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awenc (↙㊣煞氣a 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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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請問各位對外派「收入」的認定為何呢?
時間Sun Nov 13 23:08:03 2011
以下是大陸在法律上的說法,姑且聽之: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http://www.stats.gov.cn/tjfg/xzfg/t20020702_24265.htm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國務院批準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發佈)
第二條 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各種合營單位,各級國家機關、
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在計劃、統計、會計上有關工資總額範圍的計算,均應遵守本規
定。
第三條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
總額。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08/n33478/n34033/134057.html
(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
一、關於工資總額的計算
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
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
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不論是以貨幣形
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
二、關於獎金的範圍
(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
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二)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四)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餘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三、關於津貼和補貼的範圍
(一)津貼。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具體有: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
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溫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臺(站)津
貼、微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溫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
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
藝術(舞蹈、武功、音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幹部駐隊補貼、公安干警
值勤崗位津貼、環衛人員崗位津貼、廣播電視天線崗位津貼、鹽業崗位津貼、廢品回
收人員崗位津貼、殯葬特殊行業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環境監測津
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具體有: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
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具體有:特殊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術津貼、中藥老藥工技術
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具體有: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士工齡津貼等。
5、其他津貼。具體有: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火車司機和乘務員的乘務津貼、
航行和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水產捕描撈人員伙食津貼、專業車隊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體
育運動員和教練員伙食補助費、少數民族伙食津貼、小伙食單位補貼等)、合同制職工
的工資性補貼以及書報費等。
(二)補貼。包括:
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
副食品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 引述《mitomo (mitomo)》之銘言:
: 請問各位對於外派「收入」的認定為何呢?
: 我之前的想法是:公司「給付多少金錢給員工」才算「收入」
: (至於領何種貨幣、課稅等因素影響實領多少比較複雜先不討論)
: 至於公司提供的外派住房補助、機票等,
: 繳稅時不用申報,個人也沒有實際拿到錢,
: 我覺得算「待遇」or「公司成本」,不算「收入」
: 所以補助、機票都不算進「收入」,而是另計
: 各位如果被問到「收入」,會連房租補助、機票都換算成貨幣算進去嗎?
: ---------
: 會有這個疑問的情境如下:
: A、B是好友,公司跟工作性質都不同,派駐地區也不同,
: 某天大家一起吃飯AB搶著付錢,B很豪氣的說「我現在賺的比你多,就讓我付吧!!」
: 事後B問A「你到底收入多少?」
: 才談到談到彼此的外派「收入」
: (以下均已換算台幣)
: A語帶保留的告知年收約200w~250w,
: (A沒有明說這是純薪資,
: 公司另外補助每月3.4w實報實銷全額房租、每年四張來回機票是另計,不含在這裡面,
: 但之前兩人有聊過租房公司的補貼,
: 所以B應該知道A公司的房租補助是另計,不計入那200w~250w)
: 依B的計算,B一年薪資跟境外加給約100w,
: 加上公司補助每月8w實報實銷全額房租,每年六張來回機票,
: 總共一年「收入」約200w,所以B的結論是兩人年收入差不多~
: 雖然兩人的算法差異很大,
: 可是AB兩人也不是在薪資競賽,重點是想瞭解對方公司給的外派待遇,
: 所以對「收入」的定義跟算法沒有深究~
: 我個人原本的認知是,A的純薪資200w、跟B那100w薪資跟加給的部份,這類才算「收入」;
: 但B計算「收入」時,卻列出房租補助、機票換算成貨幣加進去,
: 所以我很疑惑,想知道哪一種「收入」算法才是主流,
: 不知各位對「收入」的認知是如何?
: 如果被問到「收入」,會連房租補助、機票都換算成貨幣算進去嗎?
: 懇請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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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tomo:看起來「房貼」算「補貼」,所以要算入工資總額?要繳稅? 11/13 23:38
→ mitomo:感謝提供資訊!! 11/13 23:38
→ btu:公司給你的任何費用你都要繳稅,這是台灣大陸都亙古不變的道理 11/13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