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YTH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嗯,沒錯! 根據法律第一定律︰法律只是參考用的。(自掰) 可知,台灣的法律戰術為,通遍整部五權憲法、民、刑、行政法, 索取對自己有利的(攻),隱蔽不利自己的(防),預備消滅不利的法條(計), 還有各種作戰方略。 在台灣,天天有戲碼上演,活生生的三國演義,娛樂普羅大眾! 大陸則為,既知法律第一定律,則可於適當之時不按牌理出牌,是靈活變通! ※ 引述《cklonger (22)》之銘言: : 恕刪 : 你們政治的問題很大 : 從prc憲法來看(以下是繁體的) : http://www.tbweb.com.tw/tbdoc/tbsd03.asp?docs=sfl1982-12-04 : 舉例ytht來說好了 : ytht被封其實貴國政府已經違反了prc憲法第35條 :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 當政府的行政命令觸犯憲法,可是有人或機構(政府以外)能對政府違憲 : 下判決,阻止政府違憲以及補救嗎 : 雖然prc憲法裡是由人大來監督 : 立法機構來做司法體系的事好壞先不論 : 至少目前看來成效是不彰的,不然貴國政府也不會一直違憲到現在 : 再來,你們的憲法不容許反對的在野勢力出現 : 更別說讓在野黨來監督執政黨。 : 還有這部憲法的中心思想也是有問題 : http://www.sznews.com/n1/ca830183.htm : 還有很多問題你們自己去發現 : 因為這是你們要解決的,不解決你們的下一代或後代還是要解決 : 坦白說很多問題是制度(憲法)的缺陷造成的 : 不修憲來改變制度,問題無法解決 : 至少要做到軍隊國家化,國家中立化(不偏袒哪個政黨或主義) : 和司法獨立(避免自己來監督自己) -- ※ 編輯: hjdmllmedbu 來自: 218.160.30.29 (10/06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