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vapig (鐵山豬)
看板Yon
標題Re: [老大] 老大果然是醫生出身><
時間Mon Jun 4 17:58:08 2007
※ 引述《croat (我是妖瘦考據魔人)》之銘言:
: 現在我正在聽老大講自殺的事情
: 太噁心了.....雖然我以前看過完全自殺手冊
: 但是聽了有大醫生經歷的侯老大講解後
: 真的對晚餐已經沒胃口了
: PS:原來老大沒錢時第一個想到是蔡老大阿 XDDDDD
用法律系的角度來看自殺入罪化這件事情,別有一番風味
沒記錯的話從大一開始的刑法課,教授就有提過這問題
當時主要的論點是在於--法律不鼓勵人為惡務盡。
要是自殺入罪,但是法律又不處罰已死之人,豈不鼓勵人們自殺務要死絕?
不過四年之後再重新回頭看這個問題,
我毋寧更願意從憲法基本人權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人們對於自己身體的個人掌控權是嚴
肅且不可侵害的個體。
英美法國家有所謂 Victimless Crime (欠缺被害人的犯罪),例如持有毒品。
然而像是毒品這類對於自身健康損害嚴重的藥物之所以加以管制,最重要的法益反而是對於
公共社會造成的潛在傷害,國外立法例是將社會健康 (Public Health) 與個人健康區分開
來。
換個角度說,像是在自用住宅觀看猥褻性刊物或影片,多年前曾經在美國法院爭議過,法院
是否要介入去「淨化人心」?(有人主張看了猥褻性影片的人可能會成為電車痴漢之類的犯
罪者,這被認為是過度的擴張解釋,我相信全台灣三十歲以上男性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看過
日本A片,你要在其中找出一半因為看過A片所以去實施犯罪的人可能都有困難)
最後的結果是顯而易見,在一個開放而且個人主義至上的國家中,人是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
責的。自殺這件事情,應該交由人們自己負責,而非國家予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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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vapig 來自: 61.57.133.16 (06/04 17:58)
推 bunnys:原來侯文詠有上ptt耶,剛剛聽他在說這一篇文章 06/06 17:45
推 novapig:真的嗎 XD 我還沒聽今天的錄音.. 06/07 10:55
推 siento:XD 06/07 12:42
推 abbkg:我也有聽到,不知老大有沒有留言過 :P 06/12 20:21
推 Victoria:我怎麼覺得我可能跟你大一聽的是同一個老師= =|| 06/21 00:42
推 novapig:是很崇拜Bruce Lee的那位就沒錯了!! 06/21 21:57
→ novapig:廖教授的女兒超可愛的 >< 06/21 21:57
推 Zionward:還滿不顯而易見的。自殺不也是殺人罪嗎? 08/11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