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love (微笑‧愛)
看板YFSH
標題[閒聊] 關於之前在我自介推文討論的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
時間Fri Dec 12 23:19:35 2008
之前我所給的回答是根據刑法條文中
並沒有明文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之刑責
不過我今天在補習班上課的時候
不知道哪一根筋不對突然想起這個問題的時候想到了
我突然想到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翻了一下果然找到了其中第22條第2項
18歲以上之人與16歲以上18歲未滿者為性交易,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小y或其他有聽過好像有處罰的事這個條文吧!?
不過請注意喔是為
"性交易"
所以非交易行為之單純性行為應該還是不予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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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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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rnest7835:不給錢就不算賣囉 ˊˇˋ 12/13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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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f2092000:補習班?高點還保成?XDDD 01/04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