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簡單些就是「風氣」問題。
對世界盃四年一次的大批「一月球迷」,還有如我之流支持盧彥勳的「一日球迷」而言,
有得看球就行了(年代的主播水平確實有提高)。進而想要鼓吹政府要獎掖這類運動,
以及對運動員的資助,那簡直是要讓政府落人口實,說是盡幹些無法「立竿見影」的
苦差事。比起這些會讓人丟官的差使,還是讓人民有房子住,大戶不炒樓來得比較實際,
腳根還站得穩些。官丟了,也許還會有些甚麼清望。這還要看換了位子是否也換了腦袋。
「彭神」的名號不就是這樣來的嗎?
台灣目前比較盛行的運動如棒球和籃球,分別難脫日治時期日本棒球風氣的影響,以及
近年來MJ等NBA美國強力影響下所成。然而中華職棒不斷的簽賭和581令人欣羨的夜生活,
常常讓我們感受不太到甚麼課本上說的「運動家精神」,多的是黑道「穩賺不賠」帶來
扭曲的運動員心態以及運動員本身身體條件與身份所趨往的名利和女色之方便法門。以
榮譽心追求場上的榮譽進而是人生的榮譽(一般所理解的榮譽,而非驕其哥兒們的
「業績」與「戰績」)變得越來越像是憲法上的條文,只是理想,甚至是話頭,違不違憲
也像是隨口說說便罷了。沒甚麼人在乎。
用個曖昧一點的說法而言,「華人」都太過精明,太會計算利害得失了。要賺就要大賺,
而且要快又要好。最好都不用成本,不用積累。最好我用的人都是「即戰力」,可以馬上
上陣使用。之前的那些都是政府和學校幫我弄得好好的就好。企業主少有長遠願景者,
我有錢我最大,我不甲意輸的感覺。指著「草莓族」是「慣寶寶」的人其實也多忘了
四個指頭指著自己,自己是否又正是「慣主顧」呢?血海工廠還有血尿員工都是
「即戰力」的一隅,王建民、最近的盧彥勳也都是即時可以用作宣傳的「台灣之光」。
等到作為官爺們宣傳的話頭,以及鄉民們為此噁心的症頭,進而終有一天「黯淡無光」
之後,到底是誰又要挖掘、消費新一代的「台灣之光」,直到其一段時間的代表人物
以及這個名詞本身成為歷史名詞呢?是不是台灣真的那麼需要「光」來增加、確定自己
是否確實有那種存在感?
「台灣之光」也就是個風氣,一個會轉變河道的潮流。不知道會流到何處去。黃河改道
之初,大家也都不習慣。久而久之,大家也就習慣了。新的刺激以及新的反省,我猜大概
就是風氣小露轉變的曙「光」吧?四年一次世界盃對於發展足球、進軍世界盃的期待也
是,盧彥勳的孤軍奮戰,也是。
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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