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人魚11月13號所發表的2083篇文章,因為當事人不願將感情生活公諸於世
脅迫本人將其意中人的芳名刪除,筆者迫於有把柄在當事人手上,
不得已只有屈服於其淫威之下...
不過本著古人"淫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ꬊ
只要各位看倌有任何 "問題" ,竭誠歡迎丟水球給在下
本人必當知無不言,坦誠相告!
--
「曾經有一段真摯的感情擺在我的面前,我沒
有珍惜,如果還有機會的話,我願意對她說那
三個字:『我愛你。』如果要給這個承諾加上
一個期限的話,我願意是──1萬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