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ful (流光容易把人拋)
看板Wrong_spell
標題Re: [問題] '無時無刻'的意思
時間Mon Mar 26 23:43:07 2007
※ 引述《z1 (老天爺你去死吧)》之銘言:
: 「無…無…」用法有兩類:
: 1是指「沒有…」
: 2是指「不分…」
: 問題(1):
: 如果你認為「無時無刻」跟「無日無夜」並不同屬第2類,
: 那麼就是屬於第1類了,但什麼叫做「沒有時、沒有刻」? 很怪。
: (除非你說它是第3類的[只是第3類是什麼我不知道])
: 問題(2):
: 就算它真屬於第1類好了,但這類「無…無…」或「時時刻刻」的詞
: 都有強調的用意(這點你應該不否認),我們不會去強調「不做特殊事」
: 的狀態。
: 再者,第1類的詞後面若要接一個動作,它都不會接否定態的「不…」。
: 例如,他無聲無息的不走過來。
: 好吧,假設上述兩個問題都先不管,我們來看「他無時無刻不關心她」。
: 照你的解釋,這句話可以翻成「他時時刻刻不不關心她」,很難懂不是嗎?
: 好,我再改寫一下,「不是他時時刻刻不關心她」,用符號來寫
: 會比較清楚:
: 「~A」
: 其中 A = 他時時刻刻不關心她
: 可是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他時時刻刻關心她」,而是「他有時關心她」。
: 一般直覺的想法應該是這樣的:
: 「不」不是管到後面整個句子,而只管到「時時刻刻」。但是這還是沒有
: 解決問題(2)。
: 一個可能的說法是,「無時無刻」不同於其他兩類「無…無…」,
: 它自成一類(也是這一類中唯一的例子),即「不是時時刻刻」,
: 並且它必須與「不」連用[如此即解決問題(1)(2)]。
: 但如此一來,它在強調做特殊事時,便失去了強調的作用:
: 「他無時無刻關心她」=「他不時時刻刻關心她」,而後者卻是很正常的,
: 一個人本來就不會時時刻刻關心別人。所以前面會說它必須與「不」連用。
: 總而言之,照一般的看法,「無時無刻」是一個特例,而照我的看法,
: 並不需要把它看成特例,不需為了它「一個」詞,而量身訂作第三種解釋。
: 我的解釋會比較精簡。
: 問題是,為何要說「無時無刻」的意思是「不是時時刻刻」呢?
: 為何「無日無夜」不比照辦理?
: 「他無日無夜不關心她」不也可說成「他不是日日夜夜都不關心她」嗎?
: 我說「無時無刻」=「不分時刻」,是有其他例子來做支持的,
: 要嘛是「沒有…」,要嘛是「不分…」。
: 而說「沒有時刻」很怪,所以是「不分時刻」才對。
: 我是以哪一種解釋比較合理來看這個問題的(純理論的)。
: 查找最早的使用不是我的判準,
: 可能一開始人們就採用比較不合理的解釋(而這是語言容許的)。
: 我的解釋不需要引進特殊的解釋,而且比較沒有問題。
: ※ 引述《khoguan (Khoguan Phuann)》之銘言:
: : 又及,要判斷哪種說法才是「積非成是」,其實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
: : 去找文獻,看看哪一種才是最早的用法。畢竟那些詞都是古人創的,不
: : 是你我創的。古人創了那個詞,然後如何去使用它,後人也該給予尊重,
: : 而不是以今非古。當然文獻有其先天侷限,往往難以確定最原始可靠的
: : 材料,所以才會永遠爭論不休。而且若先有百姓「說」,再有作者「寫」,
: : 而不是某個作者的獨創用語,那麼一切的文獻都可能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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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引用 敝業師 楊如雪(師大國文系教授) 所回答的答案:
「無時無刻」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任何時刻。
初刻拍案驚奇卷六:「自是行忘止,食忘餐,卻像掉下了一件什麼東西的,
無時無刻不在心上。」必須跟「不」合用。
這個例子「無時無刻不」指「沒有時候不」,
因跟「不」合用,雙重否定,變成「任何時候都」。
不過,有一個跟它的結構相近的詞語,「無明無夜」,
在曲守約的近代辭釋裡,解釋為「不分晝夜」,
並引了紅樓夢二十一回的例子,說:原來襲人見他無明無夜和姐妹廝鬧,
若真勸他,料不能改,故用柔情以警之。這個例子又不跟否定詞「不」連用。
因此,「無明無夜」是「不論」,這個詞語指不論白天(明)或晚上(夜)。
所以根據上列兩個資料來看,「無時無刻」的「無」,指沒有,
(「時刻」不像「明、夜」是一個明確的時間,要把「無」解釋為「不論」,
有點問題。)要強調肯定,一般要加「不」;
而「無明無夜」的「無」則是不論,可不必加「不」,只用肯定即可。
但在現在使用時,常把「無時無刻」後的「不」忽略了,
於是也有「無時無刻都」的用法,但嚴格說起來,是不太合理的。
不過語言本是就使用者的使用情況歸納出規則條理來,
所以慢慢的可能大家沒有正確語感了,就把兩者混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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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33.42
推 z1:我說過了,這種解釋也是我本來的看法。但後來仔細一想,有更好 03/27 12:35
→ z1:的解釋(理由已經講很多了)。另外,不管搬出多大的權威,還是 03/27 12:36
推 z1:不能構成理由。那位教授的說法只是不經思考的「本來就這樣」的 03/27 12:41
→ z1:規則。裡面有太多問題。為何要這樣解釋?教授並沒提出理由。 03/27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