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icecoolman:這樣才七天呀.... 03/17 22:27
→ bobobian:慢走不送 03/17 22:42
推 shiwy:至少有七天的清淨...只是他還一堆分身... 03/17 22:42
推 ceab:也是啦 03/17 23:21
推 jason90275:忽然有點泛淚.... 03/18 00:21
推 akirk0823:感覺一堆分身可以用 03/18 01:00
→ jyuny1:反正已经有判例了再犯就繼續跟版主檢舉他便可 03/18 07:53
→ jyuny1:真有人不爽想給他個教訓只要拿 IP 跟警察報案一下他便可 03/18 07:54
推 j155221:"2.10挑釁、挑撥、引戰" 解釋一下為什麼不符合? 03/18 07:59
→ j155221:3.01 水桶天數應該累加,累加至35天終身水桶不是? 03/18 08:00
推 j155221:建議klm那篇的推文有 在某S說成忠狗的前幾樓像版主檢舉 03/18 08:07
→ j155221:用2.10檢舉,挑釁5個人就算5次吧,剛好可以永久水桶 03/18 08:08
推 IceMakers:哇樓上 下手這麼重@o@ 03/18 08:29
推 jyuny1:都在無差別嘲諷了 再不行動只是會被吃的死死的 03/18 08:56
推 klm:恩~真心覺得應該處理下!. 03/18 09:39
推 nenini:多少事業有成的人拿一個小流氓沒皮條 哈哈。。。乾笑 03/18 11:55
→ jyuny1:樓上這樣說就不公道了 我們是想尋成熟的正常管道處理 03/18 11:59
→ jyuny1:如果大家都用賤招來玩 那這個版就不用存在了 03/18 12:00
→ jyuny1:更擔心的是這樣反而損失更多的潛在版友 03/18 12:02
→ jyuny1:關於這點版主需要好好斟酌一下 03/18 12:03
→ nenini:我的意思是 正當管道下版規早就犯了好幾條了 滿手證據還抓 03/18 12:07
→ nenini:不到人 我想說的是這種無奈 是質疑執法 不是被害人 03/18 12:09
→ nenini:現行犯警察看到不抓 非要等被害人報案舉證 似乎不對勁吧? 03/18 12:10
→ jyuny1:我現在認真考慮網路報案的可能性 如果可以用網路做筆錄 03/18 12:17
→ jyuny1:我就報了 03/18 12:17
推 uahj:版主辛苦了 03/18 13:25
推 IceMakers:應該是板主也很忙 快來人自願當板主幫忙處理板務吧~ 03/18 13:42
推 shihur:樓上這麼說就不對了,忙!那就不要當板主。忙不是藉口。 03/18 13:55
推 IceMakers:身為WIC又不忙的 應該是老闆等級 A_A 03/18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