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ja36 (三年之後又三年)
看板YP90-312
標題Re: 中午在我家樓下遇見奧運金牌
時間Sun Apr 24 01:48:52 2005
最近好像有很多新的交通法規
像是去監理處過戶驗車 除了檢驗員還多了一個警察
檢驗員蓋章後還要條伯伯蓋章才算
條伯想也知道就是要來開單的
但是條伯伯對這方面 不要說知識 連常識都普遍不足
配合中華民國交通部奇怪的法令 很難讓人信服
最近就聽到許多抱怨的例子 過程真是可笑至極
還有一個就是抓改裝
其實抓改裝也沒什麼不對...只是 抓也要看走向和程度吧
法令上寫"使用非原廠零件造成行車和交通安全"<----現在好像都用這條
表面上看好像蠻有道理的 只是太籠統了吧
執行的過程更是誇張
有人卡鉗用Brembo被抓 因為"非原廠零件造成行車安全"
狗屁!
煞車只有越改越強 哪有越改越弱的道理
又煞車變好是增加還是減少行車安全?
呂傳欽說惡法亦法 除非能推翻不然還是要遵守
我以前很相信
現在我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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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飄.....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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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osenYP:如果是bala的剎車變好,那大家都完了。220.143.218.243 04/24
→ chosenYP:問題在於我們需要的是專家政治,可惜我們沒有。220.143.218.243 04/24
推 chosen0403:毛怪教我用顏色 218.172.20.222 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