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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這是大學自治的範圍...政府和教育部沒的管... 不過.這種處分對於學生本身是不是造成名譽和心靈上的損害... 有損個人的人格權和名譽權... 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去推翻這次的處分啊... 而且我也覺得這樣子的處分不符合比例原則... 雖然說沒有開除.但是這樣子的處分比開除還不如... 已經認定他的行為是惡意造成校名毀損的公然猥褻罪... 但是就當事人而言...他的主觀意識僅是要完成他所說的諾言... 並非有要公然猥褻的意圖... 況且所謂溜鳥...也只是社會價值觀的問題... 在場的人假如有覺得他這種行為造成心理上或是生理上的不快... 或是感到這樣的行為是猥褻的...才會造成公然猥褻吧... 不然...警察當場逮到他...也不過罰個六千元的行政罰... 所以說他這樣的行為...和在路上超速的人差不多... 上面這句話有點扯啦...不過.我要表達的意思是.就法律上來說... 他的行為並不會影響整個社會.也不會動搖任何人的心思.更不會改變外人對學校的看法.. 如同像是超速罰單一樣...只是個失誤.僅需要給予輕微的懲罰... 那學校自己說的冠冕堂皇.就是給他機會所以才只記兩大兩小.讓他回去反省... 其實.大家都是學生.或者是曾經是學生...댊 有一天自己做了一件校規根本沒有規定怎麼處罰的事情...然後直接被學校留校查看... 那心裡大概只有一句話...去他媽的鳥學校.老子不唸了... 我覺得.長庚這次...根本不是給學生機會... 只是殺雞儆猴.給其他學生看...告訴其他學生不要亂來.下一次死的就是你們... 這樣是一個教育單位作出的判斷嗎......我很懷疑... 一個學校...不先想想為什麼這個學生會用這樣的方法去做這樣的事情... 反而直接去怪罪學生一件他根本不知道是對是錯的事情... 他可能覺得很好玩...他的認知只知道要守信用...他想要告訴人家我很有種... 而他的行為.在這個社會只需要一張六千元的罰單就結束了...沒有汙點.沒有案底... 但是學校今天作了什麼...直接給他留查... 直接送給他一個極大的人生汙點...一個人的大學操行成績竟然只有60分... 他以後出國留學怎麼辦...國外的學校要怎麼看待他... 他以後出社會怎麼辦...公司行號怎麼去看待他... 學校口口聲聲說是要教導.保護這個學生...但是結果呢... 就我個人的看法...是完完全全的害死了他... 我想學校的責任除了要給學生知識之外...還是有義務要教導學生待人處世的道理吧... 這樣子的處分...是為了要維護自己的校譽嗎... 我看不見得吧...為了自己的聲譽...不惜犧牲一個學生的未來... 這樣子的學校...有人想要去唸嗎... 可能我說話太過偏激了...但是希望各位想想... 一個辦學的人...是要培養一個健全而優秀的人才呢...還是一個賺錢的企業... 我不認為長庚是前者...... -- 人生對我來說是快速的 所以你在我生命中或許只有一秒鐘 但是 我依然會珍惜這一秒的存在......... 直到永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8.213
gokhan:戴~ 61.59.106.56 06/30
daihc:怎麼了嗎.只是說說看法.我心裏的話憋不住 61.223.28.213 06/30
gokhan:嗯 我也是不贊成長庚這麼做的 61.59.106.56 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