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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可能不太看國外運動聯盟 很多情形都沒有搞很懂 我直接回比較清楚 對了以下討論的前題是建立在 聯盟賽第一季結束之後(10月) 會進行之前所建議的大幅度合約制度改革 ※ 引述《CopyRight (還不如踩場地雷比較實在)》之銘言: : 無聊來算無花果隊的數值 (7~8月) : CopyRight 20 11.76% : deepspirit 45 26.47% : ciwx 33 19.41% : JimAbbott 46 27.06% : goshassault 13 7.65% : bjo4fu6 13 7.65% : 共 170場 : 用算我們隊獎金的算法算(W+2,L-1) 170場的期望值為+85 : CopyRight 7W13L + 1 1.18% : deepspirit 23W22L +24 28.24% : ciwx 16W17L +15 17.65% : JimAbbott 28W18L +38 44.71% : goshassault 4W 9L - 1 -1.18% : bjo4fu6 7W 6L + 8 9.41% : 我覺得複數約本月要比前一個月薪水高的話, 會不會長久下來造成聯盟破產 : (其實並不會,只是隊長的負荷一個月比一個月高.....) 換約的時候就不用一定要比上個月高 只是簽新約的時候要計算該選手的薪資下限 : 簽複數約跟簽單月約的選擇情況: : 簽複數約: 下個月要比這個月多100P : 簽單月約: 下個月可能被別隊簽走, 我要多20%保住該選手 不管簽哪種約 到期了都有可能會被別隊挖走 多花20%保住選手的附加條件 必須在當初簽約時勞資雙方都同意才可執行 : 兩個選擇都是越來越要多花P幣的呀~~ : 有沒有可能有薪水變少的狀況呀? : 這樣長期發展下去, 我猜可能的狀況有: : (1)大家都集中火力(P幣)在保住自己隊的明星選手 其實可以變相思考 去挖那些薪資下限很低的潛力股 舉個例子(個人觀點) 轟天雷的lka跟jayyoung月薪都不高 而且倚重程度也不到15% 可以用最底薪就簽下 這兩位都是歷史經驗相當豐富的選手 (當然可能有個人時間無法配合的因素在) 或是 挖別人的明星選手 下面有說明 : (2)大家都無法長期簽下明星選手, MVP只好淪落自由市場打游擊. 我覺得這是最有趣的地方 當一個選手被過度倚重之後 隊長必須頭痛下次合約到期之後是不是簽的下來 不過相對的 其他隊要挖腳也必須要有相當的財力才行 例如上篇我假設的jord例子 簽新約複數約第一個月就至少要5500 不過以轟天雷目前的薪資結構其實是負擔的起的 但當一個隊伍裡面同時存在兩個以上倚重程度偏高的選手 換約的時候就會相當傷腦筋 要避免這種情形發生 在平時分配好出賽比例 盡量避免過度使用同一位 以轟天雷來看 其實不是其他選手沒有被排到上場 而是時常打到第二棒或第三棒就跟對手說掰掰 三位倚重程度高的選手通常都在前三棒出現 要改善這種情形 就把倚重程度高的選手出賽順序往後拉 讓其他選手平均分攤局數 但相對的也會增加比賽落敗的可能 : 另一個問題就變成, 如果明星選手跑到自由市場漂白之後, : 下個月任一隊都可以想用多少簽下來都可以嗎? 其積分/指數要如何計算才得宜? 合約到期之後 不管哪一隊要把該選手打包 都要計算該選手上一份合約期間內的倚重程度 訂出最底新 不過考慮到過度使用是原隊伍照成的 所以可以給原隊伍一點逞罰 其他隊伍只需要80%的底薪就可以簽下該選手 倚重程度35%的選手 原隊伍複數約最低底薪是9000 他隊7200 30% 5500 4400 25% 3000 2400 20% 1500 1200 (原隊伍有沒有優先續約權 要看當初舊合約有沒有附加) 如此 過度使用的選手原隊伍保不住的情形會大幅增加 也給了其他隊伍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6.238
goshassault:@@"""" 09/06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