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XiangShe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xyz1981 (謎樣的男子)》之銘言: : 就算是非營利性質社團演出, : 我覺得最好還是先跟瓦舍打聲招呼, : 因為無論是完全照本宣科或是有某種程度的改編, : 瓦舍的相聲都是受著作權法所保護的, : 雖然著作權法有所謂的合理使用, : 但是是否為營利性質只是判斷合理使用其中一項要件而已, : 所以最保險的辦法還是先徵得瓦舍的同意, : 當然有人會說,他們還不是從老段子改編的, : 雖然老的相聲段子,由於年代久遠,早已經成為公共財得為公眾所利用, : 但是如果是改編老段子而成為一個新的著作的話,這仍然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 就好像改編古典音樂,雖然古典音樂本身是公共財, : 但是改編之後的成果就是一個新的著作。 我完全認同xyz的說法,但我的問題還是沒有獲得一個較好的解答 要怎麼去認定是「改編傳統」還是「改編別人的創作」? 舉例來說,如果傳統的段子是 「1234567」這樣的順序 F大在某次演出,演出的內容是「AB1234567C」 B小寫了一個劇本,內容是「甲乙1234567C」 這樣子的話,是B小抄F大,還是F大抄B小?還是B小和F大都是自己創作? 固然創作者很辛苦,但也不能無線上綱,把前人的資產全據為己有 這樣對整體相聲發展有害而無益 不能因為「張飛出來別害怕」比較紅,從此演「黃鶴樓」變侵權,這是不合理的 -- 某討論區中,有訪客詢問某團的某段是不是從吳魏的某段來的, 某大大的回應是他們是參考更古老的版本,若看過類似的, 應當都是參考更古老以前的那一段,而不是吳魏的版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8.98
oberon48:不要一字一句全抄就是了 歌仔戲也有這種抄不抄的問題 10/31 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