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apik:我說小m阿,依照妳之前的標準,謾罵是直接 124.10.212.83 05/30 03:29
→ capik:水桶,怎麼現在變成勸導、警告? 124.10.212.83 05/30 03:29
→ mulkcs:謾罵只有警報 沒勸導 218.160.179.78 05/30 03:30
→ mulkcs:謾罵只有警告 沒勸導 218.160.179.78 05/30 03:30
→ mulkcs:我是依照之前版規,所以謾罵就要求水桶 218.160.179.78 05/30 03:30
→ mulkcs:並無不合理 218.160.179.78 05/30 03:31
→ capik:攻擊意圖明顯表示罪證確鑿了,還只有警告? 124.10.212.83 05/30 03:31
→ capik:心中那把尺的標準要一致啦。 124.10.212.83 05/30 03:31
→ capik:不是在台面下是一套,上了台面換一套 124.10.212.83 05/30 03:32
→ mulkcs:判定謾罵的標準一致,但版規不同因此執行 218.160.179.78 05/30 03:32
→ mulkcs:不同。 218.160.179.78 05/30 03:32
→ mulkcs:當時檢舉是依照當時版規。 218.160.179.78 05/30 03:32
→ capik:這樣就是當中有落差,那個層面不夠嚴謹象徵 124.10.212.83 05/30 03:32
→ capik:所以妳當選後~謾罵、人身攻擊版規只有警告? 124.10.212.83 05/30 03:33
→ capik:這樣對於版面亂象似乎無濟於事。 124.10.212.83 05/30 03:34
→ mulkcs:請勿誤解"再犯水桶"之意。 218.160.179.78 05/30 03:34
→ mulkcs:即一旦經過警告而又再犯,則水桶之。 218.160.179.78 05/30 03:34
推 capik:另外未來將採三位版主的合議制 124.10.212.83 05/30 03:36
→ capik:舊版規若沒有重大缺陷,三位合議也不會改 124.10.212.83 05/30 03:36
→ capik:所以是要妳獨自去改版規,還是配合另兩位? 124.10.212.83 05/30 03:37
→ mulkcs:若到時版規未改,則照版規走。 218.160.179.78 05/30 03:37
→ capik:還是要連版主之間都擺不平,鬧內訌? 124.10.212.83 05/30 03:37
→ capik:基本上,版主還是有大小之分才行 124.10.212.83 05/30 03:38
→ capik:一個家不能多位主事者,不然主事內訌就完了 124.10.212.83 05/30 03:38
→ capik:妳到時候能配合肛大嗎? 124.10.212.83 05/30 03:39
→ capik:萬一妳意見跟肛大不合的時候,妳能配合? 124.10.212.83 05/30 03:39
→ capik:還是要一意孤行呢? 124.10.212.83 05/30 03:39
→ mulkcs:我和j版友採正版主制,i版友採合議制 218.160.179.78 05/30 03:40
→ capik:所謂正版主,到時候意見紛歧怎麼辦? 124.10.212.83 05/30 03:40
→ capik:妳要水桶~他要解水桶....那豈不好笑了? 124.10.212.83 05/30 03:41
→ capik:即便是合議制,最終還是有人的意見為主 124.10.212.83 05/30 03:41
→ mulkcs:若是合議制則自然要配合。 218.160.179.78 05/30 03:42
→ mulkcs:正版主制度以正版主意見為主。 218.160.179.78 05/30 03:42
→ capik:這一點沒解決的人,我覺得都不適合選版主。 124.10.212.83 05/30 03:42
→ capik:ok! 124.10.212.83 05/30 03:43
→ mulkcs:但我不清楚i版友的合議制為何。 所以不太 218.160.179.78 05/30 03:43
→ mulkcs:方便回答會是什麼樣的形式。 218.160.179.78 05/30 03:44
→ JimAbbott:我想知道的是當這三位候選人當選後,依 59.105.138.161 05/30 04:53
→ JimAbbott:其所提出的政見或將來的版規,會有何處 59.105.138.161 05/30 04:54
→ JimAbbott:理方式。沒有上面的制度問題,就當選後 59.105.138.161 05/30 04:55
→ JimAbbott:你為版主時,會採取何作為做回答即可。 59.105.138.161 05/30 04:56
→ JimAbbott:你就是哪個唯一的版主或正版主做回答 59.105.138.161 05/30 04:57
→ JimAbbott:謝謝! 59.105.138.161 05/30 04:58
我正文的回應就是如此。
只是capik版友問我是否能配合其他版主。
我才做補充。
推 isaacc:收到,謝謝回應。但我不是很滿意。 116.227.71.169 05/30 07:28
→ isaacc:畢竟酸文並沒犯法,但你之前對髒話很討厭吧 116.227.71.169 05/30 07:28
→ isaacc:那對於直接對網友罵髒話,怎麼判這麼輕啦 116.227.71.169 05/30 07:29
→ isaacc:另外"合議制"簡單來說就是板主投票制度 116.227.71.169 05/30 07:29
→ isaacc:每個版主一樣大...看來你支持正版主制度? 116.227.71.169 05/30 07:30
→ isaacc:最後建議妳應該根據"未來板規"思考作答... 116.227.71.169 05/30 07:30
我會先給警告的原因是不是很多人知道所謂的判罰標準。
一開始不宜直接水桶。一旦經過警告再犯就水桶了。
我的作法會是抓的嚴,但判決一開始不重,卻有累犯制。
我知道酸文並沒犯版規,但如果有使用者互酸。
相信不會是維持版面的好方法。所以我會勸說。
而且互酸文出現經常會模糊焦點,一旦失焦就會鎖文。
我鎖文不是因為酸文,而是焦點已經模糊了。不宜繼續討論。
我支持正版主制度是因為某些爭議性的問題,還是必須要有人做出判斷。
而該判斷正確與否,都會影響使用者權益。故使用者不服,可以依照組務規定上訴。
而組務需要有人對判決負責,而此負責人正是正版主。
若是合議制,則對於判決三位版主一起負責。
一旦有嚴重誤判,是否三位版主一起負責?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9.78 (05/30 15:05)
→ bobobian:小m英明~~~~Mu~~~cha!!! 203.177.99.203 05/30 16:15
→ isaacc:合議制一般不能事後有個人意見。 61.171.71.174 05/30 20:47
→ isaacc:但像大法官會議等於是公開投票制度, 61.171.71.174 05/30 20:47
→ isaacc:因此可以提出不同意見書 61.171.71.174 05/30 20:47
→ isaacc:小m若支持合議制,我會投妳一票 61.171.71.174 05/30 20:48
→ isaacc:但你若堅持要當大板主,我會投更資深的人~ 61.171.71.174 05/30 20:48
我採正版主制,並不代表我不會參考其他版主的意見。
甚至會以某些版主意見為主。
正版主制度是當有爭議時,我會依照各個版主意見統合後,給出判斷。
而判決後的結果,會是由我負責,而非給建議的版主。
因為版主不只是類似法官的概念,還包含行政等。
這樣的作法的好處是,如果有爭議需要版主負責時,
是由正版主負責。而非副版主。而且要下台只需要正版主下台即可。
否則一旦有爭議要進行罷免版主投票,
變成就要一次罷免所有版主,對於認真負責的版主是很不公平的。
也容易造成版的混亂。
故採正版主制,所有責任正版主負責。而判決也必須要經過正版主同意。
副版主可以負責活動,緊急處理等。並且可以給出意見。
意見經過討論與整合後,由正版主發布,並以此負責。
故若版眾不符版主群決定,可罷免正版主。
正版主遭到罷免後,由副版主繼續維持與為版友服務。
故我目前還是會採正版主制度。但如果很多版友對此反對。我可以採合議制。
並非一定要正版主制度。但目前看起來,僅一位反對者,對於j參選人的正版主制度,
也沒人提出疑慮。
若是因為覺得我本人不適合當正版主這樣的原因的話,又認同我其他的觀點,
可以寫信或用任何方法跟我說。我會視多寡決定是否要採合議制。
我會選正版主制度的起因是我會對我的決定負責。
且我也保證我會參考其他版主意見後決定。
無關版友基本權益之事,不會已自己意見為主。
→ bobobian:怕是怕貴人多忘事~~~~ 203.177.140.74 05/30 20:49
※ 編輯: mulkcs 來自: 218.160.179.78 (05/30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