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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事項提請注意: 1.記得大陸勞動合同一定要簽; 2.記得一定要求辦理中國大陸的就業證; 3.記得要求多一點外派福利,因為大陸本地員工派駐外地時也都很敢要; 4.記得公務務必使用公司郵箱,不建議使用社會郵箱(gmail/126/yahoo/qq等) 5.記得每天寫工作日志匯報直接主管,不管主管看或不看。 以上五點都有其意義,請服用,謝謝。 ※ 引述《vance110 (死胖子)》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小弟的朋友(台灣人)最近剛好遇到這個問題 : 他被陸資企業聘用然後外派到台灣工作(台灣無分公司) : 以出差方式常駐台灣工作,如此會違反法律嗎? : 如有知道的前輩,還請不吝指教!! -- ========================================================================== 背起行囊遠赴大陸工作,初來乍到如何是好?遇到法律問題咋辦?還有啥該注意的? 上海第一財經廣播 浦江之聲電臺(AM1422) 《台商家園》節目 《談情說案》板塊 隔週五下午1:30首播,晚間8:30重播,主持人宇皓和發哥邀請各位WICers共同來關注 您也可以下載手機APP“TuneIn Radio”, 即可通過內建的浦江之聲電臺位置來收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206.240.227
aaking:第四點有“法律”上的意義嗎?還是只是單純比較正式而已 09/21 00:38
hsiawenc:證明你是公司員工。 09/21 00:39
earlobes:推發哥 09/21 00:48
magicalko:?推 09/21 02:48
vance110:感謝、受益良多 09/21 06:59
babegril:就業證是? 09/21 13:39
ivanlove1216:第四點的觀念很重要,推。 09/22 10:12
rm03al6:推第五點 09/22 12:03
dailytim:推3.4點... 09/23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