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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討論串都偏離重點了 重點並不是「卡片價值如何衡量」 重點是「未成年人」 今天就算未成年人是拿1200元買一棟市價上億的豪宅 沒有得到家長同意 家長照樣可以解約退貨 反之若是成年人 就算拿1200億買一張白紙 仍然是不能退貨 這就是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方式 這並不是說未成年就不能買 而是說當要得到家長同意才能買 而且範圍包括所有的商人 賣房的 賣車的 賣玩具的 賣家具的 遇到未成年人來買比較貴的東西 (是說客觀上比較貴,不是指主觀,所以會包括兩千元的赫爾阿克帝) 本來就是要特別小心與未成年人交易的風險 只是在肉食叢林一般的遊戲王卡片交易中 大家長久以來都刻意忽略罷了 我想這並不過分 家長願意給小孩子一萬元的零用錢 不代表願意讓小孩子買一萬元的卡片 如果真的是家長甘願用錢用卡片來寵小孩 弄個同意書或陪同購買,有很難嗎? 如果家長不願意小孩背地裡把餐費學費偷偷花在卡片上 難道法律管制不應該嗎? 不過 剛剛講的是民法的部分(退貨) 至於消保法(罰鍰 公布店家姓名)的部分 其實我覺得是有爭議空間的 簡單來說就是可能會有情節太輕懲罰太重的問題 要爭議的話 就是要說服消保官或是告贏消保官 很不容易就是了 ※ 引述《soul5566 ( 亞洲天團)》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遊戲王卡 新北兒少家長同意才能賣 : 時間: Mon Dec 24 19:37:25 2012 : : ※ 引述《hanthanks (逆風的方向更適合飛翔)》之銘言: : : 對於這次的事件 相信大家已經都聽過了 : : 當初聽去開會的人說 消保官有威脅他們說要發新聞稿 : : 想不到真的發了 : : 我真的覺得這個消保官完全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民生疾苦 : : 說什麼遊戲王炒作 一張成本10元賣500賺超過50倍 : : 最好你抽每一包都會中雷射拉 最好你抽每一包都有神之卡拉 : : 管這麼多怎麼不去管那些炒股炒房的 : : 遊戲王店家已經夠少了 很多店都已經不賣遊戲王也不給客人玩牌了 : : 難道要以後所有店家都不爽賣遊戲王才甘願 : : 聽說這個白X消保官跟上次辦麥當勞薯條的是同一個 : : 可能自想想紅吧 : : 自己想紅玩全不考慮別人以後會遭報應的 : : 我覺得消保官沒錯,他又不懂價值 : 一張紙這麼貴 本來就有問題 : : 消保管跟大多數人一樣,大多數是誰?八卦版就一堆 : 他們認為只是一張紙罷了 ,賣幾百塊根本有問題 : : 我覺得這樣要扯到報應也滿扯的 : : : : 為什麼都是家長的錯? : : 給小孩太多錢? : : 搞不好人家是單親家庭,給這一千二是生活費之類的 : : 小孩自己亂花是小孩的問題 : : 也能罵爽爽,人家的媽媽是智障 : : : : : : : -- : → Kobers5566:56學長學弟制真重... 04/01 14:36 : 推 kai5566: 沒很重 是你太超過 不要亂噓 04/01 14:39 : → kai5566:你亂噓兄弟的文 跟那些沒幽默感的凡人有什麼不同? 04/01 14:40 : → kai5566:如此 又何必申請56神聖ID ? 04/01 14:40 : → kai5566:5566 是一種精神!!! 利用優文改善ptt敗壞風氣!!!! 04/01 14:42 : 推 kai5566: 幹 我說的真好!!! 複製起來做簽名檔好了!!! 04/01 14:44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64.179.171 : → hansenay: 你想表達甚麼 12/24 19:41 : → MewGirl:不搜尋我還以為你是別版來的... 12/24 19:41 : 推 ymca9056020:推妳一個 說得不錯 , 事情本來就不是誰全對或錯 12/24 19:42 : → ymca9056020:原本看56文必噓的 , 看了內容就不忍心噓... 12/24 19:44 : 推 ZMTL:確實是這樣沒錯啊 12/24 19:48 : → eflove43:一千元紙鈔也是紙,為什麼那麼貴? 12/24 20:18 其實不是卡片價值的問題 : → weirdfoot:樓上說的好像跟主題沒什麼關係..法定貨幣啊 12/24 20:26 : 推 riverjianrui:中肯 一般人真的不懂 就像八卦版的多數人 只是反而不 12/24 20:28 : → riverjianrui:了解的人常常喜歡自行腦補批評 賣弄無知 實一亂象 12/24 20:30 : 推 gowet:MLB球員卡也是一張紙,為什麼可以拍到萬鎂? 12/24 20:32 : 推 chris780516:球員卡不會復刻,價值不會狂跌XDD 12/24 20:39 : 推 bygonememory:重點不是卡片的價值 是未成年人 12/24 20:44 : 推 ericsonzhen:這張紙從設計到生產出來 跟在玩家中間轉手 12/24 20:48 : → ericsonzhen:產生的成本也不算在卡片上面嗎 不然算在什麼東西上面 12/24 20:48 : → ericsonzhen:跟買名牌包 鞋子衣服一樣 一件可以幾百到幾萬 12/24 20:49 : → ericsonzhen:這麼貴沒有問題嗎?? 12/24 20:49 : 推 chris780516:因為市場大小呀,遊戲王市場遠小於上述東西,不了解的 12/24 21:04 : → chris780516:東西往往想成壞的 12/24 21:05 : → chris780516:而且上述東西都沒有價值狂跌的問題,這點要納入考慮 12/24 21:06 其實不是卡片價值的問題 就算是好東西也是一樣(例如豪宅) : 推 ericsonzhen:怎會沒有狂跌的問題 如果那間廠牌出了什麼問題 12/24 21:07 : → ericsonzhen:東西不就沒人要 跌幾十倍都不少見 12/24 21:08 : → ericsonzhen:遊戲王只是上游轉賣商比較...機車 所以價錢浮動特大 12/24 21:08 : 推 chris780516:樓上~真的是'只是'嗎? 12/24 21:10 : 推 chris780516:價錢浮動特大是他的本質,但廠牌出問題機率並沒那麼高 12/24 21:13 : 推 ericsonzhen:有多在看幾張卡的價錢從出到現在變動的方式 真的是這 12/24 21:15 : → ericsonzhen:樣而已 12/24 21:15 : → chris780516:棒球打擊率三成~好棒;盲腸手術成功率三成~爛醫生 12/24 21:15 : → chris780516:這個有趣的比喻其實也實上述有偏失比較法的類型 12/24 21:16 : → chris780516:有的限量包不會濫製,五年後價值變化不大~可說是半貨 12/24 21:18 : → chris780516:幣 12/24 21:18 : → chris780516:遊戲卡常復刻,就有點像交子後來被濫印 12/24 21:19 : → chris780516:簡而言之我比較相信遊戲卡買的是使用權而非貨物 12/24 21:20 : → chris780516:這就和包包有很大不同了 12/24 21:20 : 推 chris780516:小孩們無法分辨這兩者的差異,有部分限制我覺得ok 12/24 21:23 : 推 amigo0721:這篇比較中肯 12/24 21:24 : 推 windjayleave:我覺得這篇中肯 12/24 22:34 : → jack118386:就供給跟需求不是嗎Orz我不懂自願交易的問題出在哪裡 12/24 22:47 簡單來說就是 法律認為成年人才有自願交易的能力 未成年人沒有「自願」這回事 除非是日常生活必需物品(例如便當) : 推 kk5577238:會不會這樣以後遊戲王就會降價阿~~~ 12/24 23:06 : 推 ericsonzhen:現在要打老實說並沒多貴 ... 12/24 23:09 : 推 q82419:降價也會爽到你我....(有囤牌的例外) 12/24 23:09 : 推 youngluke:網拍管不到 卡價會跌嗎? 12/24 23:18 網拍仍然可能有民法的問題 也就是仍然有被退貨的可能 : 推 newsboy3423:我是擔心 店家不想做..... 12/24 23:35 : 推 jacksunexe:沒必要罵家長是智障,但是沒教好自己小孩總不會是店家 12/24 23:51 : → jacksunexe:的錯吧?家裡真的有困難更應該讓小孩知道錢的價值在哪 12/24 23:51 : 推 afulet:各人是贊成12歲限制 有些老闆會'提高'廢亮價N倍賣給小孩 12/25 00:25 : → afulet:小孩都好騙好騙...有這規定後 可稍微抑制這種作風 12/25 00:26 : → afulet:不過不喜歡遊戲王被大眾看做OO的東西...但是台灣人民族性 12/25 00:28 : → afulet:很容易從盲暴力與互相歧視.... 12/25 00: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66.80
Kbart:我從來不知道原來光之創造神2000元就買的到...... 12/25 09:15
你沒看懂我的意思 我的舉例是要說明 在此衡量」貴不貴、會不會被法律介入」的這個門檻 是「兩千元」 而不考慮「兩千元買到的是什麼」 當然光創神不只兩千 所以若是版友遇到有人光創神賣兩千一定覺得賺翻了 但是這不是這裡民法考量的點 (但消保法可能就會考量了:是否因炒作而造成損害)
x17cvbnm: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那個賣卡的同學能夠這樣安然退場 12/25 09:39
x17cvbnm:今天會發生這種狀況,那位同學應該也要負點責任吧,價差 12/25 09:40
x17cvbnm:賺得有點多耶 12/25 09:40
沒錯 照說應該是如此 但我想可能是因為賣卡的同學的家長也事後拒絕同意 所以等於兩個買賣都沒有成功(店-同學A)(同學A-同學B) 所以就退貨到店家去了 那如果只是用民法 可能三方間退貨就結案了 但這家長顯然有點厲害 懂得透過消保官來處理 因為消保法的話就會有公益的問題 消保官就可以做一些行政措施來對應 像是罰鍰 公布店家姓名之類 這種行政措施的合理性通常是有點見仁見智的 只是要推翻也不容易
SCLPAL:所以我在希洽才會想問:到底互相間關係為何?我以前只看過 12/25 09:54
SCLPAL:同學間賣人賺太多,小孩之間自己"處理".跟書店到底有啥關係? 12/25 09:55
SCLPAL:(除非那書店跟賣家小孩有關?) 12/25 09:56
aaron781218:一樓 那是舉例 如果有的話我想收個幾十張轉賣XD 12/25 11:49
dephille:重點就是這根本完全不干被退貨店家的事啊... 12/25 12:24
還是有相關的 民法和消保法都會有 ※ 編輯: bygonememory 來自: 118.166.174.244 (12/25 16:36)
gowet:讓我想到之前美國有國小學童拿10萬鎂投資股票,後來賺2萬鎂 12/25 16:46
gowet:如果同樣事情發生在台灣,家長可以用相同理由去退股票嗎? 12/25 16:47
理論上可以退 實際上要看股票有沒有特別法規說不行(不確定) 另外 照說營業員不會讓小孩子來交易 所以如果小孩子使用了一些詐術 讓營業員相信他有行為能力 那就不能退了 ※ 編輯: bygonememory 來自: 118.166.174.244 (12/25 17:23)
dark1530:家長只會炫耀吧(捏鼻) 12/25 17:22
arcanite:明明不是在B店買的 還要硬凹有關 12/25 17:23
誰是B店 誰想硬凹 我不懂你的意思
dephille:怎麼會有相關...他退的連原店家都不是了...? 12/26 20:30
是否為原店家 我沒有看到新聞和原PO提到 如果有人要稍微講詳細一點來討論也歡迎 因為原PO引述的新聞既然說店家在調查後願意退貨 我就這樣先行文下來 畢竟是經過調查程序 若是原店家 被雙重退貨當然有關 若非原店家 自然沒有民法退貨的問題 但依消保法仍然可以做行政措施 罰鍰 公布姓名之類 這個只要調查出來普遍有此危害現象就可以 不管是否原店家 我其實沒有很關心那個原始個案 (也沒有人付我錢寫狀子) 我關心的重點是擺在眼前的"新北兒少家長同意才能買賣"的通案現象 如果有板友知道內幕想討論個案的話 建議另開一篇自行討論會比較清楚 報告完畢 ※ 編輯: bygonememory 來自: 118.166.165.160 (12/27 02:53)
arcanite:明明是小孩被自己人坑 結果家長找無關店家退錢是哪招 12/27 04:23
arcanite:你今天要搞18歲以下買非必需品要家長同意 就該普遍比照 12/27 04:25
arcanite:而不是只針對遊戲王卡 而且B店本沒退錢義務 怪獸家長無誤 12/27 04:26
您要主張店家無辜,家長怪獸 坦白說我沒有什麼意見 因為那並不是我這篇文章所要討論的 (而且說真的,個案事實除非你有證據, 否則每個當事人說了多少謊你也不知道,所以我不會花時間討論這個) 我文章要討論的是: 「未來一個店家賣卡給一個小孩」 會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是否合理 我想這個是比較多人關心的吧 如果您想討論: 「未來一個店家被無關買家退貨,或是有關買家但過了很久才來退貨」 會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是否合理 我也會盡我所知與您討論 您可以設定好案例再告訴我 否則我真的不知道您指的B是誰 A又是誰
ishiki:小屁孩被同學坑了500 過了半年多才找店家退錢 你覺得???? 12/27 04:36
我不討論個案所以不覺得怎樣 不過我回答您的問題 您的問題可以拆開來看 1.為什麼不是退給「賣卡的同學」: 前面已經回答過了, 簡言之,因為是未成年人,交易在家長不承認後歸於無效,因此先退給「賣卡的同學」, 但是「賣卡的同學」一開始從店家買卡時,想必也是未成年人, 「賣卡的同學的家長」也可以不承認,使交易同樣無效, 因此「賣卡的同學」也可以再退還給店家。 2.店家是否為原始店家: 前面已經回答過了,簡言之, 若是,須退錢。 若否,不用退錢。 但無論是否為原始店家,只要平常有賣卡給未成年人的現象,均會受到行政管制的規範。 那到底是不是原始店家呢, 要看證據,否則就是當事人雙方親友團喊一喊而已。 我沒有證據資料所以我不討論這個,只把兩種可能都說明一下。 3.半年才退貨是否合理: 是否合理,老實說見仁見智,就跟死刑存廢是否合理一樣。 不過可以確定是合法的, 除非店家有定一個「催告期限」。 例如小孩子買機車偷騎, 半年以後被家長發現要退車, 是不是看起來就比較合理。 之所以在卡片交易上讓你覺得怪怪的, 是因為卡片比較難證明賣賣來源, 這個屬於證據層面的攻防, 而且照說, 攻防起來的話還是家長那方面比較吃虧, 但店家居然認賠了, 那......其實已經不是法律的問題了。 店家如果想要避免這種不確定的狀況, 法律有設計一個預防措施叫「催告」 但是店家又沒有做主動催告的話, 那就沒有期間限制了,不要說半年,更久也是可以的。 ※ 編輯: bygonememory 來自: 118.166.174.181 (12/27 16:54)
arcanite:是啊 閣下不是來討論這個的 但我只知道怪獸家長無辜店家 12/27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