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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nchu (E恩)》之銘言: : 而我真正生氣是被浸水桶那刻起 : 當下覺得有人非常不尊重我 : (我自認為我做每件事都有盡量尊重到對方,所以"尊重"這是我的底限) : 不明事理就給我水桶 : 不過我要說 : 宋厚彥做的時間點是對的,但方法是錯的 : 第一時間幹掉敵人...真的做的好 : 這可一有效阻止溫馨小版變戰場 : 但一定要說,我覺得 : 基本上刪文就夠了,浸水桶不是很好的辦法,因為當事人不是只有在一個版打屁 : 說明白點,浸水桶是很不尊重別人的處罰方式 : 還有,3天太久,會產生很多問題,1天就非常完美,你後來改了...太好了,謝謝 (╥_╥) ...你有看過版規嗎? 2.禁吵架文,挑釁文,人身攻擊文,推文規則亦同,請維持板上的和平。 ^^^^^^^^^^^^ ﹂*以上直接砍文並劣文退回,嚴重者水桶伺候,並不另發公告通知。 ^^^^^^^^^^^^^^ 我不知道我做錯在哪? 當天晚上張彤先跟我抱怨~你鬧他的文章~ 接著胖子又傳訊說覺得你在鬧版~要我浸水桶~ 我以前管版的方式都是直接浸三天...所以當下打太快就直接是三天~ 後來賴東廷有提醒我~我才改成一天... 你如果連版規都不遵守~那版規定的要幹麻? 擺著好看~看心安的嗎... : 我還是強烈不建議浸水桶 : 這種極刑應該是某人屢次蓄意大鬧某版,確定鄉民們都極度不爽才使用 : 看的出是氣話的,頂多刪文,叫他私下找那個人解決,實在不需浸水桶 : 不然,只會讓爭執的雙方更不和睦,治標不治本,事情會鬧更大 : 還有我要為自己辯護 : 當時有人認為我推鬧文時,我就有注意了(抱歉,我無意冒犯) 你如果有注意~那篇公告文裡的推文從哪裡來的.... 我浸你水桶不是因為你發那篇西門團文...是因為你的推文... : (我是非常非常很敏感的人 = =+ ,別看我平常裝的一副智障樣) : 所以我馬上改3點西門町,因為怕又不尊重到誰,搶了別人的團 : 而且還很好心的建議說 : 台電大樓站比較近 : 結果還是被浸水桶,這就是先前提到的,不明事理 ...我覺得作事情就按照已有的規定做~而不是要看受罰的人爽不爽.... 不然如果每個被罰的人都覺得是不合理...那還要法規幹麻... 我只是降覺得~做人按規矩~不要刻意走灰色地帶~如果IAN不認同的話~ 那抱歉~這是我自己的行事風格~你可以去檢舉我濫用版主特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72.238 ※ 編輯: r852850 來自: 218.166.72.238 (08/30 20:12)
kobe761021:版主難當阿... 08/30 21:21
ianchu:所以我才說這是值得討論的事情 08/31 01:11
ianchu:我沒時間檢舉啥濫用版主特權這東西 08/31 01:17
ianchu:隨便啦~不過個小事~覺得自己沒錯就好啦 08/31 01:24
ianchu:倒是胖仔,別讓人看不起就是,這是我最後一次勸你啦 08/31 01:25
ianchu:就是啊~不要一邊喊抓賊,又一邊又假裝安慰人 08/31 01:26
sherryli0910:辛苦宋囉 沒事就好 08/31 16:06
guavachang35:謝謝厚諺!!版主辛苦了(行禮).... 08/31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