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u0429:穿太辣結果被性侵 先不說受害者是不是也要負點責任 11/06 03:27
→ pu0429:現實上就是會有被性侵的風險存在 等到事情發生了 找出誰負 11/06 03:29
→ pu0429:責又如何? 11/06 03:29
推 pu0429:就好像去棒球場看球結果被全壘打打傷 兩個案例不過就是風險 11/06 03:35
→ pu0429:源一個是人 一個是球 我們會去怪人可是不會怪球 11/06 03:35
推 topsniper:穿太辣比較會被性侵,那為什麼還是有很大比例的穿制服女 11/06 05:09
→ topsniper:性,甚至跟性感沾不上邊的幼兒被性侵呢??再反推回來,為什 11/06 05:11
推 topsniper:穿比較辣就有那麼點必然性"活該被性侵"??路上隨便撿拾他 11/06 05:15
→ topsniper:人掉落的白花花的鈔票都會被判侵佔了,人家妹妹就算脫光 11/06 05:18
→ topsniper:衣服一絲不掛的裸奔,只要她沒有公開宣告"來吧我想被人 11/06 05:20
→ topsniper:性侵"((當然,還要加上她已滿16歲)),你碰她就是你的不對, 11/06 05:23
→ topsniper:因為你已經構成性侵罪裡"違反意願"的條件。 11/06 05:25
推 topsniper:台灣目前的法律只有規定任何條件下都不可對他人性侵, 11/06 05:38
→ topsniper:沒有規定女生穿太辣或男生太帥引起他人性衝動有錯, 11/06 05:39
→ topsniper:誘惑跟被誘惑雙方就是這麼不公平。不爽??OK,歡迎督促立 11/06 05:45
→ topsniper:法,規定怎樣的衣著打扮容易引起性衝動不能穿,或是移民北 11/06 05:47
→ topsniper:韓,他們現在可是規定只要是宋慧喬留過的髮型都不准留呢! 11/06 05:49
推 topsniper:抱歉,我第九跟第十一句說得不完整。應該說"引起他人性衝 11/06 06:25
→ topsniper:動而被性侵" 11/06 06:26
先說一下 我沒有聽到昨天的點點點 所以不知道討論到了什麼
我只是想討論一下人們對於受到性侵害者或者被強暴者的心態
「被強暴者或者被性侵的人,都是穿著暴露的並且回家的時候為了方便挑選比較快速的路,
但是那些快速的路都是小巷,所以被強暴者或者受到性侵害者自己也要負點責任。」
以上是人們常出現的心態
但是 這絕對是個迷思
不知道各位知不知道 許多受害者 他們穿著都是保守的 也沒有所謂的走在暗巷 他們都是
走在一般大街上 卻可以遭受到性侵或強暴
接著到了警察局報案 如果遇到帶著上面心態的警察 警察可能就會問
「小姐,你是不是從事一些比較特殊的行業呀?」
以上就是所謂的二次強暴
而且二次強暴的影響絕對不亞於一次強暴!!
我是念心理諮商的 前幾天上動機心理學的時候老師正好和我們討論到這個問題
沒有人都該遭受到性侵、強暴
對於一個受害者 那個身心的痛苦絕對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如果順利的話 受害者也許可以透過心理諮商走出陰影
可是如果走不出來 那位受害者的一輩子可能就毀了 她的人際、溝通等功能都會受損
這樣無法走出社會 嚴重點可能會自殺
我們該關注的焦點是
這個社會的治安好不好
為什麼會有所謂的單車之狼、美工刀之狼等性侵者
如何改善及預防 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
再次重申 沒有一個人是活該被性侵
當身邊出現了受害者 希望大家可以幫助她們走出陰影 介紹一些專業社福機構協助受害者
感謝你看完這麼長的文章<(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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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7.36.85
推 q50318:嗯嗯~~即使他露出了微笑曲線也不可以說是活該被性侵~~ 11/06 12:56
推 milk7777:推 11/06 14:29
推 pu0429:的確沒有人是活該被性侵 作出性侵舉動的在法律上該受處罰 11/06 14:46
→ pu0429:這一點我完全贊同 11/06 14:47
→ pu0429:只是從被害者這一方來看 今天一個穿著很普通 一般人不會對 11/06 14:48
→ pu0429:其產生性慾的 卻被他人性侵 對那個加害人而言其實他根本不 11/06 14:49
→ pu0429:管你穿什麼 只是被害者剛好被遇到 這種情形被害人根本不可 11/06 14:51
→ pu0429:能預防 但是穿著曝露 就是會提供額外的誘因讓人產生衝動 11/06 14:52
這就是人類心態有趣的地方
對一個正常的人來說 會對一位女子穿著暴露就衝上去性侵害嗎?
通常會去加害他人的基本上他的內心就是有問題了 今天無論受害者穿著保守或暴露
今天加害人遇到了就還是會對受害者性侵
再者 甚麼叫做穿著暴露? 每個人的暴露定義不一樣
被害者想怎麼穿就怎麼穿 這是被害者自己選擇的自由
不是發生後我們對被害者指指點點說
「你看,叫你不要穿那麼少你還這樣穿!」
該怎麼讓人們免於害怕 是我們該努力的方向
※ 編輯: tony86069 來自: 120.127.36.85 (11/06 15:00)
→ pu0429:在法律上責任的歸屬會說被害人有責任的情形當然很少見 11/06 14:53
推 pu0429:可是每個人作事都會預見其後果或風險 去打籃球可能會受傷 11/06 14:56
→ pu0429:玩股票就可能會賠錢 11/06 14:58
→ tony86069: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觀點 我自己是從我目前學的心理諮商 11/06 15:03
→ tony86069:角度出發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ˇ= 如果推文太長我可以把 11/06 15:03
→ tony86069:推文弄成文章 比較方便閱讀 11/06 15:04
推 pu0429:自由是建立在你能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基礎上的 不是理所當然的 11/06 15:05
→ pu0429:自己應該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11/06 15:06
推 pu0429:等到出事了才來抱怨說怎麼沒人保護我 為時已晚 11/06 15:16
推 topsniper:如同原PO所言,沒有任何人是活該被性侵,就算是我舉過的 11/06 15:27
→ topsniper:例子:裸奔,那也是由國家機器以妨害風化為名去制止她、 11/06 15:29
→ topsniper:去制裁她,沒有任何一個第三者有資格對她的身體動私刑。 11/06 15:30
推 alldust:自由的確是建立在能對自己負責的基礎上 11/06 16:50
→ alldust:問題是,沒有人有必要對他人的行為負責,何況是違法行為 11/06 16:51
→ alldust:好比我半夜過紅綠燈被酒駕的撞,難道我是我半夜出門的錯? 11/06 16:53
推 pu0429:某甲過馬路(綠燈)看到一台車闖紅燈正向自己撞過來 甲此時可 11/06 22:45
→ pu0429:以閃避 可是他認為對方應該要停車 我不用閃 結果被撞了 11/06 22:46
→ pu0429:此時在法律上錯的都是該車 某甲沒錯 可是又如何? 11/06 22:46
→ pu0429:甲被撞死 車主成立過失致死罪 不是很重的罪 11/06 22:48
→ pu0429:要討論誰對誰錯很容易 所以我認為這並不重要 11/06 22:49
→ pu0429:重點是如何盡量不再讓憾事發生 11/06 22:50
推 alldust:樓上立意良好,只是沒有數據支持穿著和遇害有正相關 11/07 01:51
→ alldust:與其限制穿著,不如鼓勵女性攜帶防狼器,或學防身術實在 11/07 01:52
推 pu0429:唉,限制穿著?我們不是極權國家,如何能限制穿著(話說南韓 11/07 03:14
→ pu0429:前一陣子好像有討論這個問題?) 我只是希望女孩子自己注意 11/07 03:15
→ pu0429:一點 11/07 03:15
→ pu0429: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我沒錯 我有作這件事的自由 就真的可以 11/07 03:16
→ pu0429:毫無顧忌的去作 好比說嘴賤不犯法 可是可能會被揍 11/07 03:18
推 alldust:你沒看懂我的意思 我是說與其叫女生不要穿太暴露保護自己 11/07 04:17
→ alldust:不如叫她們學會防身 誰說不穿暴露就(比較)不會被強暴? 11/07 04:19
→ alldust:嘴賤會冒犯別人,女生穿得火辣犯到誰了? 11/07 04:20
→ alldust:不過我限制的確是用詞不當,改成干涉比較好 11/07 04:30
推 pu0429:穿著曝露沒有犯到誰(對男性來說還很樂見) 但都是導致一件 11/07 15:17
→ pu0429:事實發生的誘因 11/07 15:18
→ pu0429:先不說穿著曝露是不是比較容易被性侵 畢竟性侵要發生必需考 11/07 15:19
→ pu0429:量的因素比較多 就只說性騷擾好了 穿著曝露跟樸素的 哪一個 11/07 15:20
→ pu0429:比較容易被毛手毛腳 我是沒有客觀數據 但我認為答案很明顯 11/07 15:21
推 pu0429:數據這種東西雖然客觀 但不見得正確 盡信書不如無書 11/07 15:28
推 alldust:越說越偏了 性騷擾和性侵兩者加害人心理差異性甚大 11/07 16:26
→ alldust:其實其他版友提供的論點已經很足夠 該說的都說了 11/07 16:47
→ alldust:還有 "盡信書不如無書"不能這樣用 人要懂得批判懷疑沒錯 11/07 16:48
→ alldust:可是要否定也是提出證明或實例 只說"我認為"是不夠的 11/07 16:54
推 pu0429:其實主題沒有偏 因為當天節目一開始就是講穿著曝露結果被 11/07 19:59
→ pu0429:性騷擾 11/07 19:59
→ pu0429:至於我會盡信書不如無書這句話 主要是要說很多東西不是書 11/07 20:00
→ pu0429:或是ㄧ些我們眼睛看得到的東西能表達的 11/07 20:01
→ pu0429:好比說你要我提供數據證明穿著曝露與被性侵有關 11/07 20:02
→ pu0429:我也可以反過來請你提供數據證明穿著曝露跟被性侵無關 11/07 20:02
→ pu0429:可是到底有沒有關係 我雖然不能提供數據 但我相信絕對有關 11/07 20:03
推 pu0429:至於只說"我認為" 這到底夠不夠? 如果今天在作專業的學術 11/07 20:06
→ pu0429:研究當然不夠 不過我們只是作單純討論 目的不在互相說服 11/07 20:08
→ pu0429:我也只是提供我的想法 也想看看別人的說法 所以我想應該可 11/07 20:09
→ pu0429:以不用如此嚴格 一定要有什麼數據才能繼續進行討論 11/07 20:10
推 pu0429:總之我的結論有二:第一、穿著曝露與被騷擾有沒有關連?我 11/07 20:30
→ pu0429:雖無數據,但我認為有。第二、這部份則是一開始的問題,既 11/07 20:33
→ pu0429:然有關連,那就是會產生風險,有風險就應該規避,除了外在 11/07 20:34
→ pu0429:環境要提供助力,自己也要小心,不是說這是我的自由就可以 11/07 20:35
→ pu0429:一推二五六,最後出事承擔結果的是自己。 11/07 20:37
→ pu0429:然後就是拜託不要再質疑我的第一點結論,因為這是純粹個人 11/07 20:38
→ pu0429:主觀,我無法證明它是對的,但誰能證明它是錯的? 11/07 20:40
推 pu0429:最後,為了避免誤解(因為我總覺得一直被誤解),可是我覺得 11/07 20:44
→ pu0429:我有說清楚啊,那就是,既然知道自己這樣做會有危險,不是 11/07 20:45
→ pu0429:傻傻的不知道防範,我從頭到尾也沒說不能穿得少。 11/07 20:47
推 Ghinnet:記得有個新聞是阿拉伯的女生被強暴 記得阿拉伯都包緊緊的? 11/08 01:40
→ Ghinnet:當對方精蟲衝腦時不管穿怎樣都會被騷擾甚至強暴吧... 11/08 01:41
→ Ghinnet:爭辯說穿衣服的暴露度會不會影響 對於慣犯有用嗎? 11/08 01:43
→ Ghinnet:前陣子也有新聞 對方要給他錢去嫖 他還是強暴對方 11/08 01:43
→ Ghinnet:而原因為什麼會在討論說女生衣著?源頭是犯罪者才對吧? 11/08 01:47
→ Ghinnet:這樣講大家都不要穿名牌穿好鞋 穿得破破爛爛就不怕被搶了 11/08 01:49
→ Ghinnet:講說會因為穿著暴露是一個因素對一個被強暴的人而言 11/08 01:52
→ Ghinnet:是一種二度傷害耶!你知不知道阿! 11/08 01:53
推 pu0429:什麼二度傷害? "如果"穿著曝露跟被性侵或性騷擾被證實有關 11/08 02:37
→ pu0429:(在此我已經用假設語氣了)那它也的確就是一個因素 不會因為 11/08 02:38
→ pu0429:說怕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我們就不去說它是一個因素 11/08 02:38
→ pu0429:相反的如果它被證實不是因素 那也不會因此對被害人造成傷害 11/08 02:41
→ alldust:事實擺在眼前 要人不質疑很難呢 11/08 02:43
→ alldust: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跟穿著是不是個因素無關 11/08 02:43
→ pu0429:就像你舉的例子 我在想的是穿名牌住豪宅是不是導致被歹徒 11/08 02:44
→ pu0429:覬覦目標的原因 可是你卻在跟我吵我們應該去罵被害人 11/08 02:44
→ pu0429:雙方焦點沒有對焦如何理性討論? 11/08 02:45
→ alldust:是因為受害者遇害後 還說他要對他的穿著負責 11/08 02:45
推 alldust:住豪宅的例子很好 如果我住豪宅不想被搶 那我就請保全 11/08 02:48
→ alldust:而不是換個地方住 那也有可能被搶 11/08 02:48
→ alldust:如果我希望我女友不被性侵 我會教他防身還有夜晚接送 11/08 02:49
→ alldust:而不是教他穿保守點 那還是有可能被性侵 11/08 02:50
→ pu0429:為什麼你覺得住豪宅會被搶要請保全? 11/08 02:55
→ pu0429:那又為什穿著清涼的辣妹比較不會被毛手毛腳? 11/08 02:56
→ pu0429:雖然你提供專家意見,但很可惜,這世界上專家不只一個, 11/08 02:57
→ pu0429: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通說,所以暫時還無法改變我的固執己見 11/08 02:59
推 alldust:實際上 不住豪宅我也會請保全 比起選地點這更實際 11/08 02:59
→ pu0429:然後我還是要補充喔 有錢人被搶我也不會說他有錢是個錯 11/08 03:00
→ alldust:專家的確不只一位 不知道要改變你的想法需要幾位 11/08 03:01
→ pu0429:我也不知道 但我確定一位是不夠的 就像你也不會因為我一個 11/08 03:04
→ pu0429:人的說法就改變你的想法 11/08 03:04
→ pu0429:你還沒會答我問題 為何你住豪宅(甚至不住豪宅)也要請保全 11/08 03:05
→ alldust:很簡單 因為這比換地點更實際 11/08 03:08
推 pu0429:又為什麼很多有錢人都很低調,待人和善,熱心公益? 11/08 03:09
→ pu0429:不是啦 你可以不要請保全啊 11/08 03:10
→ alldust:說穿了改變穿著降低風險和改變住所一樣不切實際 11/08 03:10
→ pu0429:是嗎? 11/08 03:10
→ pu0429:有錢不是錯為何很多有錢人仍要低調? 11/08 03:11
→ alldust:是呀 即使一位專家沒法說服你 這的確是十年來的"通說" 11/08 03:11
→ pu0429:他們可以很高調啊 11/08 03:11
→ pu0429:真的是通說喔 那本書上有說嗎 11/08 03:12
→ alldust:君不見多少低調的還是被搶了不是? 11/08 03:12
→ pu0429:我真的不見耶 你要不要舉個例子? 11/08 03:13
→ alldust:要反正他不是通說才簡單,給我幾個持反對意見的專家就夠了 11/08 03:13
→ pu0429:什麼意思?不懂 11/08 03:13
→ pu0429:他到底是不是通說? 11/08 03:14
→ alldust:就算叫我證明住所跟被搶有無關聯 這跟原本主題有關嗎- -" 11/08 03:14
→ pu0429:你知道你自己有錢,可能被搶,所以你請了保全,是不是? 11/08 03:15
→ alldust:你的固執建立在什麼論點呢 說穿了只是社會迷思 11/08 03:18
推 pu0429:你先回答我的問題 我在等你回答呀 11/08 03:18
→ pu0429:社會迷思?說實在的我不知道我們兩邊論點何者才是迷思 11/08 03:19
→ pu0429:你如果在忙沒空回答可以改天在說 11/08 03:21
→ alldust:那當然你的是迷思 迷思的定義是沒有紀錄和其他證據證明 11/08 03:23
→ alldust:它們發生過 所以叫迷思 11/08 03:25
推 pu0429:算了,我不會隨便說別人的想法是迷思,這表示了你已經認定 11/08 03:25
→ pu0429:自己的想法是對的,我的問題也沒回答,應該可以打住了。 11/08 03:27
→ alldust:我也不會隨便說別人的說法是迷思 而穿著和遇害有關的確是 11/08 03:27
→ alldust:這也不是我說了算的 本文一開始就寫很清楚了 11/08 03:28
推 pu0429:你自己的想法呢?不要管書上怎麼寫,自己捫心自問 11/08 03:29
→ alldust:老實說我不敢說住處和被搶沒有關係 不過這是另一回事 11/08 03:29
→ pu0429:我捫心自問的結果就是我認為有關 11/08 03:30
→ alldust:我的想法很早就發表過了不是嗎- -" 11/08 03:31
→ pu0429:不是啦,你有錢是不是會比較容易被搶? 11/08 03:31
→ pu0429:你的想法是因為書上這樣寫所以你這樣想 11/08 03:31
→ pu0429:還是是你自己深思熟慮的結果? 11/08 03:31
→ alldust:那你的想法是哪裡來的 看了哪本書? 11/08 03:32
→ pu0429:又來了,為什麼一定要討論到某本書呢?我只能說,我對所有 11/08 03:33
→ alldust:搞不好真的有研究顯示有錢人比較會被搶 這我就不知道 11/08 03:34
→ pu0429:問題所形成的想法,都不會是根據某本書,而是很多自身經驗 11/08 03:34
→ pu0429:而後形成的判斷標準 11/08 03:34
→ pu0429:我們現在不是學術研究,為什麼回答問題一定要引經據典? 11/08 03:36
→ pu0429:你不知道書上的答案是什麼,那你自己的答案呢? 11/08 03:36
→ pu0429:你絕的書能夠回答所有問題嗎? 11/08 03:37
→ alldust:我覺得不看書就想回答所有問題比較荒謬 11/08 03:38
→ pu0429:那要看多少書才有"資格"回答問題? 11/08 03:38
→ pu0429:你在書上沒看過的東西,都沒有自己想法嗎? 11/08 03:39
→ pu0429:回答ㄧ個問題應該不難,為何要扯那麼遠,既然不回答 我睡了 11/08 03:41
→ alldust:這不是盡信書不如無書 是有書不信信無書 11/08 03:43
→ alldust:我會覺得你問題問題比較遠 希望你下次可以找到支持你論點 11/08 03:43
→ alldust:的證據 晚安 11/08 03:44
推 pu0429:我不玩耍嘴皮的遊戲,要討論就認真討論,我很認真的。 11/08 03:44
→ alldust: 問的問題 11/08 03:44
→ alldust:你很認真 我也不輕率 只是我沒這個固執 給我證據我會看看 11/08 03:45
→ alldust:會懂得批判懷疑是很好的 只是沒有看你拿出有說服力的論點 11/08 03:50
→ alldust:多少有點失望 11/08 03:50
推 MixCopy:有誰在跟你說應該去罵被害人?誰? 11/08 10:45
→ MixCopy:連對一個遭受強暴的人說你穿的太暴露怎樣的是一種二次心理 11/08 10:47
→ MixCopy:傷害都不懂,這種心理跟人性都不瞭解,你要怎麼討論這種有關 11/08 10:47
→ MixCopy:犯罪人格或心理的問題? 11/08 10:48
→ MixCopy:啊我說錯了,你一開始就沒有針對犯罪者的心理及行為討論 11/08 10:48
→ MixCopy:不過這整個犯罪行為過程的依據是建立在犯罪者的心理行為上 11/08 10:52
→ MixCopy:而alldust講出低調的也被搶 你說你沒看見所以要對方舉例 11/08 10:53
→ MixCopy:你沒看見就代表沒發生嗎??還是看見了才代表發生? 11/08 10:53
→ MixCopy:而且你沒有聽過連阿婆都被性侵的案件嗎 11/08 10:55
→ MixCopy:有一些罪犯是臨時起意有一些是預謀犯案 在挑選對象時 11/08 10:56
→ MixCopy:根本就基於不同的心理行為狀態,而你把衣服暴露歸為誘因 11/08 10:57
→ MixCopy:卻根本的忽略了這兩種差異性 統一歸類為一種的通說 11/08 10:58
→ MixCopy:而本篇第一頁講的所講的風險,可笑 哪件事沒風險? 11/08 10:59
→ MixCopy:所以我們要為了避免被全壘打的球砸 所以不要看棒球? 11/08 11:03
恩...我覺得火藥味有點重耶= =a
我當初開這篇也不是要說服誰 只是希望大家對於遭受到性侵害或強暴者有多一點的關懷
真的發生了這種事情是誰都不樂見的 重要的是 發生之後 我們該怎麼樣幫助受害者
還有 整個社會是否要再提供更安全的環境給大眾生活 這是大家都要努力的目標
※ 編輯: tony86069 來自: 120.127.36.85 (11/08 17:26)
推 topsniper:是說...一堆(包括我XD)不太可能被性侵的人,討論被性侵 11/08 17:43
→ topsniper:者的心態討論得這麼HIGH是怎樣......((面壁思過中 11/08 17:43
推 alldust:所以說我們應該提倡晚上待在家聽點點點 開心又安全- -+ 11/08 18:10
→ tony86069:樓上又是個迷思了 加害人一定是在晚上出沒嗎=ˇ= 11/08 18:48
推 alldust:欸 我開玩笑的...orz 11/08 19:22
推 MixCopy:關懷很好啊,我只是想不通怎麼有人一直要講穿著 11/08 20:16
推 pu0429:如果沒辦法冷靜看別人寫的東西,那我也沒辦法,我有說不會 11/09 03:54
→ pu0429:造成二度傷害嗎?但我討論的,是在說究竟穿著跟被性騷擾 11/09 03:55
→ pu0429:之間有無因果關係,如果真的有因果關係,就算被害人聽了會 11/09 03:55
→ pu0429:覺得自己真冤枉,那它仍究有因果關係,如果真的沒有因果關 11/09 03:56
→ pu0429:係,那自然不會有所謂的"被害人穿著曝露是他活該"這種意見 11/09 03:57
→ pu0429:討論必定會伴隨質疑,但麻煩請心平氣和進行討論,因為別人 11/09 03:58
→ pu0429:意見與自己不同,就要生氣?如果我是在討論時用了謾罵的 11/09 04:00
→ pu0429:字眼,那你生氣很正常,如果是因為我意見的內容跟你相反而 11/09 04:01
→ pu0429:生氣,那代表你民主素養不夠。然後明天我會回應昨天與all大 11/09 04:02
→ pu0429:的討論,因為all大要我舉證,可是我今天太累了,就明天吧 11/09 04:03
→ pu0429:MixCopy:而alldust講出低調的也被搶 你說你沒看見所以要對 11/09 04:07
→ pu0429:其實MIX大已經斷章取義了,不過不是你的錯,因為你昨天不在 11/09 04:08
→ pu0429:場,不理解我為何會講這句話。 11/09 04:08
→ pu0429:我會講這句話,就是因為all大是個非常依靠書本有提供答案才 11/09 04:09
→ pu0429:能作答的人(抱歉我知道這句話很酸,但我現在真的有點火) 11/09 04:10
→ pu0429:正是因為我認為自己沒看過的事情,也不代表它不存在,所以 11/09 04:12
→ pu0429:我當時才會講這句話,當時我其實在反諷。 11/09 04:12
推 pu0429:最後我還是補充一點,討論要認真但不要太認真,如果你是真 11/09 04:16
→ pu0429:的有心要討論,這樣討論才能順利而不浪費時間。 11/09 04:18
→ pu0429:當然,如果你沒有討論的意思,只是想說我錯,那我也接受。 11/09 04:20
推 MixCopy:當然知道你在反諷才拿出來講 11/09 05:02
→ MixCopy:而你還是沒有注重到我講的犯罪行為模式的部分 11/09 05:03
→ MixCopy:從你後面這一長串你還是沒看到我所提的關鍵點 11/09 05:04
→ MixCopy:那兩者的差異才會導致服裝有沒有因果關係的一個差別 11/09 05:05
→ MixCopy:你說討論要認真但不要太認真?你是在玩繞口令嗎? 11/09 05:08
→ MixCopy:而不管有沒有因果關係 本文都講了 那是一種心理傷害 11/09 05:10
→ MixCopy:你對一個遭受這樣事情的人在有陰霾的狀態下講 11/09 05:10
→ MixCopy:或許會造成一種二次傷害 你也都沒考量 還是單就因果來決定 11/09 05:12
→ MixCopy:說究竟會不會有二次傷害的情形一整個奇怪 11/09 05:12
→ MixCopy:對於預謀犯案的人或是慣犯 你真的確定穿的保守能有效減低 11/09 05:14
→ MixCopy:被盯上的可能? 11/09 05:14
推 alldust:被點名了我不出來說兩句好像過不去,本來不想討論了說 11/09 09:28
→ alldust:怎麼會說我是非常依靠書本有提供答案才能做答 這很有趣 11/09 09:29
→ alldust:不過我不想反駁,最起碼我會看書,盡量保持客觀 11/09 09:32
→ alldust:要我在學者的研究跟固執者的觀念上選擇 這一點也不難 11/09 09:33
→ alldust:我想酸的話我說得也不少,不過我一點也不火啦 take easy 11/09 09:34
→ alldust:今天為什麼會說性侵/被搶和暴露/有錢沒有關係 11/09 09:35
→ alldust:因為"穿得暴露的女生比較容易遇到性侵害"這句話本身就有 11/09 09:38
→ alldust:邏輯上的問題 因為暴露跟不暴露只是二分法 要如何界定? 11/09 09:39
→ alldust:有要露大腿還是要露背 這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定義 11/09 09:40
→ alldust:實際上就有案例遇害不是因為她穿著性感,是因為她的長髮 11/09 09:41
→ alldust:有錢人也一樣,多有錢叫有錢?越有錢越容易被搶? 11/09 09:44
→ alldust:這也是為什麼我連反諷都不想理會,因為諷不到重點 11/09 09:45
→ alldust:我不會說沒看過就不存在 有沒有女生因為穿著性感被強暴? 11/09 09:45
→ alldust:這種事誰敢說沒有?問題是這會是被強暴的主因嗎 11/09 09:46
→ alldust:把遭性侵的責任歸咎在女性太暴露很荒謬,不過沒人反對 11/09 09:52
→ alldust:這很荒謬我就不再提,倒是從穿著去降低被性侵的機率 11/09 09:54
→ alldust:這也是個迷思,未免太不切實際 11/09 09:55
→ alldust: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怎麼穿強暴犯不會想強暴你 11/09 09:58
→ alldust:別因為我放在你面前的書你沒看過,就當他不存在 11/09 10:07
→ alldust:期待晚上看到舉證,becauese you're just too much fun:) 11/09 10:09
推 MixCopy:其實如果單講關懷 說什麼出門時多加件外套阿 什麼的 11/09 12:33
→ MixCopy:我想不會有多少人跟你講什麼,而你一直在扯前因後果 11/09 12:34
→ MixCopy:就單純的關懷有必要一直證明"這就是前因後果" 11/09 12:35
推 pu0429:我那句很火不是對all大,是對mix大,會火是因為mix大斷章 11/11 13:30
→ pu0429:取義,mix大究竟知不知道我在反諷,我也不說了,如果知道 11/11 13:31
→ pu0429:那為何要對我說這句話?我想這真的不用在爭了,沒有把別人 11/11 13:32
→ pu0429:的話看清楚的,在解釋也是浪費時間。然後,當天在討論性騷 11/11 13:33
→ pu0429:擾,可是有人說只能去關懷她們嗎,我想討論前因後果,你可 11/11 13:34
→ pu0429:以不加入跟我討論(MIX應該則是只想找人吵架),可是什麼叫作 11/11 13:35
→ pu0429:"一直在扯前因後果、有必要一直證明這就是前因後果"。 11/11 13:36
→ pu0429:你可能覺得這是個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你可能覺得討論這個 11/11 13:37
→ pu0429:問題很無聊沒有意義,那請你就不要理我就好,至少我覺得比 11/11 13:38
→ pu0429:你找我吵架有意義多了 11/11 13:38
→ pu0429:就好像你會認為我說"討論要認真但不要太認真"是在繞口令, 11/11 13:39
→ pu0429:你完全不會想要去想一下我說這句話是甚麼意思,也或許你知 11/11 13:40
→ pu0429:道我要表達的意思,卻在故意酸我,這都表示你只想找人吵架 11/11 13:41
→ pu0429:吵架的話我就不奉陪了,至於all大我也不知道你到底還有沒有 11/11 13:43
→ pu0429:意思在討論下去?因為你前面有說你不想再繼續?如果有, 11/11 13:44
→ pu0429:我可以把我的想法寫ㄧ寫寄給你(不想寫在這讓人生氣了), 11/11 13:45
→ pu0429:如果沒有意思繼續,那我當然不用浪費時間,請你在後面推文 11/11 13:46
→ pu0429:說ㄧ聲。 11/11 13:46
推 pu0429:不過,我想從上面回文看出是有一點進展,從一開始的"這根本 11/11 13:56
→ pu0429:不會是原因",已經變成"這會是主因嗎?" 11/11 13:57
→ pu0429:可見它可能是主因也可能不是,但至少是個原因,那它到底佔 11/11 13:58
→ pu0429:多大因素?當然需要更多人的研究,就好像all列出的那本書 11/11 13:59
→ pu0429: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能先入為主的把一件事可能的因素在未經 11/11 14:00
→ pu0429:思考、討論之下,就把它完全的排除或是認定它就一定是原因 11/11 14:02
推 alldust:其實我不大想繼續討論(不知道還有啥好討論) 11/11 15:19
→ alldust:不過我也很好奇思考兩天可以讓你有怎樣的想法 還是寄來吧 11/11 15:20
推 MixCopy:我也只是在反諷而已 加上我提出的一個問題點你依舊沒看見 11/14 20:28
→ MixCopy:整個源頭犯罪因素你都視而不見,卻一直再探究他究竟是佔 11/14 20:30
→ MixCopy:多大的因素不是? 你沒有從犯罪者的角度來看 怎麼知道因素? 11/14 20:31
→ MixCopy:我覺得你就依自己觀點,視而不見別的觀點因素 才令人火大 11/14 20:35
→ MixCopy:最後一串你也只是單純抒發你對我的反諷的不開心 11/14 20:36
→ MixCopy:那我講的問題點呢?你依舊沒討論到 那究竟是你不想討論? 11/14 20:37
→ MixCopy:還是怎麼樣的情形?你也講了不能先入為主把其他因素排除 11/14 20:37
→ MixCopy:那我講的因素依舊沒有在你考量中,兩次了 卻還是斟酌再究竟 11/14 20:38
→ MixCopy:服裝是不是因素,卻忽略決定因素的是 犯罪者的"行為模式" 11/14 20:38
→ MixCopy:許多什麼XX之狼的 有些都是智慧犯 鎖定對象再作犯罪規劃 11/14 20:39
→ MixCopy:那被鎖定的對象是不論穿著的,也有隨機犯罪的,也是隨機下手 11/14 20:40
→ MixCopy:順帶一提 還有一部分是屬於同學之間以及情侶之間的案例 11/14 20:46
→ MixCopy:而降低風險跟問題發生率的方式 穿著保守跟避免一人落單 11/14 20:50
→ MixCopy:有可信任的同伴的同行 以及其他防範措施來的沒有效力 11/14 20:50
→ MixCopy:你的這種問題不是沒有人討論過,但是不會就這樣片面的討論 11/14 20:52
→ MixCopy:正是所謂你講的"因素" 11/14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