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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5.1修正案,即日起新增和調整項目如下: ============================================================================= 貳、WIC 禁止你 15.禁止採用任何行為挑釁版主,版主群不會事前勸告, 違者在版主群合議後水桶、劣退或其他處理。請勿挑戰版主群的好脾氣。 2009/11/3新增此項 16.禁止在版面討論版務,對於版務有建議者請私下發信給版主群。 違者視為違規。 叁、其他用版須知 07.所有違規項目將依情節輕重,由版主群合議後決定是否為劣退文章, 或除水桶外之額外處置。2009/11/03新增此項 08.若對版主處理有爭議,請按照站方規定罷免。 09.此規範自公告起施行,不溯及以往。 ============================================================================== 以上新增和調整之規範,自公告後起施行。 WorkinChina版主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38.151
mulkcs:對於第16點 有點疑問 既然是大家的版 為何不能討論 11/03 14:47
mulkcs:又如果類似一樓這種推文算是討論版務嗎? 11/03 14:47
iwantRMB:因為有鑑以往版務討論往往佔住整個討論區版面,會干擾 11/03 15:19
iwantRMB:正常版面功能運作,為維護版面運作故有此規範, 11/03 15:20
iwantRMB:若有需要廣徵版友意見,會另外開討論串,請大家在下方推 11/03 15:21
iwantRMB:文回應,限定特殊期間,讓版面運作更順利。 11/03 15:22
isaacc:板規討論文見仁見智,本站各個版面要求不一。 11/03 15:55
isaacc:目前站方處理原則,對於這點,都是【板主說了算】... 11/03 15:56
mulkcs:感謝版主回答 11/03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