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Lo (keep in touch)
看板YP89-311
標題[警告]只要你敢進入本文,就不要說你是善意且無過失.....
時間Sat Jul 29 00:46:08 2006
請陳律師幫我們解釋一下何謂善意且無過失
以保障各位的權益
2006年7月28日星期五
由歐同學提議
經本班6人出席
全數通過決議
因已達全班人數七分之一門檻
決定今後以11月12日
延平校慶日
為定期同學會之日
注意:
11月12日僅為列示規定
原則上以11月12日當週之週六為準
舉例:
2006年11月12日為星期日
故同學會之日為2006年11月18日星期六
簡單的說
今年同學會日期為11月18日
請大家先空出SCHEDULE
詳情請待後續公告
看到這裡
不要說你不曉得這回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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