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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前文po出來的時間 印度法院已經同意N社用3.65億美元抵押擔保以解凍資產 至於前文寫的"事件回顧"其實並不清楚 首先 印度施行強制性的預扣所得稅 未繳納必須(高額)罰款 由於外國人投資的預扣率較高 加以印度稅法和預扣規定繁雜 因此政府也提供各種免扣或減扣的項目 並准許申請各種不同名目的減稅證明 (跟我們的預扣差不多 可以提出證明你繳不到那麼多稅 以避免事後退稅) 我看到的欠稅有兩個項目 第一個是印度稅務機關認為N社利用(付給母公司的)軟體授權費+專利費逃稅 有不符合經濟特區稅務減免規定之處 因而低報稅繳 進而,當然也有不符合預扣稅減免的地方,所以要追繳並罰款 N社則主張他"漏報"的部分是符合避免雙重課稅的豁免部分的 至於前文所說「新法」的部分 是在說 Vodafone 透過開曼群島分公司向和記黃埔(港資)收購當地電信公司 印度政府認為雙方利用海外交易逃稅,V社則認為印度政府沒有管轄權 在法院判政府敗訴(沒有海外交易的管轄權)後 印度國會尻大絕立法讓政府可以對1962年以來涉及印度資產的任何跨國併購案徵稅(超猛 不過這個"新法"和N社這次的欠稅問題基本上是沒什麼關係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48.86 ※ 編輯: stalinone 來自: 1.171.48.86 (12/12 21:30)
Honorguard06:這大絕太威了 12/12 21:38
srafig4:印度法庭同意 Nokia 支付3.69億美元解封工廠 12/13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