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leryKid:呃前文提過了,A所使用的正常並非統計上意義,從前後文 07/18 10:38
→ ElleryKid:推斷,是平常在講的「正常」。也許對你個人而言,就算 07/18 10:39
不是說他使用的正常啦~這是我自己對正常的解讀方式。
畢竟平常在講什麼叫做正常,過於模糊主觀,因此找一個客觀的定義方式來討論正常。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0:40)
→ ElleryKid:不是統計上意義,正常不正常仍然是中性詞彙,但就大部份 07/18 10:39
→ ElleryKid:人理解並非如此。 07/18 10:39
那我們依然用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這總是一般用法了吧?
正常: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
換言之,不正常:特殊、有缺陷、不合一般常規。
至於頓號分隔所代表的意思,究竟是符合其中部分向就滿足,還是要完全符合才滿足?
這可以請中文程度好的大大來解釋。
我所學是只要符合其中部分就算滿足。
所以光憑「特殊」兩個字,就可以知道A大說:同性戀不正常
完全是描述客觀事實。
既然是描述客觀事實,怎麼會稱作歧視?
難道現在要來討論何謂特殊嗎?
→ ElleryKid:然後發表言論本身也是行為,不一定要是「動作」,這已經 07/18 10:40
→ ElleryKid:講過就不多談了。 07/18 10:40
發表言論本身是行為,但是仍要符合不公平的態度、以及輕視。
才可以判斷這行為。
不然反而變成斷章取義,只要有行為,任何行為都可以當作歧視。
並不是這樣對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0:41)
噓 chantal:已經從假裝討論演變成硬凹了。不噓不正常 07/18 10:40
我覺得相較說同性戀不正常,這反而更像歧視喔!
有不公平的行為,客觀討論就要被下價值判斷「硬凹」。
挺符合歧視的定義。
噓 m6990400:哇~又來囉~ 07/18 10:42
推 DoraeCookie:你的說法讓我想到法律用語「善意的第三者」代表不知 07/18 10:42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0:48)
→ ElleryKid:第一,我不建議你用自己定義去論述,先前就因為類似的 07/18 10:43
認為A大歧視的,也是用自己的定義去理解不正常三個字。
→ ElleryKid:情況才會被誤解不是嗎? 07/18 10:43
→ DoraeCookie:情的人,所以現實中善意=不知情嗎? 07/18 10:43
→ ElleryKid:第二,當原文是使用帶有評價性的用詞在說人「不正常」 07/18 10:44
沒有價值判斷,哪來評價?
上面有對正常與不正常的定義了,特殊即可稱為不正常。
至於如何證明特殊?所以我用了常態分配的概念證明特殊。
→ ElleryKid:而且只因為對方所屬的社會族群而這麼說,就是不公平了。 07/18 10:44
→ DoraeCookie:拿統計用詞套用在現實就是最大的錯誤 07/18 10:44
→ bellezabug:你好煩耶史哥 07/18 10:46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0:53)
→ chiens:「完全是描述客觀事實。」描述了什麼事實?請你正面回答 07/18 10:50
同性戀數量較異性戀(大部分)為少,稀少的自然稱為特殊啦@@"
是在常態分配的極端值。
有另一種分配圖不分左右,也就是沒有價值判斷的,那我忘記叫啥分配了= =
用那來描述會更貼切
極端即可稱為特殊。
→ ElleryKid:語言有它的模糊地帶,謹慎用詞總是比較好的。 07/18 10:51
→ ElleryKid:你要說原PO沒有隱含「缺陷」的意思,也不能說就沒這個 07/18 10:52
→ ElleryKid:可能性,不過「不正常」就一般理解下,讀來就是有貶義。 07/18 10:52
→ ElleryKid:是說你這篇某些用詞不修一下的話,我看又要戰起來了。 07/18 10:53
感謝提醒,這篇已經很認真地打亮了...
還會被模糊重點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0:55)
→ ElleryKid:這篇我就回到這裡,你保重。 07/18 10:53
謝E大
噓 domotorei:這傢伙就是喜歡用一些爭議性用詞來引起注意,別理他就好 07/18 10:54
我覺得相較於說同性戀不正常,這這反而更像歧視喔!
對我行為的誤解曲解的負面態度,可稱為不公平態度,然後因為這樣的態度噓我。
可稱為相待。
不公平的態度跟行為都有了...
這比較像歧視!
挺符合歧視的定義。
推 airlow:你回歸現實來講,不正常其實是有貶抑,要不你做個感受問卷 07/18 10:54
→ airlow:也許很多學術領域上這詞真的是中性,但聊天時出現這詞聽的 07/18 10:55
這邊有個關鍵
當在指控某人歧視的時候,就是在給人貼標籤了!
面對貼標籤這樣嚴肅的問題,不得不用嚴謹的方式來看待被貼的標籤。
所以我用字典定義的歧視,以及統計上的特殊。
完全是白紙黑字寫清楚,客觀而不主觀。
如果對於貼標籤的行為,還用主觀意識判斷對錯。
而非依據證據來看的話,那會造成許多的冤案。
貼標籤就好像在法律上給人定罪一樣,我想以客觀定義來解讀。
會比主觀的感受問卷還要嚴謹實際。
定罪絕對不是看問卷或是投票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1:05)
→ airlow:人還是會覺得不快 07/18 10:56
噓 domotorei:照你這種說法,你拿婚姻關係來攻擊我,不也是一種歧視? 07/18 11:13
有符合歧視的定義嗎?
何況我沒攻擊你,我是勸告你不要瓜田李下。
已婚女子與男版友高頻率互動<==瓜田李下
容易被誤會阿@@"
又沒有對你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 potent:照你的說法,那為什麼傳說中法官是你當呢XDDD 陪審團就某方 07/18 11:17
我沒當法官阿@@"
我只是個鄉民,即使要比喻,我也只是路人。
法官應該是版主
推 gaobonis:要是我說"原住民都不正常啦"你也覺得很中立嗎? 07/18 11:17
這句話沒頭沒尾,不清楚前因後果下我會詢問您。
所謂的原住民都不正常,是指哪方面?
精神?人數?血統?身體?觀念?想法?.....
有很多面向阿= =
→ potent:面來說也是一種問券投票,「法官」對法條的解釋也不一定會 07/18 11:18
→ potent:正確,不然怎麼會有人又往大法官去申訴呢 07/18 11:18
我想再版上,版主是警察兼法官應該沒有異議吧?
大法官可稱為站方,但是版主要判定違規可不會用投票的方式阿@@"
總不會發起投票,看幾%的版友認定違規這樣水桶吧?
→ Jojam:我相信原po以及我們在討論的不是統計上的"正常"定義 = = 07/18 11:19
摁我修改過了,我用的是教育部辭典定義的正常。
統計只是為了說明比例上可以被稱之為特殊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1:24)
→ potent:連專業的人都會有解釋錯誤的問題了,為什麼版友不能質疑你? 07/18 11:19
→ Jojam:我常常看你發的文 有些有道理 但這篇很硬ㄠ我推不下去 07/18 11:19
沒關係,謝謝大大的肯定。
大大有自己的想法觀點很棒啊!
不一定要與我相同,認為贊同的再推就好啦^_^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1:31)
噓 domotorei:「已婚女子與男版友高頻率互動」,你這帽子扣好大阿! 07/18 11:27
→ domotorei:還有,你昨天的推文,我老公都已經看過了,你要解釋, 07/18 11:28
→ domotorei:請你自己去找他解釋吧! 07/18 11:28
我不需要向他解釋阿@@"
我又不是他老婆= =
噓 domotorei:當你一知道我是人妻,你那種態度就是一種不公平的態度, 07/18 11:31
沒有不公平阿= =
我又沒有因為你是人妻對你比較不禮貌,或是大聲或是啥的不公平態度的行為。
→ domotorei:不然我何須對你的推文感到如此憤怒? 07/18 11:32
你為什麼要感到如此憤怒應該問自己會比較清楚。
但既然你問我了,那我說說我的看法,我認為...
你會如此憤怒只是「你沒辦法接受我不順從你」
你的想法你的觀點,我並沒有一概認同,所以無法滿足你被順從的需求。
也因此你才會如此憤怒。
如果你覺得不是這原因,那您自己知道是什麼原因,不用再問我。
畢竟其實我沒有很想知道@@"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1:35)
→ whereangel:一整串看下來感覺FinalAce贏了 07/18 11:37
喔
噓 domotorei:我何德何能要你這麼偉大的鍵盤法官來「順從」我這個小小 07/18 11:37
→ whereangel:蘇美只有一個死忠粉絲,FinalAce有好多@@ 07/18 11:37
樂勝~欸?只有一個嗎?
→ domotorei:女子阿? 07/18 11:38
→ whereangel:一發文就召喚出來,其實是想引起FinalAce注意嗎....? 07/18 11:38
D大你看啦!早就跟你說了瓜田李下。
果然有人誤會了吧?
拜託你別再追我的文了好嗎= =
不只你生氣,我更困擾阿@@"
現在誤會只是粉絲,要是再被誤會更嚴重我就要暈倒了= =
三人成虎、瓜田李下。
麻煩請自重。
→ domotorei:總之,你的行為我已請版主協助裁決,不再回應。 07/18 11:39
好的,希望您做到。
→ whereangel:還有,這篇上色上太多看得我眼睛好痛,看不懂要表達啥 07/18 11:39
是阿,還在練習上色中。
之前因為沒上色的習慣,都被模糊重點來戰。
明明說過的被腦補成沒說過。
沒說過的被腦補成有說過...
我學乖了,練習上色!
過渡期啦,傷眼抱歉~
噓 gaobonis:"光憑「特殊」兩個字,就可以知道A大說:.." 話都你在講 07/18 11:39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1:45)
噓 dsio:你好不正常啊,不是男的嗎?把女版當個版啊 07/18 11:42
謝指教,我是男的,我沒把女版當個版。
推 chunning1202:反同性戀的人也可憐 事實是有些人尊重同性戀但他們不 07/18 11:44
對A大來說,或許該說「不接受」同性戀會比較符合。
他其實也沒反對,只是無法接受。
頂多就是沒正沒負的0,中立概念。
不到反對的程度。
→ chunning1202:覺得這對他們來說正常啊!板友一堆家庭觀念迥異的也沒 07/18 11:44
→ chunning1202:在說對方歧視 怎麼說到同性戀就開始扯歧視了 07/18 11:44
明明沒不公平的態度對待,卻硬要被說歧視。
或許詞彙被誤解誤用,就能拿來無限上綱吧!
推 chunning1202:承認有些反同性戀者會講出人身攻擊的話 那去鞭他們== 07/18 11:47
的確打錯人了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1:55)
推 harpe:推樓上 07/18 11:51
推 lezhwa:應該沒有人指著家庭觀念不同的人說:你不正常!吧? 07/18 11:51
推 whereangel:推 chunning1202 07/18 11:52
推 gaobonis:chunning1202你又繞回去爭執一開始的地方了。在公開討論 07/18 11:58
→ gaobonis:的場合對非我族類你可以說"不一樣",但是不能說不正常, 07/18 11:59
→ gaobonis:因為這有把自己這邊佔益的部分劃歸為正常的企圖。 07/18 12:00
→ gaobonis:更不用說使用一些操蛋的假統計科學來包裝這個字眼。 07/18 12:02
^^^^
XD
→ sky2001:大學初統去修一下 統計的分配只講機率大小 哪來正常不正常 07/18 12:04
→ sky2001:沒有知識又愛現 整天立異以為高 我看你還是上o2虧妹就好 07/18 12:05
統計是為了解釋特殊,正常的定義中有包含不特殊
解釋了特殊就能推導回正常。
這已經不是統計的問題,而是中文與邏輯的問題0.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2:1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2:11)
噓 cvoa1026:你很夯噯 真的不是你個版,可是一直看到你~ 07/18 13:24
我熱愛討論咩~
念書的時候學校也不是私人家教對吧?
上課的時候還是特定幾個同學踴躍發言阿@@"
常看到特定同學發言,可以解讀成:他們把學校當成私人家教班嗎?
當然不行吧?
反過來想,為什麼其他同學不願發言表達意見?那是他們自己沒有使用發言
的權力阿@@"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3:27)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3:27)
→ sharon0627:請去NTU板搜尋"其實甲甲沒那麼容易喜歡你 07/18 13:34
推 AGODFATHER:好啦 那三個意思誰知道你用詞是哪個含意 07/18 13:44
→ AGODFATHER:就沒有別的詞可以替代嗎 避免誤解很正常吧 07/18 13:45
推 earlwu:正常阿,常常會說那些考100分的怪物都變態 07/18 13:50
→ summeruse:樓上 那麼根據國語辭典 那是罵人的意思囉 07/18 15:20
根據國語辭典,變態可以有這種解釋:變成不正常的狀態。
如同我的說法,成績普通在中間的人稱作正常。
成績特別好或特別壞可稱為不正常。
那麼此時用變態來形容成績好的人「不正常的狀態」,是非常合理的,而非罵人。
您用國語辭典了嗎^_^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5:23)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5:24)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5:26)
噓 sky2001:請問中文所有的意涵都可以在教育部辭典得到正解嗎? 07/18 15:35
常用通用的正式用法幾乎包含了。
→ sky2001:甲甲 689 609 蛆蛆 這些顯有貶意的用詞教育部辭典有嗎? 07/18 15:36
甲甲其實是外來語,甚至說是方言(台語的音譯)
另外兩個數字不是中文
蛆蛆怎麼了?
總歸來說,您所舉例的四個詞彙都不是正式的中文用語
(公文上、法條上、外交上會用到嗎?)。
好比當初有位粉絲用火星文寫信給王建民的信件一樣。
既然非正式用法,辭典嚴謹,找不到也是很正常的。
畢竟這些詞彙興衰一時,不見得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經得起考驗、夠多人用的正式用法
自然會被列入吧?
我舉個例子好了:龘這個字是中文無誤吧?
找不到啊!因為他不夠泛用,你這輩子搞不好連看都沒看過,
更別說誰會去用到這個字,辭典本就是工具書。
幾乎用不到的中文,或是此一時彼一時的網路用語。
自然是不會列入。
今天正常、歧視這兩個詞夠多人用,也是正式中文用語,使用辭典的解釋再洽當不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16.165 (07/18 16:17)
噓 youdeserveit:沒人想看你的辭典~~還是不懂嗎? 07/18 16:09
不是我的,是教育部的啦~
對了現在改定義依據了耶~依據聯合國的~
推 chunning1202:我沒跟到整個討論串 所以我也不知道一開始的地方是啥 07/18 16:12
推 cynthia1207:我想我不會去對班上的第一名說你不正常,語言的使用我 07/18 16:43
→ cynthia1207:想約定成俗還是多數,不然大家就都講牛ㄗˇ褲了 07/18 16:43
糟糕重點其實是歧視...
推 xerady:FA大你不正常~ 07/18 16:57
已哭~
→ montan:你的中文不太好喔....頓號的意思就是要完全符合才算,頓號 07/18 19:11
→ montan:跟「和」的意思是一樣的。如果要「部分符合」的話,應該用 07/18 19:11
→ montan:「或」這個字才對 07/18 19:12
這...請問你昨天吃了哪幾餐?
早餐、晚餐、中餐。
頓號分隔的每個部分都算是你昨天吃的「幾餐」
不用三個加起來才算數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28.20.31 (07/18 19:34)
→ montan:在你舉的問題中,頓號不就是「和」的意思嗎? 07/18 19:36
→ montan:請問你昨天吃了早餐、午餐「和」晚餐中哪幾餐? 07/18 19:37
這個問法的回答可以是部分,例如:我只吃了早餐。
→ montan:請問你昨天吃了早餐或中餐或晚餐中哪幾餐? 07/18 19:37
這個問法的回答依然可以只回答部分,例如:我只吃了晚餐
→ montan:你覺得這兩個問句哪個對? 07/18 19:38
所以用和、用頓號,無法解釋完全符合的概念阿@@"
這兩個問題方式不同,可是回答的答案都
不需要完全符合
早午晚三餐都有吃才能回答阿@@"
噓 plusonezero:歧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07/18 20:01
→ plusonezero:“正常人”會把重點放在態度而不是相待吧 07/18 20:01
→ plusonezero:不公平的具體行動XDDDDD 07/18 20:01
→ plusonezero:根本是謬論 07/18 20:01
正常人,會每個部分都檢視到。
不會只管把一部分抓出來當重點,重點只要滿足了就認為符合。
您做過是非題嗎?
是非題的敘述是不是要敘述中全部因素完全符合才可以回答:是?
那問你個案例是不是歧視(是非題),是不是要這個案例完全符合歧視的定義
中每個部份才叫做歧視呢?
噓 milannakao:你怎麼這麼喜歡把重點放在旁枝末節來吸引大家注意呢? 07/18 20:39
沒有阿@@"
噓 sakimo:缺你老木 07/18 21:40
回樓上M大嗎?他可沒得罪你0.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61.228.20.31 (07/18 22:55)
噓 j861032:中文字典的解釋無法包含到所有社會意義的脈絡 07/19 00:39
但是可以為討論的主題下定義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