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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經審核發現您於8/24於AboutNew板649篇連署未過, 又於8/28在該板652篇再開連署, 不知道申請者是否曾經詳細閱讀過本群組組規? AboutBoards板中精華區詳載了組規,我擷取這段關於連署機使用須知部分: 6.連署板主或小組長者未成功者,一個月內同一使用者不得再申請擔任同一職務; 其餘開板、罷免連署失敗者,一個月內任何人不得開啟相同或類似性質之連署。 故請待一個月後重新提出申請, 並請於這段期間詳閱相關規定,謝謝! 文學作家群組小組長◎elytseer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86.78
san70168:.......... 09/05 14:01
san70168:1個月...好久,為何制定這樣的版規?能否說明清楚? 09/05 14:03
elytseerf:這是組規。 09/05 17:54
elytseerf:組規沿革請參考AboutBoards 09/05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