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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知各位同學: 證照系統原預計於本學期初正式上線使用,然目前尚未設計完成, 故欲申請證照獎勵之同學本次仍維持紙本方式申請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證照之發照日期須為100年8月1日至101年1月31日期間。 二、本次獎勵金申請時間為101年2月20日(一)至3月5日(一)止。 三、請同學依據本處公告之100學年度證照獎勵清冊提出申請。 四、申請表件可至教務處首頁→課務組→表單流程→學生考取專業技能證照申請表下載。 五、同學須另將證照(檔案為JPG格式)上傳至學習歷程檔案系統,操作方式請參閱教務處 最新消息(或另洽教學資源中心,分機2412)。 六、校外實習之同學欲申請證照獎勵者,請自行委託他人於時限內代為申請。 七、逾期、缺件或資料填寫不全者歉難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6.1.32
s87407dall:好多證照都不承認 (悶 02/07 19:02
s87407dall:順便說 2010的證照沒補助喔 03/03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