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jbjbj123 (查無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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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鹹聊] 鬥牛架拐子 球場鬧上法院
時間Mon Feb 16 02:46:43 2009
http://udn.com/NEWS/SPORTS/SPO6/4737040.shtml
籃球場上「架拐子」小心吃官司!東吳大學籃球校隊主力孫喬新,和男子邱奕翔打籃球鬥
牛時,見不及攔阻邱跨步上籃,便從後方用手肘壓制撞擊到邱頭部,造成邱輕微腦震盪;
邱認為孫喬新惡意「架拐子」,持驗傷單控告孫過失傷害。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鄧定強調查後,認為孫喬新明知不及封阻邱奕翔上籃,仍趨前跳躍用手
肘壓制對方進攻,致對方腦部受損,犯規行為已超出正常打籃球的肢體碰撞,構成過失傷
害罪,因而將孫提起公訴。
因衝撞或碰觸受傷在運動場上非常普遍,但對簿公堂的情形極為罕見,本案的起訴也引發
體育界關注。這也是北檢首次因運動競賽造成對手受傷而起訴的案例。
檢察官表示,他也知道運動競賽碰碰撞撞造成受傷「在所難免」,但本案被告確實以犯規
手段造成原告受傷,原告也執意提告,被告又無法完成和解,他只好依法起訴。
去年七月,孫喬新在台北市芳和國民中學參加三對三鬥牛賽,與邱奕翔一方比賽時,孫見
不及攔阻邱上籃得分,便從後方用手肘壓制,結果撞擊到邱的頭部。
第二天,邱出現頭暈、嘔吐等症狀,就醫確認有輕微腦震盪,他認為孫喬新惡意撞擊他腦
袋,要求賠償六萬元醫藥費及一年內因腦震盪引起併發症狀的醫療費用被拒後,向台北地
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偵查中,孫喬新表示,鬥牛賽以先進六球的一方獲勝,當天比賽隊伍眾多,只要輸球就要
下場等候許久,當時邱奕翔一方就要拿下六分了;他見邱持球閃過他準備跨步上籃,眼見
就要失分,他一時情急從背後犯規,想阻擋邱得分,不記得有用手肘敲擊到對方。
廿六歲的孫喬新雖然只有一百六十八公分,但在大專盃籃球賽曾有單場得到五十分的紀錄
;因為背號九號,外號「小九」,在東吳大學擁有不少粉絲。他的教練、知名籃球國手東
方介德曾說,如果小九再長高十公分,一定是SBL(超級籃球聯賽)的風雲人物。
【2009/02/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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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這位是傳說中的東吳九哥
李哲誠應該知道
他在街藍板被罵好慘= =
其實他是一個滿NICE的人
只能說他比較衰吧
這種例子一開
誰還敢拼防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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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kbtlin318:再拼也要有個限度 02/16 08:41
推 iamgyfan:剛好碰到78人阿 02/16 10:34
推 NENE31:九歌一向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我本來也要PO這篇 02/16 10:54
→ NENE31:這樣打球都綁手腳的.以後打球也要小心 02/16 10:54
推 ckbtlin318:我跟他不太熟 02/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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