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Transferers)
看板You_out
標題Re: [請益]確認陣亡...
時間Wed Jan 30 04:10:35 2008
※ 引述《windwind (買個閃燈吧~~)》之銘言:
: ※ 引述《humanskull (DIEGAME)》之銘言:
: : 請問我該如何申請成績複查>訴願>行政訴訟
: : 老實說.
: : 我不介意被退學.
: : 頂多就是再多花個幾年.
: : (因為大二有讀完.頂多就是轉大二或大三再來)
: : 只要肯磨,磨久了還是可以上研究所.
: : 我只是不爽該教授的態度.
: : (期中考出太難.小考甚至考出上課沒教的東西.求情完全不給商量.把過錯推給學生)
: ^^^^^^^^^^^^^^^^^^^^^^^^^^^^^^^^^^^^^^^^^^^^^^^^^^^^^^^^^^^^^^^^^^^^^^^
: 這些.... 完全不違法阿!
: 就像是你不扶老太太過馬路 法院也不能說你犯法呀!
: : 所以.
: : 請各位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教教我.
: : 我該怎麼踏出第一步申請成績複查.
: : 如果申請成績複查還是沒過.
: : 又該怎麼進行校園內的訴願調解.
: : 最後的行政訴訟又該怎麼打?
: : 不好意思.
: : 這是我第一次做出這麼激烈的事情.
: : 由於完全沒經驗.
: : 所以甚麼都不懂.
: : 只好來請教各位了.
: : 附帶一提.
: : 我是逢甲大學的.
: : 可是我逛遍學校的網頁也沒看到成績複查...等等步驟在哪.
: : 只好請各位幫幫忙了.
: : 感謝>"<
: 我整理一下以前學長寄給我的資料
: 1.行政訴訟不收裁判費
: 所以自己來打的話,除了法院文件所需郵資,其餘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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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之前的法令了
96年8月 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施行後
行政訴訟開始徵收裁判費 免收郵資
通常程序第一審裁判費是新台幣4000元
: 2.學校若是在北部,請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逢甲大學位在台中市
依行政訴訟法管轄權規定 應至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 3.建議當事人參考已有判例,各高等行政法院已有累積判例,可參考.
: 亦可從中尋找律師.
: (但沒有專打行政訴訟的律師行,因為會餓死....)
: 4.畢竟大法官釋憲都說過這是教授講學自由的範疇,系主任不能以行政干涉,
: 法院不能以司法干涉.
: 5.訴願程序一定要跑完!
嗯 但之前還需要跑程序
請儘速先向逢甲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異議
若直接提起訴願 教育部依法還需將案件移送回學校
反而增加處理時間罷了
(上列供參考)
不過還是想建議你:
打訴訟是漫漫長路 你得衡量這樣值不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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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8.74
→ Jasy:程序: 校內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教育部訴願→高等行政法院 01/30 04:16
→ Jasy:→最高行政法院 01/30 05:50
→ humanskull:謝謝. 01/30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