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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的工作,但是今天接到新公司傳來的台幹管理辦法的電郵。 讓我開始猶豫該不該前往任職。 以下幾點是我覺得不合理之處, 請板上的 WICER指點我一下。畢竟來這邊快五年,還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1. 薪資的百分之五十為外派津貼。如果任職不到一年的話,外派津貼需八折 返還給公司且於離職前一次還清。例如:薪資每月稅前為五萬,外派津貼為薪 資的百分之五十故為兩萬五。如果做滿五個月離職,要給公司25000*0.8*5=100000。 2.返台假期間外派津貼停止發放:如果我返台假七天,以薪資五萬來說那就是 當月份會少25000/30*7=5833元 3.如果返台假未返台於中國休假,機票折半發給現金。 4.中途離職人員其原享有之返台假天數按八折計算:之前已休假天數如超過換算後 之應休天數其超過部份應於離職前,依當月應工作天數依比如例一次返還公司 公式如下:應還金額=(在台薪資+外派津貼)X已休假天數-應休假天數/當月應工作天數 這是不平等條約嘛? 我可不想從這個深淵跳到另一個深淵 ps:新老闆回信給我 說這些規定是參考台灣上市公司的規定所寫的 對員工很有益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37.190.145 ※ 編輯: tewq 來自: 59.37.190.145 (07/25 01:04) ※ 編輯: tewq 來自: 59.37.190.145 (07/25 01:12)
trymore:我覺得1跟3我不能接受 2跟4就還好 07/25 02:03
Esurak:任職以一年為單位就好了吧 那就沒什麼不平等的 07/25 03:04
tonyni:算好精啊 07/25 09:09
btu:看是:人求事還是事求人囉?你覺得不爽就不去,他也拿你沒輒~ 07/25 09:35
rendex:看完這規範...如果是我...我不想去=_= 07/25 10:11
ricky5678:加入創業行列吧 07/25 11:00
※ 編輯: tewq 來自: 59.37.190.145 (07/25 12:23)
balanceCIH:不合理待遇 可見這家公司沒有CSR觀念 07/25 13:29
balanceCIH:不管怎麼看,都是對老闆有益 員工無益處 07/25 13:31
baboosh:薪資的50%是外派津貼 代表你的底薪少於2萬5 07/25 22:08
baboosh:查一下你的勞退基準是多少吧 要是用2萬五計算 那就顆顆了 07/25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