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You_ou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06-12-07 中央社 國內文教 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七日電 】   (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七日電)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報考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修正草案,最大改變是放寬專科學校肄業生報考學士班的資格,同時放寬大學肄業生 報考碩士班的資格條件;此外,為鼓勵大學招收外國學生,符合國外學歷採認規定者, 也能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今天表示,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報考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 正草案,放寬專科學校肄業生報考學士班的資格條件,並配合終身學習,只要年滿二 十二歲,且修完教育部認可的非正規教育課程累積不同科目達四十學分以上,或空中 大學選修生修滿四十學分,都可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   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部分,增列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一年後因故無法畢業 ,或未修習規定年限並因故休學兩年以上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   公務員高等考試或一、二、三等特種考試及格以及專門職業、技術高等考試及格 ,從事相關工作六年以上,並能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著作者,能以同等學力報考 博士班。   此外,為鼓勵大學招生外國學生,只要是國外高中及專科學校畢業或肄業,符合 教育部規定國外學歷採認規定者,也能以同等學力報考國內大學。9512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