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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1.case1 在大陸所得:(應稅) A:薪資(月薪+駐外津貼(不算房補、膳雜補)) B:房補(實報實銷,不封頂) C:膳雜補 D:淨所得 (A+C)-大陸所得稅=D(在你口袋裡的"淨所得") B:看看就好,反正你也A不到~ 所以你可以說你的年薪是A+B+C case2: 在大陸所得:(應稅) A:薪資(月薪+駐外津貼(不算房補、膳雜補)) B:房補(給你一個固定金額,你愛租多少就多少,租個破屋子就是你賺,超過就自己墊$) C:膳雜補 D:淨所得 (A+B+C)-大陸所得稅=D(在你口袋裡的"淨所得") 有的公司是直接談保障年薪D,也就是稅後 也有的公司是談稅前的年薪→90%公司是這種 但基本上大陸的所得稅算法粉簡單,不像台灣,有什麼撫養眷屬、貸款、利息所得..... 反正就是發多少下來直接把稅扣掉給你就是你的所得 基本上上面說述,你在台灣報所得稅都沒有需要列舉,全部都是繳稅給大陸了 跟台灣的綜所稅一點關係都沒有,除非你在台灣也有收入,那就是兩邊都要繳稅了 ※ 引述《mitomo (mitomo)》之銘言: : 請問各位對於外派「收入」的認定為何呢? : 我之前的想法是:公司「給付多少金錢給員工」才算「收入」 : (至於領何種貨幣、課稅等因素影響實領多少比較複雜先不討論) : 至於公司提供的外派住房補助、機票等, : 繳稅時不用申報,個人也沒有實際拿到錢, : 我覺得算「待遇」or「公司成本」,不算「收入」 : 所以補助、機票都不算進「收入」,而是另計 : 各位如果被問到「收入」,會連房租補助、機票都換算成貨幣算進去嗎? : --------- : 會有這個疑問的情境如下: : A、B是好友,公司跟工作性質都不同,派駐地區也不同, : 某天大家一起吃飯AB搶著付錢,B很豪氣的說「我現在賺的比你多,就讓我付吧!!」 : 事後B問A「你到底收入多少?」 : 才談到談到彼此的外派「收入」 : (以下均已換算台幣) : A語帶保留的告知年收約200w~250w, : (A沒有明說這是純薪資, : 公司另外補助每月3.4w實報實銷全額房租、每年四張來回機票是另計,不含在這裡面, : 但之前兩人有聊過租房公司的補貼, : 所以B應該知道A公司的房租補助是另計,不計入那200w~250w) : 依B的計算,B一年薪資跟境外加給約100w, : 加上公司補助每月8w實報實銷全額房租,每年六張來回機票, : 總共一年「收入」約200w,所以B的結論是兩人年收入差不多~ : 雖然兩人的算法差異很大, : 可是AB兩人也不是在薪資競賽,重點是想瞭解對方公司給的外派待遇, : 所以對「收入」的定義跟算法沒有深究~ : 我個人原本的認知是,A的純薪資200w、跟B那100w薪資跟加給的部份,這類才算「收入」; : 但B計算「收入」時,卻列出房租補助、機票換算成貨幣加進去, : 所以我很疑惑,想知道哪一種「收入」算法才是主流, : 不知各位對「收入」的認知是如何? : 如果被問到「收入」,會連房租補助、機票都換算成貨幣算進去嗎? : 懇請解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8.67
mitomo:感謝!! 再請問大陸方的收入台灣繳綜所稅時不申報會如何? 11/14 13:48
mitomo:之前爬文有看過板友分享資訊,大陸已繳稅額可抵扣,似乎是 11/14 13:48
mitomo:要申報大陸所得但可抵扣的意思,但之前跟別的wicer聊, 11/14 13:50
mitomo:那位都沒申報rmb收入,主要以台幣收入為主好幾年都這樣報, 11/14 13:51
mitomo:以我原文舉的情況,也不是節不節稅的問題,因為幾乎都是 11/14 13:54
mitomo:台幣收入,公司給的rmb部份是只夠維生&不被陸官方刁的金額 11/14 13:55
mitomo:如果還要加總一堆陸方收入再扣抵很麻煩~ 11/14 13:56
drama:建議你直接看這網址: 11/14 14:49
drama:你要問的很複雜,因為「外派」有很多種算薪水的方式,和 11/14 14:49
drama:當地聘僱當然不一樣...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算法也不同 11/14 14:51
drama:而且台商外派或美商歐商日商外派大陸又差很多... 11/14 14:52
drama:一般台勞應該都算非居民納稅人,所以才要經常回台 11/14 14:55
mitomo:感謝!! 11/14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