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wq (淡淡的情傃)
看板WorkinChina
標題[討論]這樣的合約該簽嘛?
時間Mon Jul 25 01:03:35 2011
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的工作,但是今天接到新公司傳來的台幹管理辦法的電郵。
讓我開始猶豫該不該前往任職。 以下幾點是我覺得不合理之處, 請板上的
WICER指點我一下。畢竟來這邊快五年,還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1. 薪資的百分之五十為外派津貼。如果任職不到一年的話,外派津貼需八折
返還給公司且於離職前一次還清。例如:薪資每月稅前為五萬,外派津貼為薪
資的百分之五十故為兩萬五。如果做滿五個月離職,要給公司25000*0.8*5=100000。
2.返台假期間外派津貼停止發放:如果我返台假七天,以薪資五萬來說那就是
當月份會少25000/30*7=5833元
3.如果返台假未返台於中國休假,機票折半發給現金。
4.中途離職人員其原享有之返台假天數按八折計算:之前已休假天數如超過換算後
之應休天數其超過部份應於離職前,依當月應工作天數依比如例一次返還公司
公式如下:應還金額=(在台薪資+外派津貼)X已休假天數-應休假天數/當月應工作天數
這是不平等條約嘛? 我可不想從這個深淵跳到另一個深淵
ps:新老闆回信給我 說這些規定是參考台灣上市公司的規定所寫的
對員工很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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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37.190.145
※ 編輯: tewq 來自: 59.37.190.145 (07/25 01:04)
※ 編輯: tewq 來自: 59.37.190.145 (07/25 01:12)
推 trymore:我覺得1跟3我不能接受 2跟4就還好 07/25 02:03
推 Esurak:任職以一年為單位就好了吧 那就沒什麼不平等的 07/25 03:04
推 tonyni:算好精啊 07/25 09:09
→ btu:看是:人求事還是事求人囉?你覺得不爽就不去,他也拿你沒輒~ 07/25 09:35
推 rendex:看完這規範...如果是我...我不想去=_= 07/25 10:11
→ ricky5678:加入創業行列吧 07/25 11:00
※ 編輯: tewq 來自: 59.37.190.145 (07/25 12:23)
推 balanceCIH:不合理待遇 可見這家公司沒有CSR觀念 07/25 13:29
推 balanceCIH:不管怎麼看,都是對老闆有益 員工無益處 07/25 13:31
推 baboosh:薪資的50%是外派津貼 代表你的底薪少於2萬5 07/25 22:08
→ baboosh:查一下你的勞退基準是多少吧 要是用2萬五計算 那就顆顆了 07/25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