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aacc:我覺得困擾的是我好像很習慣這種生活了...哎 03/07 11:42
推 bobobian:樓上專業! 03/07 11:43
推 hsnupsc:看來我睡的太多了,一天六小時。 03/07 11:45
→ bobobian:我整個罪惡.....每天至少七小時...... 03/07 11:47
推 capik:宅爸辛苦了,經濟復甦的重責大任靠你了(我的股票漲也靠你了) 03/07 11:47
→ capik:XD 03/07 11:47
→ isaacc:因為客戶砍價,所以得做更多業務,才能趕上目標啊 :~~~ 03/07 11:50
→ isaacc:我發現這篇文章的內容,多WICer都可以見證 03/07 11:50
→ isaacc:我還沒寫說花了幾分鐘查某些資料並完成刑事警察局報案程序~ 03/07 11:51
→ isaacc:結果看起來要跟警官改約晚上了...可是我想陪老婆小孩吃飯耶 03/07 11:51
→ bobobian:老婆小孩吃飯比較重要! 03/07 11:53
→ bobobian:不過警官可以改個時間沒關係 03/07 11:53
→ bobobian:備案很快啦! 大概不用二十分鐘就可以搞定 03/07 11:54
→ isaacc:nonono,我是要做正式筆錄,一次走完法律程序 03/07 11:56
→ isaacc:然後九隊就會循IP跟帳號跟有關單位行文確認身分 03/07 11:56
→ isaacc:接下來就是發函傳訊,裡面當然也會寫著【抗傳即拘】~~~哎 03/07 11:57
→ isaacc:自己要寫的狀紙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很簡單啦 03/07 11:57
→ bobobian:那會有點久耶.....不過沒差啦 03/07 11:57
→ isaacc:而且我有法律顧問櫻姐加持 (挺~~~) 03/07 11:58
→ isaacc:先登機摟,掰~ 03/07 11:58
→ bobobian:刑事處分 民事賠償 很有趣唷XD 03/07 11:59
推 mulkcs:這算自訴嗎? 03/07 12:05
推 lissuhsien:相較之下,我睡得真多也真夠自由的>"< 03/07 12:37
推 takuyo:原來我一天睡六小時是奢侈....... 03/07 12:42
推 bobobian:我還每天晚上十點睡覺 早上六點半起床咧! 03/07 12:57
→ bobobian:沒記錯的話,敗訴方要負擔的東西挺刺激的XD 03/07 15:47
→ bobobian:民事賠償的行情價有沒有漲價啊? 03/07 15:47
→ isaacc:香港好悶熱~然後買不到宅媽生日禮物,嗚~~~ 03/07 16:15
→ bobobian:平安回家就是最好的禮物XD 03/07 17:09
→ bobobian:好像有賣巧克力的店,在burger king下面 03/07 17:13
推 calmoon:咦 有提到我嗎 告訴乃論之罪一樣可以透過刑警送地檢 03/0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