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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點名了,簡單回一下您的問題 您的問題不外乎兩個,一個是台灣人開公司,一個是掛名 一、開公司 以開公司來說,目前可以從事的合法方式都會有涉外因素 除了一定經營範圍內的零售個體戶之外,基本上都要申請成立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通常稱為三資企業,包括: 外資企業(獨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資)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作) 要說明的是,這裡的“外”字指的是“境外”而非“國外(或外國)” 有的人一看到台灣人適用帶有“外”字的法規政策就跳腳或嗨皮,其實是誤解 更何況,台灣人基於《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對於三資企業法也是參照適用而已 不過,不管如何,用了就是了~~~ 我們說開公司,指的是透過投注資本來經營,以謀求利潤的過程 這裡面的關鍵點就是“資本”的來源 一般來說,只要資本來源有涉外因素的,就要申請登記為上述的外商投資企業(外企) 成立外企的程序往往比純大陸人成立內資企業(包括台灣人隱名投資成立內企)來得複雜 通常需要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審批(最高主管機關是商務部,原外經貿部) 如果不是新設立的公司,而是並購原內資企業,台灣人成為該內企的股東(之一) 則應進行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請到當地工商局辦理登記事宜 有的台灣朋友會以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法令限制,成立內資企業 坦白說這是有一定風險的,畢竟政策沒開放的事兒,還是長眼一點比較好 不要存有僥倖的心態 二、掛名 通常所謂掛名,指的是由台灣人擔任法定代表人(常被誤稱為“法人”,真是誤會大了)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代表,但法人代表不見得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依據公司章程和相關法律按程序産生的 境外人士可以擔任內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但應提交身份證明、居留證和就業證 以上意見主要是針對總體情況,請參考!謝謝 ※ 引述《Aristolochia (徵求瓜葉馬兜鈴)》之銘言: : 明年當完兵之後,計畫要和爸爸去大陸探路 : 我們公司在台灣是小型的公司,生產一些廠房設備 : 這幾年經營的很穩定,口碑也慢慢打開 : 多數的科技大廠會指名要用我們的機台(算是有一定的品質) : 業績逐年成長,2008也沒受到金融海嘯的影響 : 一兩年來都有陸續和在大陸的台資企業接觸,有輸出一些機台到對岸 : 發現這產業在對岸還算稚嫩, 沒什麼人在做,潛在的利益算是挺可觀的 : 爸爸和股東們也似乎有計畫要拓展市場 : 希望由台灣公司這裡生廠機台半成品出口 , 派個人在對岸接洽, : 在當地把機台完成後 再送到廠商那組裝 : 爬了一下板上的文章 : 發現大多數的板友不外乎是 : 1. 被台灣公司外派出差。 : 2. 在台灣應徵到大陸的台資企業工作。 : 似乎很少看到有人是自行在大陸開公司創業的 : 雖然我知道有許多條件限制 : 但是這和我當初所想像的台灣人到大陸"打拼"的實際情形不太一樣耶 : 台灣人在當地不能掛名設立公司嗎? : 有沒有板友有自己開公司的經驗能分享呢? 謝謝 -- 發哥的疑難雜癥事務所您好,請直撥分機號碼;或撥零,由總機為您服務。 嘟~~嘟~~儂好!工號三零兩,親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66.114.130
vvvaa:專業推 ↙㊣煞氣a 發哥↗ 好文! 06/09 12:13
windwild:發哥讚~~~ 06/09 14:13
Aristolochia:感謝發哥告知!! 06/10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