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911518 (拉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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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職場] 這應該是犯小人
時間Sun Sep 29 08:54:24 2013
nasayusa大的案件,我想你指的是工傷的錢吧? 就勞動的案件我就我知道的回答
1.上下班交通意外屬於工傷,上班期間開小差去買火腿腸吃噎到住院也屬於工傷,被公司
裡養的雞傳染禽流感也屬於工傷,總之只要是上下班交通時間裡與在公司時不屬於下列三
者都屬於工傷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
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nasayusa大 公司員工案件,該名員工既然貴司讓他請假請到15個月我想他年資應該超過
十五年吧? 不然一般醫療期到之後,有另法處理流程,這點我在此就不多敘述了
醫療期規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
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
上的为24个月。
2.他結束醫療後有送他去做工傷鑑定嘛? 那個五萬元的我想不是指醫療期的醫療補助費
吧? 因為他還能回原單位上班,代表工傷鑑定後他依然具有在工作能力,有關醫療補助費
的爭議應該很小。
我想應該是指一般泛稱工傷賠償的
"醫療" "傷殘" "就業"
三個一次性補償金額,這三個在網路上都可以找到計算方式
一般貴司有繳社保,醫療與傷殘自2012年之後都會由社保承擔,事實上貴司如果有在跟外
面買商業保險,基本上所有工傷的錢由社保與保險都可以cover掉了。
這位員工既然醫療期要13個月,代表他工傷鑑定可能至少要八級以上吧...
至於該怎麼處理與規避,因為太冗長,我就不多說了,但如果是總total的工傷錢,其實五
萬是已經很少了。但我想問的是貴司有送工傷鑑定嘛? 有時候細則還是要去注意,不然對
自己企業吃虧可是很大的。
3.對企業治理勞動案件部分針對nasayusa大 所提出的case,我個人經驗分想大概如下:
一.不要讓員工覺得工傷錢好拿,一般工傷錢除了傷殘,都是合同結束後給付,政府規定
是要一次性給付,但是有合法的拖延方式(有點缺德在此不多說),故對員工"教育"要特別
注意。
二.變更員工勞動職務(包含增加與減少),需要重新簽定勞動合同且經員工同意,有工傷
情況另述,故那個L小姐我想他應該也是沒簽勞動合同的(笑),他只要隨便拿資料證明他
只負責在食堂幫員工打飯的,其它的還不用幹,你沒辦法就合同與員工守則與其他材料證
據證明該員工工作上真正的負責範圍,你要變動或開除他工作,你在法院上還是輸定了。
三. 一般規定員工入工後三十天內要入社保,但是切入工當天就要入社保,因為入社保之
前發生的工傷,社保不賠,如新進員工在入社保之前發生工傷,就要企業自己承擔工傷費
用。如單位招聘人多,可以採統一時間到職一起去入社保處理,節省HR的時間增加效率。
小弟在此分享心得給各位賢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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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92.108.91
推 entay:知識文,推~ 09/29 09:12
推 qibusini:有個小bug﹐醫療期是適用於非工傷和生病的﹐工傷適用的隻 09/29 09:32
→ qibusini: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停工留薪期(12個月﹐經鑒定可再延 09/29 09:33
→ qibusini:長最長不超過12個月) 09/29 09:33
→ c911518:對 以qi大敘述為準 09/29 10:22
推 superbabaya:這篇也是佛心文 09/29 11:50
噓 honeymengxin:真無恥,臺灣奴隸不想自己翻身還想奴役大陸奴隸 09/29 14:59
→ honeymengxin:自己被慣老板奴役也是剛好而已每次看到兩種論調就怒 09/29 15:00
→ c911518:在講我嘛? 09/29 15:21
→ FranKang:這位26妹憤青IP是東莞的,讓我想到星爺那句X也有愛國的 09/29 15:24
推 stgo:謝謝分享 09/29 18:09
噓 honeymengxin:FranKang人身攻擊斑竹不管嗎?還有你那只眼睛看到我是 09/29 22:45
→ honeymengxin:26?你也就只能在PTT上嘴炮而已,looser都是這樣子 09/29 22:46
推 FranKang:從這句話的那「只」、斑竹等詞就看得出是不折不扣的26啊 09/29 23:07
噓 honeymengxin:好,我們可以打賭,板上諸位作證,你輸了怎樣? 09/29 23:21
→ faku:不必爭那裡人,就算有台灣身份證也沒用,心都不在台灣了,還能.? 10/01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