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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nasuestacy (卡噗)》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有三點問題想問大家 : 第一,如果在來美國之前已經確定工作時間到十月中 如何確定? 自己心理確定? 雇主確定? 代辦確定? : 所有工作結束後的旅遊及計畫也已經訂好 : 但代辦將簽證定於9/30到期,並有另外一個月的旅遊期 : 請問能將一半的旅遊時間運用到工作上嗎? 依法不行 : 第二 : 如果明文上不行但仍然繼續工作 : 會有什麼樣的問題,例如退稅嗎?(畢竟工作簽證只到9/30) 違法工作會造成違法居留,有被發現的話未來很難拿到美簽 但未必會直接影響到退稅結果 (兩者沒有直接連線) : 第三 : 我在DS2019表上的背面發現有關延長期限的說明 : 需要找美國機構的協助 : 是否代表我能夠將工作期限延長到十月中? 有可能 : (台灣雖然限制是三個月 AIT的美簽的確只發到9/30 : 但DS2019表上說可以最多到四個月) : 我想如果第三點的問題能夠解決 : 事實上就不用擔心了 未必,延長DS-2019也要核准才行,最好盡快辦理 要預先有不會通過的心理準備; 通過就算賺到 : 我找的美國代辦是Interexchange : 他跟我的朋友說可以延長 : 但我隔天打電話去問又說不行了 由美國代辦來處理,他們說的算 : 希望能知道大家類似的經驗 : 分享一下 : 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annasuestacy:我已經拿到雇主信,代辦也知道我會工作到10/12 09/18 06:44
cchris:重點是你的DS-2019,其他都不重要;雇主代辦不太可能知法犯法 09/18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