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kby (馬克白)》之銘言:
: 小弟我日前接到公所通知-去領兵單
: 我就想說該來的跑不掉-於是就跟他說要辦理緩徵
: 便把准考證等資料集一集(我是報考四技二專)
: 於是我在昨天去到了市公所-可是辦理人員沒上班
: 好八~准考證影印-單子領一領-留電話明天等人員的通知摟
: 就在剛才電話講完後-我茫然了....
: 原來除了國考不能用....
: 現在年齡也是一個限制了...新規定年滿22歲就不得以"當年招生"的考試來用= =
: 好了~囧了~
: 除了4技2專不能用以外-本來昨天還想順便報大學指考也不能用(昨天最後一天)
: 另外一些大大小小的學校轉學考也不能用....
: 一切的一切...都是年齡的錯...都是新頒布的規則的錯~(行政院你他X咱歲)
: 我現在腦袋一片空白...跟公所人員通電話還講到沒反應= =
: 目前看來真的沒辦法躲過了-年齡害人不淺阿....
: 大概要轉戰軍旅版了~21版阿~感謝你陪伴了我快半年的時光~= =
: PS:[小心得]只要是非當屆畢業生的年齡者(>22!?)-
: 只要被開除學籍-大概都要去上國防部夏令營.....
: 另外大專生畢業資格即第10條&附4-因為我只是個大學肄業生ˊˋ
: 所以相關條件我就不知道了....
http://tcdms.tcg.gov.tw:8080/ms/ms500/ms520_f000.jsp
我剛剛po在兵役科的文
作者: PTT 二一板
日期: 096年05月04日
主旨: 超過22歲延期之問題
內文: 九. 二十歲以前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之年學生,須參加專科以上學校或軍警
學校入學考試者。年逾二十歲已取得當年招生准考證或報名繳費證明者
,亦同。
附註三、表列第九類之原因消滅後,已年逾二十二歲者,不得
再以同一原因申請。
若今年已滿22歲,且拿到準考證了~是否已符合第9點之規定,而可以延徵呢?
是否要今年使用完此權,才符合第3點的"消滅"以致明年無法再用此理由延徵?
感恩
===
這星期在考試,本來要早點去問的,我的問題點在,如果你今年已經報了,
那應該還沒有"消滅"! 所以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是覺得應該今年可以
有最後一次機會!
公法念到暴炸了..XD
希望等下接電話的聽的懂我的這破破的法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