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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uillac (波儀亞克)》之銘言: : 最近剛好再做一個日本酒稅案的報告 : 案件的裁決將燒酒與伏特加列為同類產品 : 而將燒酒與威士忌/白蘭地列為直接競爭產品 : 意思就是裁決機關認為: : 燒酒跟伏特加比較相似 跟威士忌則比較不近似 : 我想了很久 只想到可能是用酒類的顏色來做區分 : 因此想請問板上的大大 還有什麼樣的原因會這樣區分呢?? : 感謝大家 其實 這應該是觀念的問題 我去過立陶宛 那裡除了所謂的伏特加 還有另外一種列酒 叫做Samatra(類似的音 我不確定是不是正確的拼字 可是音似) 這種酒 根據當地人給我的介紹 最大的特點 是就酒抹在皮膚上摩擦 會有烤麵包 的香氣 這是一種用燕麥去蒸餾的酒 但是沒有過活性炭過濾 他們還認為 中國也很有棒的伏特加 我蠻驚訝 不過他們就是指雜糧類的白酒 ------------------ 雜糧類的蒸餾酒 沒有經過木桶陳放 都認為是伏特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4.43
Pauillac:感謝這位大大的解說 真是豁然開朗! 10/22 23:57
slang:放過桶子就變成威士忌了嗎? XD 10/23 09:21
Wanttobe5F:2樓....................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0/23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