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o (Te amo.)》之銘言:
: 今天上課的時候,聽我們老師說,
: 他以前在Texus讀書的時候,常常會因為小違規被警察
: 攔下來.....他給我們的advice就是...不要亂動,手放在方向盤上面,
: 然後承認自己的錯誤,通常警察都會放你一馬,不會給你開單!
: 老師還打趣的說,他屢試不爽~~~~:)
: 要我們參考參考!
: 不過老師也說,美國警察攔下駕駛人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駕駛人不要
: 再犯相同的錯誤!而不是為了開單子!
: 這讓我想到前一段時間台灣為了罰單所發生的一些爭執!
: 其實你說台灣真的能跟美國學嗎?~
: 我到不認為~只是所有的罰金都以最高額加諸於違規駕駛人的身上
: 似乎也太說不過去了!
: 很多東西真的沒辦法達到人人滿意的標準~
: 台灣也有很多好的制度是美國比不上的啊!:)
:
你是不是開車時,不小心被開單了....
如果自動測速照相會接受我的認錯,我當然會承認我自己的錯誤啊....
bone2,你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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