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6m3kimo5566: 你假設太多了 05/01 02:47
噓 a000000000: 你字好多 我猜你幫狼師護航05/01 02:48
→ orange7986: 太長了 05/01 02:48
有意義的討論通常都很長
→ serding: 好長...05/01 02:48
推 funkD: 推個 專業文05/01 02:48
推 wen12305: 五樓狼師05/01 02:48
推 susuqi: 好長 但我看完了 05/01 02:48
→ orange7986: 教主先知05/01 02:48
推 simon0131: 大家都知道法律途徑不能走 所以開始訴諸道德阿05/01 02:48
推 g581637: 狼師系05/01 02:49
→ barbarian72: 很多廢文也很長05/01 02:49
噓 evaji548: 閱 05/01 02:49
噓 sali921: 國一的女生 被你說的好像20歲的女生 台灣法律都這樣??05/01 02:49
首先,我假設女方是滿16歲。這開頭就討論了。
如果女方是國一,那就可以透過法律解決了。
→ susuqi: 大概懂你的意思了 法律有他的極限05/01 02:49
→ susuqi: 人有人的玩法05/01 02:49
推 peterwww: 收集證據要緊 比方 批踢踢上的信箱 照片 之類的05/01 02:49
噓 usgg: 不要再講如何證明有無違反意願了 嬰兒被強姦 你覺得呢?05/01 02:49
嬰兒沒有意願可言,自然無法違反。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有一條「與未滿16歲者性交罪」,就是處理這個問題。
推 kuromu: . 05/01 02:50
噓 s6525480: 你誘我讀完05/01 02:50
推 PowerCable: 幫你補血 這論點確實 05/01 02:50
推 nnlisalive: 鄉民不會接受超過1.5頁面的文章的05/01 02:50
※ 編輯: jazz5566 (123.193.228.17), 05/01/2017 02:51:19
→ susuqi: 嬰兒那就是真的犯法吧05/01 02:50
→ event1408472: 原來05/01 02:50
推 ariel780102: 靠...原本以為看id大概是廢文,但是這篇我看完了長了 05/01 02:50
→ ariel780102: 一點知識@@法律真是深奧啊05/01 02:50
→ usgg: 再者 如果作者有精神問題 法律上要加入考量05/01 02:50
→ trywish: 鄉民都私心希望是小說劇情呀,不走這條路,根本沒得走。05/01 02:51
→ trywish: 當然希望是希望,反正就分成一邊相信小說,另一邊再勸不05/01 02:51
推 markban: 說得好 05/01 02:51
→ minejel: 說了這麼多 應該雙方關係是持續很久所以才會想考中文系05/01 02:51
→ trywish: 要強出頭結果被吉。當然也有人乾脆叫那些相信的出來吉05/01 02:52
推 susuqi: 也有人私心希望是走父母有罪和師生戀的劇情啊05/01 02:52
→ jiern: 政府已經認證 作者是性侵案被害人05/01 02:52
→ valenci: 你有什麼充分的東西去認為嗎?05/01 02:52
→ paopaotw: 我看網路上的書摘 有說老師的學生大部分都是高中生 但她05/01 02:52
推 chingchenlp: 好文,解決得很多疑惑,謝謝05/01 02:52
→ susuqi: 喔喔 社會局認證 05/01 02:52
推 Tigerman001: 其實還是法官說了算,因為雙方的地位不平等 05/01 02:53
→ chingchenlp: 作者好像有跳級05/01 02:53
→ paopaotw: 只有13歲..那為什麼不乾脆在小說中設定他是國中老師? 05/01 02:53
→ minejel: 而雙方感情出現問題 也應該是讀了中文系一兩年以後的事05/01 02:53
推 siahlin: 專業推 這垃圾顯然也很明白05/01 02:54
→ Tigerman001: 但人都死了....真的無法舉證當時的心態05/01 02:54
→ soria: 用小說情節講法律……這也太荒謬05/01 02:54
→ valenci: 上面講政府認證是什麼意思?又沒經過法律。就算定讞,就 05/01 02:54
推 peterwww: 在法律上他逃得了 就讓我們用超法律來制裁他05/01 02:54
→ valenci: 絕對而言也不可能擔保百分之分沒有出錯的「可能性」。05/01 02:55
推 susuqi: 除非有其他受害者吧 不然大概一個禮拜就換別的新聞05/01 02:55
推 Kamelie: 你寫得很清楚。我個人認為家長告狼師很難的原因, 而且受05/01 02:55
推 wallrose: 好文推,ptt法盲多別太在意 05/01 02:55
→ Kamelie: 害人反倒有可能被狼師的老婆告通姦05/01 02:56
→ jiern: 不然為何社會局及衛福部要求按性侵害法 不得家屬公佈作者名05/01 02:56
→ jiern: 字 還是兩情相悅=性侵害05/01 02:56
我想要講一下這個部份的荒謬點。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裡面,針對「加害人」有明確的定義,「被害人」沒有。
只有被「法院判決確定」的才是加害人,但是被害人只要「好像是」就OK了。
所以社會局的公告,並不能反推這其中一定有犯罪行為。
推 s6525480: 好險丫瀚努力證明自己清白 否則恐怕擋不住大作家一擊05/01 02:56
推 soria: 唯一的方法就是要確定他真的跟16歲以下的人發生關係 05/01 02:56
※ 編輯: jazz5566 (123.193.228.17), 05/01/2017 02:59:00
→ trywish: 一般利用權勢性交,除了權勢外,還有機會。如果小說說的05/01 02:56
→ trywish: 利用改作文的機會(在補習班),是可能觸法的。不過如果在 05/01 02:57
→ lucifiel1618: 社會局XD社會局算哪根蔥你還不如找淡水阿罵05/01 02:57
推 XXXXman: 你講的跟我律師朋友都差不多...唉...05/01 02:57
推 peterwww: 他無法再用老師的身分騙幹 就是一勝05/01 02:57
推 fujimoto: 專業5605/01 02:57
→ trywish: 家裡大概也很難。 05/01 02:57
推 chong17: 說得好05/01 02:57
→ lucifiel1618: 有沒有罪只有法院說了算,不要拿雞毛當令箭05/01 02:57
推 soria: 意願那個怎麼證明啊…只有年齡問題才能直接打擊他啊05/01 02:59
推 chingchenlp: 推 peterwww: 他無法再用老師的身分騙幹 就是一勝05/01 02:59
推 appoo: 沒錯,幸好這世界上不是只有法律 05/01 02:59
推 gary886: 你講的蠻清楚的,推論也合理,至於小說情節有多少為真,05/01 02:59
→ gary886: 才造成作者這麼大的創傷,真的沒有人能知道了05/01 02:59
推 kudo0930: 人死為大 本身就是最大陋習05/01 03:00
推 jbccx: 推05/01 03:00
推 chopper5566: 專業U文05/01 03:00
推 xusiligi: 推 05/01 03:01
→ gary886: 八卦真的很多沒法律常識的人在高談闊論05/01 03:01
推 Nodens:05/01 03:02
推 ALJAZEERA: 教主的推文讓人有點失望 05/01 03:02
推 f204137:05/01 03:02
推 aidaP: p錯了,過一陣子之後,換個名字出來一樣可以繼續幹。現在05/01 03:03
→ aidaP: 國中女生有幾個上ptt?兩年後升高中又是嬌嫩欲滴的天真 05/01 03:03
推 IridescentX: 這篇說的很清楚了05/01 03:03
推 ffreakk: 死的(written)法律無法解決 但總可以生出法律來解決或避05/01 03:04
→ ffreakk: 免這樣的事情 所以大家才需要一直討論05/01 03:04
推 sammnbv: 這篇專業好聞05/01 03:04
推 yuinghoooo: 法律就只能做到這樣了 05/01 03:04
推 serding: 我看完惹 7777705/01 03:05
推 littlejiali: 我沒看完,先退05/01 03:05
→ soria: 問題是她父母又不肯講 法律能做什麼 也是白搭05/01 03:06
推 lyu0001: 推05/01 03:07
推 ty1111: 推 05/01 03:07
推 shutout5566: 正解05/01 03:08
推 jimmy55662: 專業推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05/01 03:09
推 rinsoukan: 推05/01 03:09
→ s6525480: 法律哦?去貓版狗版看 他們都說提前結紮好處多05/01 03:10
推 beinhome: 推05/01 03:10
→ gary886: 覺得文章太長的人可以不用推文讓大家知道你的閱讀能力 05/01 03:10
→ s6525480: 才不會被誘兩下就一直想要05/01 03:10
推 peterwww: 她不是跳級兩次 所以如果是高一16-2 高二17-2 高三18-205/01 03:11
推 hachibuya: 好文推 05/01 03:11
推 guogu: 總算看到不是光用情感在說話了,感動05/01 03:11
推 Maplekuso: 利用權勢性交大學比較常見05/01 03:12
推 jackqwaszx: 專業文好長 05/01 03:14
推 babyMclaren: 還不錯05/01 03:14
推 morphology: 分析的不錯,但16歲對上成年的判斷能力就是不行,還是05/01 03:15
推 morphology: 該修法保護未成年人05/01 03:15
→ togs: 終於看到理性說話者了 贊同原po沒有直接違反意願+105/01 03:16
推 guogu: 贊同 至少上修到18歲 05/01 03:16
推 chenn: 理性05/01 03:17
→ siyaoran: 台灣的話真的要上修 父母很多當成禁忌不讓小朋友知道如05/01 03:18
推 westmoon: 你說的完全正確 可惜現在風氣就是獵巫 你改變不了05/01 03:18
推 qn: 專業推05/01 03:18
→ siyaoran: 何應對 05/01 03:18
推 balabababa88: 狼師很懂法律!! 但願牠以後下地獄去吧!!05/01 03:18
噓 Sacral: 噓2樓05/01 03:20
推 momoisacow: 法律要改嚴苛點也是可以 但很容易人人自危05/01 03:21
推 s6525480: 建議修到40 判斷能力還是不夠的話 到5005/01 03:21
→ aliensu: 沒這麼容易修吧 依據是啥 光證明就難如登天了05/01 03:22
推 guogu: 樓上我可以喔w 大家一起當魔法師啊! 05/01 03:22
推 wei115: 教主根本沒在認真,噓他也沒用05/01 03:23
推 ashkaze: 推這篇!05/01 03:24
推 asiaking5566: 至少修到更年期開始 05/01 03:25
推 IHD: 感謝解說~~~05/01 03:25
推 Balthier: 推05/01 03:26
推 gaga200408: 專業推 05/01 03:26
推 kinomon: 沒關係 現在肉粽串更大了05/01 03:26
推 morphology: 修到18,然後針對教育工作者對學生的部分修到20(民法05/01 03:27
推 morphology: 成年)05/01 03:27
推 guogu: 那何不都修到20?我不覺得被老師騙跟被其他大人騙有差05/01 03:28
推 s6525480: 20?不夠啦 修到虎 05/01 03:29
→ togs: 老師真的沒事中槍 連想像中都被針對 還被特別設定法規05/01 03:30
→ s6525480: 沒競爭力又闘始虎的 乖乖讀古文啦 晚點讀比較好05/01 03:31
推 susuqi: 新聞上的是真的了吧 男老師猥褻學童 前校長性侵7歲女童05/01 03:32
→ susuqi: 新聞中那些為人師表 表到床上去05/01 03:32
推 colenken: 推 05/01 03:33
噓 silstone: 你說以父母說辭為主 為什麼只看誘姦 他父母也有說小說05/01 03:33
推 Sarvmill: 終於有中肯理性的專業文,法盲真的很多...05/01 03:33
→ silstone: 是她的親身經歷 這部分你又不相信父母05/01 03:35
推 NEOPAN: 推認真文05/01 03:35
推 Liaooo: 好文,分析的很透徹,讓人容易明白整件事的道理05/01 03:35
推 captainmm: 專業文 05/01 03:38
噓 sam352306: 你考不上。05/01 03:38
推 RLH: 長知識了05/01 03:39
推 sue5566: 推 05/01 03:41
推 pessimigary: 推05/01 03:43
推 future108: 幹 你的刑法很強05/01 03:45
推 future108: 刑分這麼猛 你的老師只有你一個也不白費了 05/01 03:46
推 jeans520: 這篇都合理假設與論證還能得到噓,鄉民太神啦05/01 03:50
推 s6525480: 忽然懂 言情小說怎麼這麼有市場 幹05/01 03:52
推 vuvu000: 推05/01 03:55
推 riceson: 帥哥學長 推!05/01 03:55
推 MicroB: 結論是右肩是實務上難以以法規範的地帶 所以毫無辦法嗎? 05/01 03:55
推 critical2002:05/01 03:56
推 SunRoy: 這幾天分析文我第一次推05/01 03:57
推 Macawnivore: 所以我們真的沒辦法為她做些什麼了嗎?05/01 03:58
推 Sarvmill: 回樓上,她的死諫就是希望大家能注意到其他的防師騎吧05/01 04:02
→ Sarvmill: 而不是用冷漠跟冷嘲熱諷去對待這些被欺騙的女學生 05/01 04:02
→ Sarvmill: 道德上那狼師再如何人渣,體制內的法律很難對他造成影響05/01 04:03
→ silstone: 那我請問一下 你說她父母了解實情 全盤來龍去脈 才會說05/01 04:03
推 KillerG5566: 刑法真的就是這樣解釋,發生當下兩情相悅,所以不能05/01 04:04
→ KillerG5566: 用強姦罪來審判05/01 04:04
→ silstone: 出誘姦兩字 那為什麼又要強調小說是親身經歷 難道他沒05/01 04:04
→ silstone: 看過小說嗎 ?? 05/01 04:04
→ Sarvmill: 回sil,不用激動,第一是法律沒有"誘姦"這種罪名05/01 04:05
→ Sarvmill: 第二是,小說就算是作者親身經歷,但小說屬於創作題材,感05/01 04:06
推 OlenG: 恩恩恩 這篇跟我想的差不多R 05/01 04:06
→ Sarvmill: 受是真的這點無庸置疑,但情事的真實性有經過改編,重點就05/01 04:07
→ Sarvmill: 是改編到底多少?作者本人已經不在了,現在死無對證05/01 04:07
→ Sarvmill: 以法律實務來說要法官拿著一本小說來當證據檢驗恐怕很難 05/01 04:08
→ silstone: 對啦對啦 強調小說就是要大家去買書 想賺錢 你們愛這樣05/01 04:11
→ silstone: 想 我也沒辦法05/01 04:11
推 Sarvmill: 今天除非有其他學生願意出來指控這個狼師,否則大概體制05/01 04:16
→ Sarvmill: 內真的拿他沒轍05/01 04:16
推 tsungjen: 推個 05/01 04:16
推 chogosu: 其實如果很多女生遇到這種情況,就該考慮修一修法了05/01 04:19
推 guogu: sil激動啥?有人提到買書嗎?05/01 04:25
推 Aliensoul: 推05/01 04:28
推 antigidu: 他絕對無臉在台灣立足05/01 04:41
推 pontneuf: 你寫得很專業又很好懂。是高手! 05/01 04:45
推 WindSucker: 405/01 04:46
推 DarkerDuck: 專業推05/01 04:57
推 sai0613: 這篇有專業05/01 05:21
推 shang47: 與其修法不如加強教育05/01 05:21
→ chogosu: 台灣教育早就不知道說要加強幾次了,幾十年過去有用?05/01 05:25
推 ECZEMA: 合理 法律是道德底線 確實很多事人神共憤 但法律無法處理 05/01 05:30
推 RealJustice: 補習班僱員 跟體制下的老師 這兩者差很多吧05/01 05:38
推 slighsity: 推一個05/01 05:40
推 khara: 分析得清楚。法律的限度,不得已。事可悲,渣男可恨。 05/01 05:43
推 meowgy: 有理05/01 05:58
推 abeak: 推 分析很有理05/01 06:19
推 st2913sbck: 推 05/01 06:20
推 nsmmsn: !05/01 06:24
推 jolin10562: 推05/01 06:39
推 greedystar1: 這一篇分析很精確 我也認同這推論 法律有期侷限性05/01 06:42
推 thaleschou: 推專業文 鄉民真的需要補習一下05/01 06:52
推 cindyamuro: 好文推,增知識,謝謝你 05/01 07:12
推 antony990505: 給推05/01 07:17
推 shermanqoo: 你這篇應該po灑花版05/01 07:18
推 SESAO: 推05/01 07:20
推 zozo12: 推05/01 07:2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race88 (111.83.102.167), 05/01/2017 07:23:11
推 biboga: 推這篇05/01 07:27
※ 編輯: arace88 (111.83.102.167), 05/01/2017 07:32:22
推 InHanchiao2: 專業推 法律能做的事真的很有限 05/01 07:46
→ biboga: 但還是想說,法律已經是最低的底線,狼師道德上還是必須譴 05/01 07:50
→ biboga: 責 05/01 07:50
推 bookseasy: 推,可以理解法律的侷限,如果是能修法把刑法加重刑期 05/01 07:57
→ bookseasy: ,性侵犯化學去勢和引進新加坡的鞭刑。避免出獄後再次 05/01 07:57
→ bookseasy: 累犯。覺得心理輔導對沒有道德意識的人,是效果很低的 05/01 07:57
→ bookseasy: ,避免再次累犯很重要。希望能杜絕狼師,避免其他孩子 05/01 07:57
→ bookseasy: 被侵害。 05/01 07:57
→ biboga: 我覺得這就是很讓人無力難過的地方,狼師法律上他根本沒辦 05/01 08:00
→ biboga: 法關起來,所以改那些法也動不到他... 05/01 08:00
推 TETZ: 推這篇所以作者也很聰明靠寫書的方式讓大家知道 05/01 08:12
→ TETZ: 噢不止寫書還有死諫... 05/01 08:14
推 bookseasy: 如果有其他人願意站出來舉證,也許有機會處理狼師問題 05/01 08:20
→ bookseasy: 。要再次陳述被侵害的事,同時要避免造成二度傷害。 05/01 08:20
推 youbi: 很多人都拿著小說定罪,再加上心裡已有的意見來評斷,真的 05/01 08:28
→ youbi: 是來獵巫,不是以法論罪 05/01 08:28
推 youbi: 刑法本來就沒“誘姦”這字詞,無法以現有刑法論罪,又為了 05/01 08:33
→ youbi: 要黑化那老師,所以冠上道德罪名“誘姦”嗎?05/01 08:33
推 lulusuccess: 有道理05/01 08:38
推 bettybuy: 這文哪裡長w05/01 09:04
推 coastline30: 推 05/01 09:08
推 Birthday5566: 沒有刪推文 掰掰05/01 09:15
推 susuqi: 黑化老師 哈哈哈 老師們堅守崗位不要對未成年學生下手是 05/01 09:20
→ susuqi: 很困難的事嗎? 05/01 09:20
推 makapaka: 黑化老師?補習班商人根本不算老師 05/01 09:24
推 feiguoju: 可以理解 05/01 09:26
推 heureuxsou: 推 05/01 09:30
推 nznz: 國民黨的傷害民進黨的女兒 05/01 09:33
推 frfreedom: 推個 05/01 09:48
推 suchiachi: 推,我也覺得林的父母懂這些...唉 05/01 10:13
→ DarkHolbach: 我不知道其他人怎樣,但我發文都是一再強調: 05/01 10:36
→ chihchuan: 小說是小說。不要再混為一談了。 05/01 10:37
→ DarkHolbach: 我同意補習班老師應該有道德瑕疵,而且不鼓勵師生戀 05/01 10:37
→ DarkHolbach: 而且我想林姓作家一定很痛苦,壞人無法被制裁 05/01 10:38
→ DarkHolbach: 但是有些東西就是無法只考慮一方的狀況 05/01 10:39
推 olafbb: 推...為思琪感到不捨與哀桑QQ 05/01 10:53
噓 qazieru: 妳轉文的有沒有看懂啊? 妳的心得就跟這篇內文衝突了吧? 05/01 11:01
→ qazieru: 我是不知道在哈哈哈啥啦 如果看懂這篇那確實是黑化老師了 05/01 11:05
→ qazieru: 啊05/01 11:05
噓 qazieru: youbi講的才是跟這篇內文同調耶... susuqi跑題還在哈哈哈05/01 11:10
→ qazieru: 不是說你吃學生就可以隨意抹別人是強姦吧?05/01 11:11
推 venus56: 專業 05/01 11:11
推 vini770803: 推 如果真的是被XX兩次而且還可能是不同人 想想真慘05/01 11:15
→ vini770803: 想想如果是慣犯的話 受害者應該不只一位 05/01 11:16
推 jamier: 法律可以改 學美國:只要是對學生下手 都判重刑 結案。 05/01 11:19
推 moonwoman: 說的蠻好的呀 字也沒有很多 我猜就是因為這樣 家長才會 05/01 11:24
→ moonwoman: 發那樣的聲明 因為知道無法靠法律制裁 05/01 11:24
推 moonwoman: 真的想靠法律制裁那位狼師 如果受害學生夠多 不知道能 05/01 11:25
→ moonwoman: 不能靠法律證明 那位狼師蓄意欺騙自己的學生上床呢? 05/01 11:25
→ moonwoman: 對法律我不熟 所以想請教一下 法律的極限 有沒有空間 05/01 11:26
推 vini770803: 想想她自己身心理符合當時年紀的成熟反而認真投射成熟 05/01 11:27
→ vini770803: 男性(狼師)身上 她父母是幹啥的啊都沒發現 05/01 11:27
→ moonwoman: 這也許能把憤怒導向一個法治的方向 大眾情緒能舒緩吧 05/01 11:27
推 Assyla: 推動感情詐欺刑責化吧,不分男女 05/01 11:28
→ vini770803: 少打 "沒"符合" 05/01 11:28
推 moonwoman: 感情詐欺刑責 這樣偏離林小姐事件的主軸 師生關係權力 05/01 11:30
→ moonwoman: 的不對等 才是使此事討論熱烈的關鍵 何必模糊焦點呢 05/01 11:30
噓 chihchuan: 林小姐跟房可以分開討論嗎? 05/01 11:32
推 Assyla: 師生權力不對等? 補習班老師的權力..... 05/01 11:33
→ chihchuan: 補習班老師到底哪裡有權力不對等問題,拜託請論述。不 05/01 11:33
→ chihchuan: 去補習班會影響正規教育體系下的獎懲或升學嗎?05/01 11:33
推 moonwoman: 所以現在的輿論是流行分開討論歐0.0?我沒跟上sorry05/01 11:33
→ moonwoman: 所以這才是很難論罪的另一個主因不是嗎 才問如果受害05/01 11:34
→ moonwoman: 學生夠多 能否論罪 不是嗎:) 05/01 11:34
→ chihchuan: 另外情傷就是情傷;到底我國刑法何時管到情傷去了。乾05/01 11:35
→ chihchuan: 脆禁止分手/離婚就一勞永逸不是嗎。 05/01 11:35
→ chihchuan: 輿論說什麼;自己不會判斷?輿論當初罵梁女罵成那樣; 05/01 11:36
→ chihchuan: 後來呢。 05/01 11:36
推 eva2255848: 推這篇 把我內心想的都講出來了 05/01 11:36
推 moonwoman: 哇賽 這又偏離論述了欸 為什麼罵一個狼師 你要扯別的 05/01 11:36
→ moonwoman: 方向來護航呀 不太了解 05/01 11:36
→ chihchuan: 只是提醒,輿論是輿論。 05/01 11:37
噓 yule1224: 父母發言可信度高我也很懷疑啦,從fb的描述,她的父母 05/01 11:38
→ chihchuan: 房的遭遇也不是狼師啊 05/01 11:38
→ chihchuan: 合意性交那裡是狼? 05/01 11:38
推 moonwoman: 我只是想問懂法律的人 如果狼師欺騙的學生夠多 能否受 05/01 11:38
→ moonwoman: 到法律制裁 至於偏離主軸的問題 就不回覆了 先謝謝下 05/01 11:38
→ moonwoman: 面懂法律的板友歐 05/01 11:38
→ chihchuan: 林的實際經驗;根本沒人有證據證明,討論有意義嗎 05/01 11:38
→ yule1224: 會對她罵髒話,彼此關係那不好嗎,他們的發言能代表林? 05/01 11:39
→ chihchuan: 同意y大 05/01 11:39
→ chihchuan: 對她父母很不以為然 05/01 11:39
推 moonwoman: 至於剛剛提到 補教老師有沒有權力的問題 我的觀察是05/01 11:59
→ moonwoman: 學生甚至有些有比較聽從補習班老師的情況 說補教老師05/01 11:59
→ moonwoman: 沒有權力 可能也是當初立法沒有考慮到的地方 既然有缺05/01 11:59
→ moonwoman: 口 是否也有補足的可能 一併請教 05/01 11:59
→ moonwoman: 也是請教比較懂法律的朋友 這一塊真的沒有接觸 謝謝05/01 12:00
噓 ForgerEames: 感情詐騙不是法律上的詐騙,有沒有罪不是以騙的人數 05/01 12:34
→ ForgerEames: 多寡來決定的好嗎... 05/01 12:34
→ ForgerEames: 呂秋遠的文章之前也被分享過很多次了: 05/01 12:34
→ ForgerEames: 請認真讀過。 05/01 12:34
推 Lynn1122: 推 05/01 12:53
推 bmks: 推這篇 05/01 13:03
推 glassesboy: PUSH 05/01 13:08
推 jasmine2015: 專業文推 05/01 13:13
推 lodestar: 推 05/01 13:28
推 miniflora:05/01 13:34
推 aaaba: 問一下,如果老闆沒說你不從就怎樣,而是隱晦的各種暗示他05/01 13:55
→ aaaba: 很有影響力(可以把下屬往好的方式影響,也隱含了相反方向,05/01 13:55
→ aaaba: 只是老闆不講出來),是不是無從定罪? 05/01 13:55
推 Assyla: 看有沒有實質影響力啊05/01 13:59
→ Assyla: 例如國小安親班跟高中補習班老師 05/01 14:00
→ Assyla: 補習長大的小孩也知道兩者權力的差別 05/01 14:01
→ Assyla: 或是國中私校教官跟大學教官的差別 05/01 14:02
推 jacksleeping: 推 事實一直都是如此...所以當有人提出林姓作家當下 05/01 14:23
→ jacksleeping: 是否是自願的時候 應該就是在討論2的情形 但許多理 05/01 14:23
→ jacksleeping: 盲的人就會無限用1在跳針 05/01 14:23
推 vickyhhh: 分析精闢,推! 05/01 14:34
推 gm3252: 如果是大學生有女朋友還追求高中生也會用到“誘姦”這種詞 05/01 15:02
→ gm3252: 嗎? 所謂關係不對等到底如何定義 05/01 15:03
※ 編輯: arace88 (114.136.189.132), 05/01/2017 15:05:43
推 hihilove: 專業分析文!! 05/01 15:07
推 wildcat5566: 推專業 05/01 15:35
推 ohbravo: 推這篇 不是拿刀拿槍或利益威脅對方發生性行為才叫強迫 05/01 15:50
→ ohbravo: 對方不想或者"沒有很想" 卻因為你比較感性的語言/理由改 05/01 15:52
→ ohbravo: 變想法 其實也是在強迫對方啊... 05/01 15:53
推 qu871112: 推推 05/01 16:27
推 ivyclover: 推 05/01 17:10
推 ccuyin: 有沒有強迫他意願很重要啊,這年紀對性沒接觸過確實不明白 05/01 17:36
→ ccuyin: ,老師大可以用騙的、用身分優勢,告訴學生這樣才是乖學生 05/01 17:36
→ ccuyin: 、不會怎樣、讓我進去我才不會生氣跟你父母告狀之類的,來 05/01 17:36
→ ccuyin: 違反學生本身意願已達成性行為,不然何必那麼痛苦 05/01 17:36
噓 qazieru: 結果一堆理盲的根本沒看懂內文是什麼... 真是沒救了 05/01 17:56
噓 qazieru: 像這篇跟本就沒指責用比較感性的語言/理由改變想法其實是 05/01 17:59
→ qazieru: 在強迫 這種感想到底是從何而來的? 05/01 17:59
噓 qazieru: 這麼直白的文也能像聖經一樣各派自行解讀 也真是奇了 05/01 18:03
噓 qazieru: 話說moonwoman 權力不對等不是你提的? 那別人問哪來權力 05/01 18:07
→ qazieru: 不對等不是很正常? 05/01 18:07
噓 qazieru: 連這篇原作者都說了"但補習班老師?似乎比較難想像會成 05/01 18:11
→ qazieru: 立" 否定補習老師有啥權力了 也能拿這來吵 05/01 18:12
推 moonwoman: 你去看爆文討論好嗎 05/01 18:51
→ moonwoman: 應在這裡呀 05/01 18:52
推 moonwoman: 補教老師是否有權力 正是法律目前所不及之處 你能認定 05/01 18:53
→ moonwoman: 完全沒有權力 那也蠻厲害的歐 05/01 18:53
推 moonwoman: 爆文也有很多板友 認為應規範到補教界 你認為有礙嗎? 05/01 18:55
→ moonwoman: 難成立 不代表認同否定補教老師有權力這件事 需要解釋 05/01 18:57
→ moonwoman: 給你聽為什麼嗎 05/01 18:57
推 greecewoods: 看到最後一句 感到無限惆悵 05/01 19:54
推 winniehsieh: 長知識 給推 05/01 20:03
噓 qazieru: 很多反駁的文也是爆啊 還在那邊自以為 05/01 22:13
→ qazieru: 另外說補教老師沒有權利可是這篇原作者寫的喔 05/01 22:14
→ qazieru: 我都把那段話再挖一次了 不要選擇性解釋好嗎? 05/01 22:15
→ qazieru: 要說我多厲害就跟原作者差不多吧 比你厲害倒是蠻明顯的 05/01 22:18
噓 qazieru: 你先講講補習班老師有啥權力了再來秀下限 05/01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