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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浤 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兼任教授)
夏 誠 華(玄奘人文社會學院副教授)
壹、中國人的成分
一、民族淵源
中國人口總數﹐在民國79年(1990)約十一億五千六百萬人。1其中:台灣地區以二千萬
人計﹐其中包含「山胞」卅三萬八千多人﹔大陸人口根據1990年人口普查數據為十一億三
千六百多萬人﹐其中漢族為1,042,482,187人﹐55個少數民族人口為91,200,314人﹔「外
蒙」人口為2,095,600人(1989年資料)﹔此外尚有許多「失土」上的人口﹐因缺少資料
而目前暫時無法計入。2
中國乃「中國民族」之中國﹐3乃全體中國人之中國﹔中國民族絕不等於漢族﹐漢族人不
過是中國人中之一部份﹔同為中國民族大家庭中之一份子﹐各兄弟民族自應本民族平等、
民族團結、民族繁榮之原則﹐彼此攜手合作﹐互助互利﹐這樣才能追求全中國民族之對外
自求解放﹐對內各民族一律平等。4
以往在大陸上﹐少數民族因受歷史因素影響﹐常隱瞞其民族成分﹔中共政權成立後﹐少數
民族紛紛要求恢復其原有民族名稱及身分。1954年大陸普查時﹐自報的民族名稱高達數百
個之多。在台灣﹐過去也有此現象﹐直到最近幾年﹐才略有改善。
1956年﹐中共國務院公布大陸上有51個少數民族﹐至1983年修正為55個少數民族﹐其余尚
有少數人口的民族識別工作有待認定。目前中共仍采1983年的分類﹐即中國是由55個少數
民族和一個漢族所組成的一個多民族而統一的國家。5(參見表一)這個說法﹐以及連帶
產生的政策、措施、與運動﹐產生正、負兩面的功效﹐惟整個看來﹐正面大於負面。
台灣地區二千萬人口中﹐絕大多數是漢語族人口﹐其中包括閩南系、客家系及所謂外省系
三大類﹔「外省人」絕大多數是漢人﹐隻有少之又少的滿、蒙、藏、維、回、西南地區各
族等人口。真正能歸類為少數民族的隻有原住民(以前稱為「山胞」)﹐其人口有
338,656人﹐6其中居台灣省者有329,242人﹐台北市有4,561人﹐高雄市有4,853人。7台北
市及高雄市原住民多系來大都市謀生者﹐並非其本籍。
台灣省原住民居住在十二個縣境內五十五個鄉鎮﹐其中卅個是山地鄉﹐廿五個是平地鄉鎮
。因為台灣地區推行民主政治及地方自治﹐縣市鄉鎮長及民意代表皆采選舉制﹐
山地鄉長及部份民意代表自然是保障原住民的﹔台灣目前雖然沒有民族自治區的名稱﹐但
其民主自治的落實﹐早超過中共的「民族區域自治」。
二、當前「中國人」的定義
「中國」是什麼﹖「中國人」是什麼﹖這兩個表面上看很簡單﹐其實是非常敏感而困難的
問題﹐特別是第一個。
1. 「中國」的意義
「中國」一詞的內涵﹐在二十世紀末的今天﹐非常富爭議性。考諸史書﹐這個詞至遲在西
周即已存在。指的是百數十個封建國裡﹐居中央地位的周天子所統治之國度。八百年以後
﹐「中國」成為具有統一整個地區身份的國家的稱號﹔表示這個國家﹐正像周天子的中國
在周朝一樣﹐據有最高的統治合法性。從這時開始﹐「中國」這個詞﹐成為形容這一大片
土地的自稱正統之國的代名詞。
經過二千多年的使用﹐最後這個詞成為專有名詞。但因兩千年所施行的是君主世襲專制﹐
朝代的名稱﹐畢竟比起國家更重要﹐因此「中國」一詞的政治意味淡薄﹔基本上﹐它的文
化性較濃。可以說是一種文化味道重、政治味道輕的代表此一地區的「天下」之國的專有
名詞。
一直到西方的國家觀念(內含主權論)進入這個地區﹐「中國」一詞才開始「很政治」:
其內容除包含一定的人民、領土與政府之外﹐還必須具備絕對、最高、又不可分的主權。
換言之﹐近代以來﹐才以今天國際法上的國家觀念﹐套在「中國」之上﹐使「中國」成為
具有西方國際法上國家四要素的一個單元。8
視「中國」為具有國家四要素的一個單元﹐在清朝以及一九四九年以前的中華民國﹐都沒
有太大的困擾。但是﹐一旦國家因內戰而分裂﹐問題就來了。近五十年以來﹐播遷台灣的
中華民國﹐與新成立於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宣稱是中國﹐而且是中國的唯一代表﹐
9「中國問題」於是開始成為真正的問題:它既是所謂的「內政」問題﹐更明顯是世界各
國共同關切的國際問題。10
由於二十世紀是一個民族主義發揚的時代﹐二十世紀下半葉﹐首先是曾經被西方列強殖民
或半殖民地區﹐以民族來建國的「族國」主義時代﹐後來又進一步演化﹐變成許多國家內
部若幹地區ㄐ撥w一□紓□15傻鋇刈畬竺褡逯韉跡□賴賾蚧□紓□蔥□鋃懶5氖貝□﹕笳?
由於是以地區為基礎﹐在建國之後﹐反過來要求境內人民自我認同﹐以形成新的民族﹐因
此是個以國家來形成民族的「國族」主義時代。11到了國族主義的時代﹐國家與民族兩個
概念開始混淆。而混淆的起因﹐則在主觀的認同上面。 12認同於是成為國家形成的另一
要素﹔不論國家也好、民族也好﹐都需要其全體人民的大多數的認同。但因認同很主觀﹐
並且帶有情緒﹐因此很容易產生變化﹐造成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的大調整。這調整﹐前後相
隔不到十年。
原先處於內戰﹐目前仍相互敵對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處在族國與國族這兩種
主義之中。中華民國開放得早﹐因此很早就脫離純粹的族國主義﹐而進入國族主義的時代
:從民國八年孫中山首次宣稱「中華民族」以來﹐國族主義的味道漸濃﹐但仍離不開若幹
民族主義傳統。以漢族掛帥的作法﹐在境內與境外都十分濃烈﹐也因此遭遇強勁的阻力。
13但整體而言﹐國族主義的大方向沒有重大改變﹐直到一九九○年代台灣的國家與民族認
同﹐才開始發展成為「台獨」運動及「獨台」傾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不甚相同。建國初期受制於前蘇聯﹐以及由蘇聯操控的第三國際﹐不但
民族主義情緒濃烈﹐而且深染侵犯之氣﹐對外高唱赤化世界﹐對內呼吁反帝排外。執政的
中國共產黨﹐兼具兩種性格:一為孫中山的繼承人﹐一為史達林的同路人。中共繼承孫中
山﹐特別是晚年的孫中山思想﹐因此呼吁反帝﹐在一九五○到七○年代﹐排除以美國為中
心的外國勢力﹐宣揚的是族國思想濃烈的國族主義。國族主義其名﹐族國主義其實。14對
外與史達林同路﹐一則失去外蒙﹐另外並因揮軍進入西藏﹐導致西藏精神領袖流亡在印度
北部建立屯墾區﹔二則遭遇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尼的反共式反制﹐基本上得不償失。一
九八○年代開始﹐國族主義重新以愛國主義的名稱出現﹐並逐漸放棄意識形態。一九九○
年代末期﹐江澤民、朱鎔基上台﹐才進入真正的改革開放﹐而有比較上高度的理性主義色
彩。
這兩個對立的「中國人」的政權﹐都一再宣稱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且中共自1949年開始更
明白地片面宣告: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二、中華民國已經滅亡﹐
15使得局面缺少轉寰余地。但世人均知﹐中華民國不但沒有滅亡﹐而且在中共強壓之下﹐
日趨繁榮﹐如今已成四小龍之一﹐未來更將積極尋求內部的團結﹐重建對中華民國的認同
。由於雙方對「中國」一詞的內涵各說各話﹐特別是中共既無能力統治台灣﹐又不承認統
治台灣的政府﹐使其對中國的詮釋﹐產生明顯矛盾。
為何中共使用此種理論與實際不合的「中國」說﹐而且沾沾自喜﹐一再堅持不動搖﹐最後
流於一廂情願﹐不但不厚道而且完全不務實﹐「睜著眼睛說瞎話」的地步﹖主要的原因仍
在早期的反帝心態以及矛盾論辯証法上面。更明白地說:一方面中共繼承孫中山、蔣中正
在大陸的政權﹐也繼承了兩個人的反帝思想﹐並且進一步發揚光大﹐而以反美和反日為主
軸。另一方面他們積極推動親善外交:利用大陸眾多的人民、富厚的天然資源、與廣大的
土地﹐吸引外資。在反帝上面﹐也發揮理論與實際不合、情緒與理智互斥的矛盾論辯証式
思考:骨子裡反帝﹐表面上大談「中」日、「中」美親善﹐使對手在矛盾中﹐因摸不清方
向而導致內部爭議﹐繼而內部分裂﹐達到中共分化對方﹐瓦解阻力﹐為中共服務的目的。
台灣人民對於「中國」一詞的使用﹐經過中共的運作﹐已造成彼此間高度的爭辯:中共在
矛盾辯証當中﹐一方面視台灣人民為「台胞」﹐一方面否定台灣人民的政府﹐公開倡言「
已經滅亡」。藉著公開否定其政府﹐進一步拉攏反政府的力量﹐擴大對方政治圈的矛盾﹐
達到:以人民攻擊政府﹐以反對黨攻擊執政黨﹐以執政黨內非主流攻擊主流﹐最後達到瓦
解統治核心的目的。中共此一手法﹐是否能遂其所願﹐仍有待觀察。但是﹐「中國」一詞
已在台灣引起諸多爭議。今天﹐越來越多的台灣人民﹐不再像十年以前那麼肯定地說:「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既然台灣人民不太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說法﹐許多台
灣人自然就不再自認是中國人。依此推論﹐台灣人民就不再自認為與昔年赴海外的中國人
、以及近年自大陸地區赴海外的僑居的人﹐同樣是中國人。換言之﹐如果昔年與近年僑居
海外的中國人稱為「華僑」的話﹐那麼自認不是中國人的台灣人赴海外僑居﹐就隻能是「
台僑」﹐而決不會稱為「華僑」了。換言之﹐華僑是華僑﹐台僑是台僑﹐這是兩群人﹐兩
個國家的人。
中共運用矛盾論辯証法否定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經過50年左右的演變﹐已造成台灣地區
(中華民國)大多數國民﹐對中國以及中國人不再肯定認同的危機。這種現象﹐在僑務推
動上看得最清楚。因為推動僑務要有推動的對象﹐而這些對象﹐在最近的數十年﹐雖然仍
然存在﹐但身分竟然會變。首先是剛才的老問題﹔他是中國人或台灣人﹐或兩者都是﹐或
兩者都不是﹖從中國政府的政策來推論﹐答案明顯﹐但不確定。
2. 「中國人」的意義
接著來談什麼是「中國人」。由於「中國」的內涵不明確﹐「中國人」的內涵自然隨著亂
掉了。特別是放到不同時空之中﹐問題會更復雜﹐也更值得深思。茲以李遠哲院長為例。
16
李院長現在是中央研究院院長﹐中華民國公民﹐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從中共《
國籍法》加上不承認中華民國的理論來看﹐他應該不是中國人﹐因為他沒有中華人民共和
國(唯一能代表中國的國家)所發的護照。依照中共的《國籍法》﹐他並非「一個享有中
國國籍的公民」﹐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沒有「法律上的聯系」﹐也因此﹐國家(中華
人民共和國)沒有權利保護其在境內及境外的合法或正當的權益﹐同時也沒有權利要求其
履行一定的義務。總之﹐李院長依中共國籍法來看﹐根本不是中國人。特別是他已經擔任
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的院長﹐是中華民國學術方面的最高長官﹐中共依法更應該加以否定
。
再看數年以前﹐李遠哲先生是美國公民、加州柏克萊大學教授﹐他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護照﹐但同時擁有美國與中華民國的護照﹐那麼﹐他照理還是一樣並非中國人﹐而且更應
該是美國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
具有雙重國籍。」來看﹐那麼五年以前在美國的李遠哲教授不但根本不是華僑﹐而且如果
把他當作華僑﹐就明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是違法行為。
像李遠哲先生這種擁有雙重國籍的例子﹐其實並不在少﹐特別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同時
﹐又擁有美國或其他國家的國籍。這些人在海外﹐人數眾多。如果中共駐外人員依法行事
﹐這些人決不是中國人﹐自然也就不是華僑。將他們當作中國人及華僑﹐是明顯觸犯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不止此﹐中共處理華僑國籍﹐采取的原則是:「凡華僑在國外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
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17很顯然﹐中共認為既然入了外國籍﹐不管有沒有辦理放棄中
國國籍的手續﹐都應該算是放棄中國籍﹐不再是中國人﹐當然也不再是華僑了。可是中共
又指出﹐這樣的規定﹐「既充分尊重傳統習慣﹐保護僑民利益﹐以適合我國國情﹐又考慮
到我國有大量華僑在外國定居的現實﹐以保護華ト[□媯□□庖蛩□毓□□□吹穆櫸場﹗?
字裡行間所透露的意涵﹐似乎是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之後﹐這些人雖然法律上不是中
國人﹐但「實際上」仍算是華僑。法律上及名義上不是中國人的人﹐事實上應該隻能說是
「華人」。但在實際交往時仍然可以是華僑﹐就變成中共華僑國籍政策的真正意涵。更明
白的說:法律是一回事﹐實際是另一回事﹔說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如此一來﹐海外的
華人可以永遠是華僑﹐雖然他的身份不是中國人。中共以兩面手法處理海外「僑界」的老
問題﹐似乎相當有成效。
不過﹐從理論上看﹐中國的意義模糊了﹐中國人的身份也模糊了。理論上的模糊﹐進一步
造成實際運作上的混亂﹐是當今中國人的成分﹐在界定上的一大挑戰。
由於各族群的成員﹐在過去千百年來陸陸續續都進入台灣﹐從歷史的系絡﹐逐期檢視在台
灣的族群的結構﹐或許會比較具體﹐從而藉以進一步了解中國人、台灣人以及華人三個詞
的具體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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