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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eekicker7 (小貝)》之銘言: : ※ 引述《freekicker7 (小貝)》之銘言: : : : 犯規時的處置有辦法完全補償犯規之前的狀態嗎? : : : 如果已經過人到接近禁區,眼前只剩門將 : : : 結果被後面的人犯規拉倒,但因距離較遠結果只換來一個自由球 : : : 那對進攻方不是也不怎麼公平? : : : 但你可以因為這樣,所以乾脆犯規不算數,反由對方開球門球嗎? : : : 對於進攻方而言,因誤判喪失和門將一對一的情形, : : : 又因距離較遠,只換來一顆自由球當然會有點不爽。 : : : 但相對的,如果連個起碼自由球都沒有,反倒是對方的球門球,那不是更幹? : : : 對於因錯誤的因素導致比賽中斷,給予吃虧一方有補償的處置是很合理的 : : : 當然,所有補償處置不可能完全重現當時的狀態 : : : 歐尼爾灌籃被犯規,也只能去罰球線發球,而不是再灌一次籃 : : : 對歐尼爾而言,從灌籃變成罰球當然是會不爽(前者他的得分率高多了XD) : : : 不過總好過連罰球機會都沒有,直接變成對方的球 : : : 反過來看,把裁判誤判看成類似犯規影響比賽來決定處置方式就好了 : : : 犯規有得利的一方,誤判也是。因此給予補償的方式就類似犯規 : : : 看相對位置以及當時狀態怎樣給予12碼或自由球就好 : : 12碼跟自由球差很多 基本上不適用於這種"相對判決"的case : : 因為這兩種補償太"絕對"了 NBA罰三球 罰兩球 罰一球 都有很清楚的規定 : : 不要把籃球思維套用在足球上 : 足球犯規最常見的處置不就是自由球和12碼? : 是阿 : 難道足球對於犯規後的處置規定沒有很清楚? : 很清楚阿 : NBA通常也只有在出手時犯規才有罰球,除非犯規次數太多 : 這個我知道 所以呢? : 你都提出正方反方的術語了 能不能把你想講得直接表達出來 : 恕我愚昧 都說類似犯規的處置了 是要打啥?還是你不懂犯規的處置? : : : 至於怎麼補償,當然是裁判決定 : : 你以為什麼要設置禁區? 禁區外犯規是天堂 禁區內犯規回國被槍斃 : : 差一條線差那麼多 不是很不公平嗎? : : 就是為了讓犯規方球員跟教練閉嘴 : : 如果今天補償方法改成裁判決定 : : 你覺得爭議會比較少嗎? : 是不是在禁區內當然是裁判判定啊 : 誤判也一樣,幾碼內誤判12碼,幾碼外自由球 : 和犯規不是一樣?要畫條線還不容易 : : : 看相對位置以及當時狀態怎樣給予12碼或自由球就好 : → Arroyo:越位判決這種已經把當時跑動狀態停下來的就不管,進球不同 06/28 06:53 : → wfelix:給12碼球當然可以,這就跟禁區犯規一樣啊! 06/28 06:54 : → wfelix:就好像接近單刀時,被拉倒,通常會給12碼不是? 06/28 07:03 : → wfelix:12碼啊!你在幾乎穩進的狀態被犯規,會給啥? 06/28 07:04 : 一下說看當時狀況一下又說幾碼幾碼 看當時狀況不包含幾碼不成? : 你不要一直改來改去好嗎? 確定一種說法我才能跟你討論阿! : 而禁區內犯不犯規可是裁判說了算 : 至於線內有無誤判越位,那至少有機器可以看,比裁判判斷還準確 : 而且越位誤判發生通常意味著進攻方單刀機會 : 以是否處於禁區來判定要12碼還是自由球 : 至少比禁區內犯規還更接近進攻方原本的優勢 : 你又改說法了.....好吧 上面那段打太快懶得修了 : 我講過 12碼跟自由球的設置本來就不套用於你這種"相對補償"的想法 本來就是相對補償 : 僅僅討論你說得單刀球好了 : 90度正對球門的單刀最容易進球 所以12碼 : 那80度呢? 70度呢? 60 50 40? : 90~70度之間12碼 70~30度20碼自由球 30~0度30碼自由球 : 是這樣嗎? : NBA裁判會說他這顆三分球很瞄很久很有可能進 所以要罰6球? : 不可能阿 這是你講的,可不是我說的 犯規開自由球幾乎都是在該位置開,但禁區內就是12碼 這不就是依照當時狀況而定? 還是犯規後的處置沒有考量犯規當時的狀況? : 你要讓裁判讓判斷"優勢"多寡 肯定兩邊球員教練醫護員都吵翻天 : 根本不用踢了 : 因為禁區內犯規,進攻方原本不見得有非常好的射門機會 : 但禁區內『疑似越位得利』,那進攻方幾乎都是有相當好的起腳機會 : 這種情形下,比起禁區內被摸一下倒地而得到12碼。 : 難道你不認為禁區內被誤判越位更該拿到12碼? : 同上 禁區內12碼就行了。 : : : 不要抗議說,不是用機器嗎?怎麼還要人 : : : 因為這是機器輔助判決,不是用機器判決 : : : 本來就沒有要完全排除人為判斷的部分 : : : 網球用鷹眼看出誤判後,如果是界內判成界外的誤判 : : : 也是需要主審依據誤判時的相對位置,裁定這球是得分還是重打。 : : : 也許有人會說,那球已經壓著對方打了,就算對手的位置接的到 : : : 但當時大佔優勢,判重發後不能重現當時的優勢 : : : 不過要知道,若沒有鷹眼找出誤判, : : : 你可是直接被判出界掉分連重打的機會都沒有。 : : : 最後再說一次,誤判固然難以完全避免, : : : 但努力降低誤判發生率則是任何運動都應該追求的 : : : 我想沒有人會同意比賽是誤判越多越好的 : : : 既然降低誤判率是正確的事情,那就算無法全面改善 : : : 在某些適當的地方的使用機器輔助 : : : 既可降低誤判率又不會影響流暢度,是有啥好反對的? : : : 贊成引用機器輔助的人,從來就沒有主張要全面引用機器 : : : 倒是反對者很奇怪,老式提出引用機器困難度比較高的場合(如假摔的判定) : : : 來說不應該用機器輔助。 : : : 原PO也更奇怪,你自己都同意球門判斷進球與否可引用機器了 : : : 這根本是正方的意見,認為應該引用機器的從沒說過所以有地方都該用 : : 球門判斷進球技術是即時的(球裡面有晶片感測) : : 如果是採用鷹眼重放或是攝像重播 FIFA一樣不採用好嗎? : FIFA不採用就是正確的嗎? : 現在科技進步,即時重播的能力高的很 : 根本不會延宕比賽節奏。 : 那就試阿 : 守門員接到球直接大腳到前場助攻得分的例子很多 : 我不認為重播經過人眼或鷹眼判斷會比比賽節奏快 : 所以才有晶片足球的出現 現在可是連試都沒試就說不行 規則都改過不知道幾次了 用下去真的不行再改也不是不行 : : : 怎麼會因為「有些地方不好用」這種理由而同意反方? : : : 網球有鷹眼,但發球採線與否可沒鷹眼判斷,還是裁判在看的 : : : 籃球有絕殺看重播,但拉人還是撞人犯規也沒有機器看 : : : 引用機器是輔助,而且沒有說所有地方都該用 : : 所以到底什麼時候該用?就你以上補償之類的說法 : : 我想機器輔助套用於假摔和越位以外的所以情況 : : 是嗎? : 進球就可以看啦,進球時都會慶祝個一分鐘 : 但重播只需10秒。綽綽有餘 : 我問的什麼情況可以用 你回答我什麼時候可以看幹麼? 有爭議就由不爽的一方提出抗議啊! 限定次數即可,每半場兩次,延長賽一次 挑戰成功不扣次數 明明沒爭議,硬要挑戰浪費次數, 結果真有誤判發生時反而不能用那就是自己的問題 挑戰限機器可一翻兩瞪眼判定的,如越位、出界或進球與否 然後可以依挑戰次數看傷停補時要給多少時間 講難聽點,一場比賽因受傷影響的時間只怕多於挑戰所影響的 如果會因為一直被挑戰成功,導致比賽一直中斷,那是裁判的問題 因為一直被挑戰成功代表裁判根本是誤判連發像喝水一樣 而裁判一直誤判連發的比賽,你認為這種情形下維持流暢度有啥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55.176
fisheagle:好像美式足球的挑戰! 06/28 23:59
NHSC:挑戰失敗呢? 06/29 00:00
bbrret:失敗就扣次數阿 自己浪費掉 06/29 00:01
NHSC:Q挑戰方會不會因此失去以多打少的機會阿? 06/29 00:03
NHSC:被 06/29 00:03
SaintIker:相對補償是非常糟的例子 最近的範例就是墨阿戰的裁判 06/29 00:06
SaintIker:因為誤判而對下半場墨西哥一些動作視而不見 這樣是無助 06/29 00:09
SaintIker:於之前錯誤的判定 反而讓場上局面更不好控制 06/29 00:10
windbislash:挑戰次數會讓場外的人員有機會干擾場內 明明沒進 06/29 00:11
windbislash:或是沒有誤判 卻硬是去挑戰 干擾對手也都成為一環 06/29 00:12
free4u28:所以就要限制挑戰阿...這很難理解嗎= = 06/29 00:14
windbislash:主教練寧願浪費一次機會也要去鬧一下 這都是有可能的 06/29 00:14
windbislash:因為足球的關鍵次數就是少 06/29 00:14
windbislash:不難理解 但也不難想像會引發更多爭議 06/29 00:15
chordate:怎麼知道一定會更多爭議? 06/29 00:16
free4u28:我想聽你舉例所謂的干擾 06/29 00:16
freekicker7:很多話你不理智看 我再厲害也無法解給你聽 06/29 00:16
chordate:怎麼不是說這也叫做傳統... 06/29 00:16
freekicker7:我只能說 美式足球 有進攻組跟防守組的差別 06/29 00:16
windbislash:好吧 比如球沒進但是很靠近 可是還在比賽中被守門拿 06/29 00:17
free4u28:凡正都是你自己設想的狀況 而且這些狀況是可以克服的 06/29 00:17
windbislash:起來要發動反擊的時候 對方教練叫個挑戰 06/29 00:17
i386:那就限制死球狀態下才可以挑戰,這樣如何呢?? 06/29 00:18
windbislash:這種狀況不難吧 這樣就被中斷了 06/29 00:18
freekicker7:沒有死球才能挑戰這樣搞得 踢多少球就算多少球.... 06/29 00:18
i386:要挑戰的一方,就把球踢出界外或是犯規吧.. 06/29 00:18
free4u28:或著說下一次死球再挑戰也可以阿 06/29 00:18
windbislash:可是因為靠近 裁判不給挑戰可以嗎? 06/29 00:18
free4u28:不管說得再多也沒屁用 反正大家都只會設想一些情況重來也 06/29 00:19
freekicker7:踢多少球就算多少球...要是10分鐘沒死球還有進球 那.. 06/29 00:19
free4u28:沒想實際用心去施行改變過 06/29 00:20
windbislash:足球犯規時間不一 採用科技的比賽有等這麼久的嗎? 06/29 00:20
i386:如果10分鐘要挑戰的一方都沒有拿到球或是故意小犯規.. 06/29 00:20
free4u28:反正重點就是可以克服 不一定要用科技 嘴泡再多也沒屁用 06/29 00:20
windbislash:採用科技不就是要當下採取更公正的判決 06/29 00:21
freekicker7:傳導三、四十次後的進球比比皆是 這不是設想情況.... 06/29 00:21
i386: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06/29 00:21
free4u28:我不懂讓比賽更公平有很難嗎 不管用什麼方法都好 06/29 00:22
windbislash:其實我是比較喜歡增加裁判跟感應線的做法 06/29 00:22
free4u28:只是要不要做而以好不好 講得好像天方夜譚一樣 06/29 00:22
freekicker7:用常有的情況套用就行不通了 還要做什麼? 06/29 00:23
windbislash:但是挑戰次數這個就真的不是很想接受 06/29 00:23
free4u28:說再多我們都只是要讓比賽更公平 吵那麼多理由沒人做支持 06/29 00:23
free4u28:就跟大便一樣 沒啥屁用 06/29 00:23
NHSC:無法接受挑戰制 06/29 00:23
free4u28:要想改變方法的不是我們 重點我們要支持阿 06/29 00:26
freekicker7:你說什麼算什麼 別人說什麼就說沒做怎麼會知道 06/29 00:26
free4u28:誰管你說什麼 有人做最重要啦 說再多也只是屁 06/29 00:27
freekicker7:.................................................. 06/29 00:29
tofuocean:如果都已經能夠設想到問題所在了.. 那應該要先想好解決 06/29 00:39
tofuocean:方案,實地施行後改變是為了找出更多預想不到的狀況.. 06/29 00:40
liush:噓wind感覺這人要做什麼事都會只想到壞的 這樣可以成功嗎? 06/29 00:40
tofuocean:若說那些狀況是特殊狀況而忽略,不就是心存僥倖或鴕鳥嗎 06/29 00:41
freekicker7:老球迷都會拿一些很常見的情況反問你 你都說做就對了 06/29 00:45
freekicker7:不要老是往壞處想 打嘴砲沒用 沒試過怎麼知道.... 06/29 00:46
freekicker7:讓人覺得很無言... 06/29 00:46
windbislash:噓的人有認真看嗎 有爭議性比較少的做法 06/29 06:40
windbislash:為什麼要採取爭議性比較大又不一定比較公正的做法 06/29 06:40
windbislash:挑戰制明明一大堆漏洞y 06/29 06:41
wfelix:規定死球才能挑戰,搞不出死球狀態就用犯規吧! 06/29 07:06
wfelix:以戰術干擾而言不過兩次不能算多,何況你得花上一次犯規 06/29 07:12
wfelix:假摔摔的天昏地暗,半場比賽因假摔形成的死球也不知幾次了 06/29 07:14
wfelix:所謂漏洞不過是戰術干擾,但你得附上代價。而且沒人知道 06/29 07:16
wfelix:你會不會在往後時間進球被婊。我相信教練寧可花在進球被舉 06/29 07:17
wfelix:越位的時後。 06/29 07:18
wfelix:如果嫌兩次太多,那改成一次,而挑戰成功就可不扣次數 06/29 07:18
wfelix:一次失敗後就不能挑戰,那大家就會很珍惜這東西 06/29 07:20
wfelix:至少他會在真有爭議時才提出。 06/29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