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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新聞一篇
繼續上次的死刑議題
這次貼個反對的
我堅決反對死刑(盧俊義)
最近為了是否要廢除死刑之議,延燒了好長一段時間,迄今未熄。曾有將近10天時間,電
視政論節目每天都有名嘴在高談闊論表示對此事件的看法,但卻聽不到他 們有理性地在
討論之所以堅持要維護死刑,或廢除死刑之議。但他們就是沒有探討:為什麼這些人會犯
下這種殘害他人生命之因。
難減輕家屬心頭恨
有一點是很明確的,那就是有不少加害者已經被執行槍決完畢,但受害的家屬並沒有因
此而心裡受到安慰。以白冰冰為例,她不但是心中依舊存有大恨,甚至是恨到要 脅用選
票來把執政黨給「廢了」。這種恨,恨到足以綁架政府的政策,讓人感覺新任法務部長是
專為白冰冰而選。
人的心中若有恨,心靈就永遠不會有平安。就像南非大主教屠圖所說的:「沒有寬恕就沒
有未 來。」他一再強調:「只有寬恕,才是結束痛苦最好的途徑,也是為痛苦劃下最美
麗句點的的良藥。」因此,槍斃死刑犯,並不能減輕受害者家屬的心頭大恨,也不 會使
他們因為加害者被執行槍決,心中就不再哀傷,或可因此走出痛苦的陰霾。不會!
如果我們仔細沉思,就會發現很多時候是我們社會造成一些人走向偏差行為的主要因素。
因此,單究行為偏差的人的罪責,並不是正確的態度。舉兩個例 子:1985年發生轟動咱
社會的鄒族青年湯英伸殺人被判處死刑案件。他殺人的背景必須追溯到嘉義師專老師對他
的態度。
湯英伸確實是優秀的原住民青年,想想1985年,他就考上嘉義師專,但學校老師、教官總
將活潑、點子多的他,列為行為不檢的問題學生,最後逼他退 學。想想看,為什麼洗衣
店老闆會扣住他的身分證讓他無法返鄉過年?其實,這些都是屬於漢人在強勢文化下,對
原住民弱勢文化鄙視所造成的結果。雖然當時台灣 社會許多社運、文化界、宗教等上百
個團體代表,特別是教育界都有代表出面,請求執政當局給予特赦 改判他無期徒刑,讓
他有活下去的機會,並藉此修復與原住民之間的差距、隔閡,但執政當局依舊堅決要執行
槍決。
我想起1997年11月18日,殺人要犯陳進興衝進南非武官卓懋祺的家時,台視記者戴忠仁用
電話連線和陳進興對話,他問了陳進興一個問題:「若是 你還有機會重來,你會怎樣做
?」陳進興回答說:「我要好好讀書,不要被放在後段班。」
我想問的是:是誰造成學校教育把學生分成「資優」、「前段」、「後段」等班的?當人
民都在嚴詞譴責、指罵陳進興必須給予碎屍萬段之際,佛教釋昭慧 法師在接受記者訪問
時,只淡淡地說了一句話:「陳進興的案子,我們全國人民都是共犯!」
我舉上述兩個案子,只想說一個基本觀念:槍決了這些死刑犯,並沒有對受害家屬有任何
幫助。
修法增加配套措施
但在廢除死刑之前,應該先修法增加一些配套才是。例如一:將這些死刑犯改為「終生犯
」,他們永不得假釋、特 赦、大赦等,讓他們「終生」都在監牢中過。二:因為他們是
「終生犯」,所以不能與家人會面。三:他們「終生」在牢獄中必須工作,用他們工作賺
得的工資,擔 負自己的生活費用。這樣做,是把他們完全從這個社會 隔離出來。以上三
點只是我想到的配套方法,應該還有許多可討論的空間。
作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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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發另一篇了 併再一起發吧!!
人權團體強調:死刑是廉價正義
更新日期:2010/03/28 04:11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台北報導〕網友上凱道聆聽受害者故事,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蔡季勳直指,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這是「太 廉價的正義」,處死
犯罪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生計及後代輔導、教育,都須制度性
照顧,政府應建立完善機制保護受害者。
朱學恒批判支持廢死的人權團體、律師不夠重視受害者,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大呼冤枉,
聯盟強調,支持廢死與關心受害者之間並不衝突也非互斥,社會應該討論的是究 竟執行
死刑是否真能撫慰受害者?真能遏止犯罪?
不過,律師李勝雄認為,其實終身監禁是比死刑更嚴重的懲罰,「留著他,是要他認錯、
悔改;而 打死他,他就沒有認錯、贖罪機會!」
李勝雄沉重表示,批評加害人辯護律師,是不了解國內訴訟辯護制度。他們當然關心、同
情受害者,但仇恨一 直留著,對受害者真的是好嗎?以牙還牙的作法,能讓社會更進步
嗎?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社會已喪失討論空間」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系副教授姚人多說,社會為何有很強烈的聲音想看到有人人頭落地,反
應出一種停滯不前、對政府缺乏行動力 的深沉焦慮。「站在廢死立場,不執行死刑,並
非就是不懲罰加害人!」姚人多無奈說,台灣社會喪失討論的空間,需要冷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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