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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大家好~ 首先就以下資料簡單說明(詳細放在文末) 在1990年5月17日,聯合國的世衛大會正式的把同性戀由當時的疾病名冊中移去, 亦即意味著世衛聯合國不再視同性戀為任何的疾病不正常。此決定同時代表著世衛 並不認為同性戀需要任何的治療,而且代表著世衛認為同性戀是人類性向中的一種自然現 。 發表"同性戀不正常"為歧視且引起紛爭的議題。可依板規15.處分 拿字典進行字義字面上的辯解認同該言論,等同歧視同性戀違反板規。 X5 7/18 Anderens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1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1 7/18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1 7/18 Anderens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7/19 Anderens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7/19 Anderens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4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1 7/19 Anderens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2 7/19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1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1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XX 7/20 FinalAce R: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Anderens發表"同性戀不正常"言論是違規行為, FinalAce引經據典表達"Anderens說同性戀不正常不為歧視"同樣是違規行為, 各警告一次,若下次以相同議題再犯以板規15. 水桶半年~永久處分。 本人並非人權、社運或任何團體工作者,僅就所查資料跟維護看板秩序做出裁決。 爾後有類似爭議話題會視情況予以警告或鎖文停止,伺機再犯則嚴懲。 目前從小蝦板主收到檢舉案進度 9/20件 並一一回覆。 上任後新收6件處理0件,待積案處理完畢會開始進行新案。 剩餘11件皆為同一人所寄, 若其他板友(除了寄11件的)板友曾經寫檢舉信給小蝦板主未收到回覆或公告未懲處, 煩請來信。 下頁有詳細資料 在1990年5月17日,聯合國的世衛大會正式的把同性戀由當時的疾病名冊中移去,亦即意 味著世衛和聯合國都不再視同性戀為任何的疾病或不正常。[102]此決定同時代表著世衛 並不認為同性戀需要任何的治療,而且代表著世衛認為同性戀是人類性向中的一種自然現 象 在把同性戀從疾病名冊中移除後的廿二年,2012年5月17日,世衛註美洲的辦事處, 泛美洲衛生組織,就性向治療和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 向全球發表一份用詞強烈的英文聲明 《為一種不存在的疾病治療 ("Cures"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 聲明強調,同性戀性傾向仍人類性向的其中一種正常類別,而且對當時人和其親近的人士 都不會構成健康上的傷害,所以同性戀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或不正常,並且無需要接受治 療。 世衛在聲明中再三指出,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不單沒有科學證據支持其效果, 而且沒有醫學意義之餘,並會對身體及精神健康甚至生命形成嚴重的威脅, 同時亦是對受影響人士的個人尊嚴和基本人權的一種侵犯。 世衛亦藉發表該聲明提醒公眾,雖然有少數人士可以能夠在表面行為上限制表現出 自身的性向,但個人性傾向本身一般都被視為個人整體特徵的一部分和不能改變; 所以,是十分重要的去,阻止採用那些視同性戀為「偏差」 或「選擇」並且因而可以透過「意志力」或「治療」去改變的理論。 聲明內容同時譴責提供性向治療的醫護人員,是把他們自己與社會偏見看齊, 並且反映這些醫護人員對個人性傾向和性健康議題的絕對無知。 世衛亦提醒各國的醫護人員,如果向同性戀者指出他們是 患上「缺陷」並且需要尋求改變,是等同於違反醫學道德操守的第一道原則: 「首先,不要造成傷害(First, do no harm)」。 世衛同時透過聲明呼籲各地政府,應強烈反對當地的診所和醫院提供性向治療, 並應立法懲處或制裁提供性向治療的醫療機構。 世衛並且建議各地政府應多向公眾進行個人性向教育, 以消除公眾對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歧視。 -- ☆ WomenTalk ★ 女孩兒聊天好去處,喜怒哀樂不限話題 ^^ ♀feminine_sex♂ 女性性板~ 生理/心情 有疾病、性事困擾 都歡迎討論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40.10
dnoteb:版主 你似乎警告到一個永久水桶的使用者.....(汗 08/09 13:02
我知道~這是兩回事。按照事實做出做出判定,也可當作判例
lokiishere:我還以為我記錯了XD 08/09 13:02
imfeather:我還以為他回來了 08/09 13:02
chiens:辛苦了~ 犯了其他條還是要提醒一下,起碼給其他人一些提點 08/09 13:04
yvonne60226:辛苦了! 08/09 13:07
darz113:謝謝版主^_^ 08/09 13:09
eineTasse:推! 08/09 13:12
sky2001:推 一罪一罰 某人又要去組務洗板申訴囉 08/09 13:22
momogi1105:因為之前積的申訴太多了吧XD 08/09 13:31
Lyy:不推不行 08/09 13:31
shinome:用力推!!!! 08/09 13:33
darkhoshi:推~~~~~~~~~~倒生魚片(/ˊwˋ)/~ ╧╧ 08/09 13:36
moka:到底剩下的檢舉信 還有多少也是檢舉他XDDDD 08/09 13:38
likeyou2:推 08/09 13:38
tsukasa22:這篇發了又有人要去那邊洗版 大家小心一點別被釣到XDDDD 08/09 13:43
ll35566: 08/09 13:46
yi0313ru:推 08/09 13:49
rakuin:推 08/09 13:54
dcfc:\⊙▽⊙/ 版主辛苦了 08/09 13:58
yaokut:不認為這樣有什麼不當,一罪一罰 08/09 14:06
yaokut:也可以讓其他人知道判定標準 08/09 14:07
是的~最主要是建立"判例" 往後可參考或當作依據
chiehdis:推!!!版主英明!!! 08/09 14:20
toopure:推 一罪一罰 辛苦板主了! 08/09 14:23
summeruse:辛苦了 08/09 14:33
Passive:差點被嚇哭 08/09 14:38
wtao: 推"判例" 不要學 台灣的法官都引用自己愛用的法條 08/09 14:44
clowve:感覺比我寫論文還累 板主辛苦了 08/09 15:29
weismiley:爽! 08/09 15:55
ee430:辛苦了 08/09 15:59
tetfreeago:一醉一罰也可以寫在同一篇吧? 08/09 18:45
yaokut:所以只要是同一人,即使是不同時間犯的或者不同時間判決 08/09 19:53
yaokut:都要寫在同一篇嗎? 08/09 19:54
Anderens:這資料有看過呀。但是我並非是以醫學上的健康來區別。 08/09 20:15
如果是自己"認為" 就會引起"歧視"的爭論,所以以後請不要發表這樣的言論^^
Nadialove:推版主辛苦了 08/09 20:21
※ 編輯: maxxsu 來自: 219.85.40.10 (08/09 20:46)
Einnam:板主英明 08/09 21:34
lezhwa:推~~ 08/10 00:13
almondchoco:讚啊!!!! 歧視同志和少數的人才該被歧視吧 呸 08/10 00:24
Anderens:其實這不是「只有我」「認為」,如果日後因此被認為歧視 08/10 00:35
Anderens:而被水桶,那我也認了。 08/10 00:36
Realthugz:你認為很重要嗎? 08/10 00:44
Anderens:你覺得重不重要,不影響我覺得重不重要。 08/10 00:50
shinome:不管這是不是只有你認為,事實上同志就是不該被歧視,你要 08/10 01:02
shinome:怎麼認為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在這裡做"你認為"的那種 08/10 01:02
shinome:發言就是會引起歧視的爭論會犯版規,你只要明白這點就好 08/10 01:03
sharon0627:你覺得很重較就照發表沒關係啊 08/10 01:08
sharon0627:會不會被版規處理就是另一回事了 08/10 01:09
ElleryKid:那些歧視的人也認為不是只有自己這樣想啊XD 08/10 01:23
yaokut:你認為一個是歧視的行為不是歧視,並不重要阿 XD 08/10 19:09
yaokut:因為事實上,很多用著歧視的字眼批評別人的人都不會認為自 08/10 19:10
yaokut:己有錯,錯的是別人無法接受他們觀點阿 (笑 08/10 19:11
shounyuh:感謝版主..... 08/11 21:51
blackblissxx:推版主!!!讚啊!!! 08/12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