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ydadisgay: 法官大大不會有錯 錯的都是別人 04/05 10:38
→ allsame: 有羈押的原因跟有羈押的必要是兩件事 04/05 10:44
推 XDdong: 不要問 04/05 10:46
→ ko74652: 依檢察官送請聲押資料來判斷 應符羈押原因但沒有必要性吧 04/05 10:47
→ ko74652: 我猜之後提抗告又有補充資料 或是有人關切才發回重新裁定 04/05 10:48
→ allsame: 還是無法了解的話 可以看同法101-2條 04/05 10:49
噓 emma369: 是你理解有問題沒錯 04/05 10:51
→ ovarbda: 是不是很多人覺得法官審理的時候看“一條法律”就好... 04/05 11:03
推 ex990000: 一二都符合有什麼問題嗎? 04/05 11:13
推 SweetLee: 法官覺得現場那麼多人蒐證了很難掩滅證據 那你覺得可能 04/05 11:35
→ SweetLee: 要提個理由吧 04/05 11:35
推 SweetLee: 難不成他可以回去偷偷搭安全圍欄 然後說我有安全圍欄啊 04/05 11:39
→ SweetLee: 是車子憑空穿越圍欄滑出去的? 04/05 11:39
→ SweetLee: 或是偷偷回去把肇事工程車消失掉?或是把車子變造成別 04/05 11:41
→ SweetLee: 人的車? 04/05 11:41
→ Ryuce: 考的上法官的人會沒想過你說的? 04/05 11:41
→ bhirava2014: 你覺得有共犯? 04/05 11:49
推 SweetLee: 如果有共犯的話 羈押他一樣會有人去煙滅證據吧 04/05 11:50
噓 dododoreen: 看新聞審判? 04/05 12:07
噓 kevin9527: 笑死 啊不然是可以跑回去裝柵欄? 04/05 12:28
推 wen2233: 很多人都鍵盤判案,自以為很厲害 04/05 12:29
推 sky121: 兩個擇一的話我一定相信是你認知有誤 04/05 12:30
→ tracy0620: 不是重新羈押了嗎?符合社會期待啊 04/05 12:52
推 sploo: 如果是黨的人,運大麻都無罪了,這算什麼. 04/05 13:31
→ impose: 問題在最新的照片可能不在當初檢察官聲請羈押提出的證據 04/05 13:54
→ impose: 且現在新的報導也指出照片裡的人有些可能是乘客 04/05 13:54
推 cityman9999: 樓上,我信你 04/05 13:55
→ impose: 民眾好像真的期待法官能通靈,知道所有的事情 04/05 13:55
→ cityman9999: 我說24樓 04/05 13:55
→ pearlQQ: 法官自由心症的,愛怎樣判就怎樣判,權力之大,懂嗎 04/05 15:43
噓 pptproject: 拿事實證據出來證明有逃亡串供之虞,而不是「你覺得」 04/05 18:15
→ pptproject: ,檢察官也是有新證據才抗告有理由 04/05 18:15
推 impose: 有兩個本來被網友說是同夥的人,經查證都是乘客 04/05 18:16
→ mikami1027: 你覺得他現在回去是可以偽造什麼 我比較怕他交保就自 04/05 22:43
→ mikami1027: 裁了 04/05 22:43
→ mikami1027: 而且老實說偽造文書不是一個很重的罪 幫同事刷加班卡 04/05 22:45
→ mikami1027: 同事報加班費 或勞保低報都有可能構成 04/05 22:45
→ keinproblem: 照片是裁定具保後才出現的新證據 才讓檢方順利聲請羈 04/06 02:07
→ keinproblem: 押 在這之前法官或許也認為李過去素行不良aka有羈押 04/06 02:07
→ keinproblem: 原因 但工程車在現場 工地也在旁邊 如果推測花檢在事 04/06 02:07
→ keinproblem: 故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搜索扣押勘驗 法官大概是認 04/06 02:07
→ keinproblem: 為無羈押的必要 所以才50萬讓他具保aka交保 04/06 02:07
→ keinproblem: 我一直很想問 如果覺得看得懂法條=懂法律 那律師司法 04/06 02:12
→ keinproblem: 官的錄取率怎麼會這麼低?鄉民隨便一個去考都上榜啊 04/06 02:12
→ keinproblem: 司律的二試甚至整本法條附給你 有在怕你看嗎 專業根 04/06 02:12
→ keinproblem: 本就不是在法條的說文解字上面 04/06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