警官傷者的傷勢
黃警官說:
傷者是一位高中生雙腳骨折及顱內出血.我又一次要求跟我兒子講
話(因第一次我只聽到很驚嚇的哭聲)
警官說:您兒子已被帶上警車不讓我有跟他說話的機會,
我問黃警官50萬和解以後不會再有麻煩,
黃警官說:他為了不讓我兒子有不良記錄,找車主與傷者和解所以我
們家屬都不能出面,否則他們會被發現違法辦案.
黃警官咄咄昨昨逼人要我趕快去匯錢.
當我在跟他們通話中我心中就有點疑問:
我兒子雖然住校每星期回來他都會讓我了解他生活
我兒子只有機車駕照沒有汽車駕照,如果他騙我說是騎機車撞到人
或許我會相信
在跟警察談和解金額時,兩位警察說的金額不同(自稱警察說80萬,
自稱警官說50萬)
當我詢問傷者情況:雙腳骨折及顱內出血,講得那麼嚴重,50萬就能
和解放我一馬嗎?
從12點45分接到電話到1點10分他們逼我匯錢,我為了救孩子心切,
沒有思考的空間
我給他們我與我先生的大哥大號碼,(他們都不跟我先生聯x絡),
此時,我打電話給我先生要他向學校求證,另一方面我帶大哥大在身
上要去提款,
自稱桃園地檢屬楊檢察官來電問我錢匯來了沒?還提醒我只剩10分
鐘,我告訴他
你們要的是50萬而提款機一次只能提3萬總要給我時間,我在等我先
生與學校聯絡結果,這時學校總教官來電,電話中,兒子說:媽媽我沒事
因此我已知道我兒子沒有撞人,這是一場騙局
這時對方又來電催促,我回他:我認為我兒子做錯事應面對法律的制
裁才會長進.他們或許已知被識破就沒再來電.
ART II
中午時,我太太打電話給我,當時,我正在公司附近吃午飯
我太太說:兒子無照駕駛將人撞傷,內出血及雙腳骨折為了不
讓我兒子有不良記錄他將借車同學與傷家和解警察說要匯50萬,......
我: 該死,叫他不要開車,偏偏去開車,我馬上回去處理
回到公司之後,我打105查號台查出學校的電話號碼,打電話到教官
室,恰巧是總教官接電話
我說: 我是學生xxx的家長,我太太剛剛接到電話說有人要我
們馬上匯50萬,因為我兒子無照駕駛,將人撞傷 .........
教官說:
他們辦理過類似的案件,叫我們暫時不要匯款,他會派人去找我兒子
.............
我說:我現在要去學校,有任何事情請打我的大哥大xxxxxxxx或我
太太大哥大xxxxxxxx
我 打電話給我太太告訴她學校教官正派人去找我兒子
在高速公路上,打電話給教官: 現在情況如何 ??
總教官:派人去宿舍找,人不在,可能在教室,請不要匯款
打電話給我太太:現在還沒找到兒子,請以籌錢為緩兵之> 計,拖延匯
款時間
再打電話給總教官,總教官說:您兒子在這裡,要不要和他說話
我兒子:我在上課,我很好,沒事
此時,我心頭的一塊石頭終於卸下來
打電話給我太太:兒子已找到沒事
我太太說:我也接到兒子的電話............
**********************************************************
*******************************************************
PART III
在事情發生當中,沒有時間讓您做各方面的考量,事後回想起來,有
很多疑點:
註一:假老師的角色讓家長誤判學校方面已就近協助處理,使人沒
有戒心
註二: 假檢察官/假警察:他們具有公權力,處裡此事可大可
小,尤其是自已親人
是有錯的一方,所以在他們屢次來電催促您匯款,否則,他們將依法
辦理時,您為了保護親人就會加速匯款動作
註三:從知會此事到限定匯款時間很短,並一直以電話催促是否已匯
款,如不匯款將公事公辦,使您承受壓力且無法立即做驗證此事是真是
假,雖然,報上曾經登載類似的案件,但在半信半疑情況下,尤其此事
與自己的親人有關,很容易讓人心生恐懼,而屈服於歹徒的指令
註四:對方一直沒有留個人手機號碼或服務單位電話號碼,縱
使,留給您服務單位的電話號碼也可能是假的,可由104 或105查號台去
查詢
他們所說的單位的電話號碼做驗證
註五:故意讓您聽到親人的哭聲,讓您心慌而不知所措亂了方
寸
註六:歹徒不太喜歡與男人談判,因為女人愛子心切,會在驚慌中儘
速將款項匯出
註七:楊檢察官自稱桃園地檢署的檢察官與兒子的學校為同一地區.
使您很容意誤信,不疑有他
註八:一般非死亡案件,應該會由警察單位做筆錄,然後送公文到地
檢署.檢查官似
乎不會在這個時候出現---如有任何疑問,請懂得法律常識的朋友說
明
後記:
我太太將所提的現金去郵局回存時,該郵局的人員說,他們碰過兩個
案例且告訴當事人,這可能是騙局,應再做確認動作,
但歹徒所限定的匯款時間很短,在無法查證之下,當事人為了保護親
人寧願相信此事可能是真的,在急亂攻心之下,就把錢匯出
請儘量將此信轉傳,以免有人繼續上當
James /Karen 06/22/20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142.95
--
勝過一百年的為惡的,
是花一天的時間冥想.
勝過一百年的無知的,
是花一天的時間反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1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