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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禁轉~~~ 今天去跟教地方政府的老師討論一下關於行政規則施行,會如何教育公務員施行~~ 師 : 主管機關會有講座或訓練課程...等~~~~ 我 : 那關於兵役的OOXX... ( 我講了一下新規定 ) 師 : 公務員的確有部分的行政裁量權,2年前很多人延徵,最近可能因為缺兵, 所以開始變嚴格,若是不缺兵的縣市,可能就會比較寬鬆讓你辦延徵, 畢竟上頭多少有些業績壓力... 所以如果你跟承辦的公務員熟..就有機會OOXX 我 : 可是不是要"依法行政"嗎? 師 : 對阿! 依"想法"阿! 我 : 冏oz ( e04! 真中肯! ) 那找民意代表有用嗎? 師 : ok阿! 但是應該找里長就夠了... ========================================================= So.. 有辦法的快去找辦法 有關係的快去找關係 都沒有的..... 快去凹! 跟他講理! 我不敢奢望實施的細則或是過度時期的規定會那麼快交待下來~ 上星期五有朋友去辦,公務員竟然推拖說還沒收到新規則的公文~~ (4/24公佈的規則 5/5還不知道?? ) 如果拖個1星期,我想就一堆板友要去數饅頭了~ 即使你符合信賴保護原則,但如果你已經入營了,是不太可能把你放出來的! 去打行政訴訟的話,打完你也退伍了...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說.. 我想我可能已經說太多了XD 所以別隨便轉這一篇吧.. 知道該怎麼做後 就快去想辦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4.211
chen1025:如果不行去找民代看看。 05/08 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