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19682000 (笨學堂二輪冠軍)
看板YoungDotx3
標題Re: [耶~] DeeNow 大哥的問題
時間Thu Mar 5 23:43:37 2009
※ 引述《horse790 (STEWART)》之銘言:
: ※ 引述《she19682000 (笨學堂二輪冠軍)》之銘言:
: : 聽了補課中心的錄音檔之後
: : DeeNow大哥的問題
: : 我就去問了一下民事專家
: : 他說
: : 若有簽契約
: : 契約上若無其餘條件
: : 那契約成立
: : 且神經病患為其之子
: : 因此有血緣關係
: : 故無法強制取消契約
: : 必須等到契約時間到了以後才能解除契約
: : 所以
: : DeeNow大哥就搬走或忍耐點吧
: 其實租賃契約的效力 不一定只能待租約到期才消滅
: 私法上的契約只要當事人間意思合致 「隨時」都可以解除
: 也就是說 在這裡如果訂約當事人
: 〈出租人〉房東太太跟〈承租人〉殭屍先生的媽媽 都有意思解除契約的話
: 就算昨天才簽訂契約 今天就要解除 也沒人管得著
: 所以deenow哥等住戶如果跟房東太太反應的話 也許還用不著搬家
: : 大家若有法律上的問題
: : 可以問我喔
: : 我有專業法律顧問可提供給大家
: : 民事 高院法官
: : 刑事 最高法院法官
: : XD
謝謝再補充
畢竟才剛剛接觸法律- -
對了
今天早上又聽到了
聽說有個法叫做
精神衛生法
還是
衛生精神法
若那病患有危害人生安全的話
可以用此法請警察帶他走的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7.217
推 DeeNow:這一點就是難做的地方,他還沒危害人,但有惡臭和噪音 03/06 00:33
→ DeeNow:這很難去界定是不是危害別人,但確實是非常非常不穩定的狀態 03/06 00:35
→ DeeNow:目前只能自己多注意,最要緊的是我先寫好遺書,才不會來不及 03/06 00:37
→ DeeNow:這不是負面的想法,而是非常積極正面的想法,其實人應該 03/06 00:38
→ DeeNow:先想好各種意外,去尋求最好的解決方法. 03/06 00:39
→ DeeNow:非常謝謝你的建議,真的是對我非常有用,謝謝 03/0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