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醫生丙是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署)指定施行結紮手術之醫師。
一日,在甲之妻乙的同意以及甲的自願下,丙對已婚的甲施行結紮手術,
以醫學技術將甲的輸精管阻塞或切斷,而使甲停止生育。
請問丙的行為可依§278I加以處罰嗎?
答:
1.依刑法§278I、優生保健法§10I、刑法§21I的規定,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
行為人以重傷害構成要件該當行為實現之,
該構成要件該當行為,乃依法律之行為,而不具違法性。
2.本案,醫生丙已取得甲之妻乙的同意以及甲的自願,
對已婚的甲施行結紮手術,毀敗甲之生殖機能,
丙以重傷害構成要件該當行為實現之。
3.故丙的重傷害構成要件該當行為,乃依法律之行為,而不具違法性。
※ 引述《Zoro303 (想不想回到過去?)》之銘言:
: ※ 引述《GOGOCOCO (小狗飛躍比佛利)》之銘言:
: : @^^@...
: 我說葉主委阿 不如我們一起去結扎吧
: 反正你也用不到了 我陪你吧...
好ㄐ~掰啊 咚咚咚!!!
--
║ ║ 林媽媽‧林媽媽‧一個林媽媽‧
═╬═ ═╬═ _
║ ║ | |2 馬桶也壞掉‧窗簾也壞掉‧
╝║╚ ╝║╚
║ ║ \ / 一個林媽媽‧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