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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先前各位網友的協助 老婆是廣東惠州人 小弟現在已經拿到台灣的移民署發給的"團聚簽證" 依照我之前的理解的下幾個步驟是.. 1.辦老婆的無犯罪紀錄 所謂的良民證(到台灣後辦依親證用) 2.拿入台簽證去辦大陸人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3.入台海關面試 4.去海基會驗證無犯罪紀錄 5.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6.移民署辦依親居留證 7.領到依親居留證 我的問題是在第2步 =>拿到台灣移民署發的團聚簽證之後 是要到大陸哪個機關辦理搞不懂.. 原本我以為是直接拿著這個簽證和個人資料 去辦理"港澳台通行證的機關" 也就是台胞証長簽到期後要去加簽的機關...就跑一個地方就搞定了 但是昨天一位同事也正在辦理大陸老婆去台灣的手續 進度比我快一點 他告訴我 要先去公安局登記...還要去甚麼省會ooxx的~~ 怎麼和我的理解都不一樣了..(不過他的對象不是廣東省的..) 因為要趕著農曆年後回家..現在打算下週一也就是1/28去送件 有些急迫 卡到農曆過年長假加上發證時間是15工作天 預估最快也2/22才拿到了.. 現在有點混亂不知道怎麼才是正確的 上網查也是模模糊糊 每個省份都不相同 所以望請有經驗的網友給我ㄧ些建議..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81.12.82
nixon:去惠州市公安局辦證大廳辦理 可電話諮詢 0752-2281277 01/24 09:50
Jongny:感謝樓上網友:) 01/25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