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aceh316:baiyao 君,不好意思借您的發文回了一大篇 ^^" 不過最近 05/24 02:28
→ graceh316:更有趣更具閱讀價值的文還有很多喔,比如我個人就超喜歡 05/24 02:40
→ graceh316:鬼服兵團的 >///< 05/24 02:41
推 DRIariel:推你另開文 標題可以改[反推] @@? 05/24 02:32
謝謝 DRIariel 君提醒,剛也有考慮這問題,可是我沒有引原文跟推文,
如果不承接原標題似乎就無法追溯發文由來了(汗)
※ 編輯: graceh316 來自: 61.64.173.26 (05/24 02:48)
0526
以下回應個人看法,也作一些觀念上的澄清,
為了便於閱讀,會稍微移動某些版友的推文順序喔,不好意思。
推 withou: 05/24 04:22
推 vilovej:推,並不覺得抄襲該被視為理所當然,錯就是錯! 05/24 08:27
推 pureaqua:推一個!看到抄襲的要不就說梗就那幾個,要不就說是借梗(根 05/24 09:39
→ pureaqua:本打臉吧,一下又說梗那幾個總會碰到,那為什麼又要說借?) 05/24 09:39
→ pureaqua:要不就是說致敬。要嘛就文一開始就說是看了哪篇覺得好才 05/24 09:40
→ pureaqua:想練筆(而且要全文免費),不然抄就是抄呀, 裝什麼清高 05/24 09:41
→ pureaqua:放這種大絕,對很認真想新梗的人來說,真的很沒禮貌 05/24 09:42
推 lyn70123:沒啥好說的,推你就對了! 05/24 09:43
推 little1913:感情刻度表 的使用,我只在這兩篇文看過 05/24 10:18
推 little1913:加上前面相似的劇情走向,說是大宇宙力量我不敢信。 05/24 10:20
推 natasha50927:推文中的每一個字!!! 05/24 10:33
推 sumisumi:推 05/24 10:45
推 lunarrabbits:推 05/24 13:05
推 jru0320:推 05/24 14:14
推 ZENFOX:推 05/24 14:19
推 mistfog:推 05/24 14:25
推 nuendo:推 之前看第七號禁獵區明明就抄襲得很明顯 作者還說他沒抄 05/24 14:33
→ nuendo:他要寫怎麼可能寫不出來 振振有詞到讓人吐血zzzz 05/24 14:34
→ nuendo:很多抄襲的書都是一堆人護航 真的很受不了= = 05/24 14:38
推 nuendo:還有那種被抓到抄襲的人不想真心道歉還說是編輯叫他道歉他 05/24 14:45
→ nuendo:才道歉.... 05/24 14:45
推 elvess:推,走錯路會每出現必吵借梗我覺得有以下三點原因 05/24 15:37
→ elvess:1.配菜大的兩篇文對許多人來說已不是單純BL小說,而是值得 05/24 15:37
→ elvess:字句琢磨、在人生中每一階段閱讀都能有新體悟的絕佳創作 05/24 15:38
→ elvess:粉絲(例如我XD)心中的神聖存在被玷汙,憤怒值總是會大些 05/24 15:38
→ elvess:2.被借梗的兩篇文90%取材於現實人物,那些角色、對話與人生 05/24 15:38
→ elvess:哲學都是真實存在的,個人認為比普通借梗更令人不爽, 05/24 15:38
→ elvess:這借的不是梗而是真實人生啊~~ 05/24 15:39
→ elvess:3.「刻度表」成為最後一根稻草:劇情走向、電影對白引用等 05/24 15:39
→ elvess:就先不提了,但刻度表這個梗至少以我看BL八九年的經驗從沒 05/24 15:40
→ elvess:在其他文見過,這點要說不是抄梗我想連走錯路支持者也無從 05/24 15:40
→ elvess:護航。若非最後一章出現刻度表的劇情,我想應該不會在完結 05/24 15:40
→ elvess:隔日就被反推進而鬧翻天 05/24 15:40
→ elvess:總之,其實我挺佩服夏灩的 05/24 15:41
→ elvess:事件紛紛擾擾粉絲來回對罵,她還能專注寫文不回應不澄清 05/24 15:41
→ elvess:心志想必非常堅強(非諷刺,我是真如此覺得) 05/24 15:42
推 withou:也推樓上 是啊她真的非常厲害... 諷刺的是居然最後最後是那 05/24 16:06
→ withou:樣的結果...... 05/24 16:07
推 shizuko244:推~每次看到有推這篇文,都覺得很....明明是抄襲地方太 05/24 16:10
→ shizuko244:明顯。當初大B版我也有追看到後面時整個傻眼..... 05/24 16:13
→ snowtoya:我是不覺得作者有抄襲,但有些粉絲言論讓我實在很無語 05/24 16:16
→ snowtoya:每次看到「文章好看就好」之類,就覺得這真是在護航嗎? 05/24 16:17
→ snowtoya:不但替作者認罪(也許作者真問心無愧,被你們這樣一說沒 05/24 16:16
→ snowtoya:借都變有借了),還讓其他作者暴怒啊 05/24 16:16
→ snowtoya:拜託如果你們真的很喜歡,不要替作者增加仇恨值好嗎? 05/24 16:18
→ snowtoya:另外抄襲的定義很嚴謹的,我希望大家也不要任意就說出口 05/24 16:19
是的,抄襲是很嚴重的指控。但是法律(著作權法)上沒有「抄襲」這個詞,當然更沒有
嚴格、量化的標準與界定,所以我認為「抄襲」並不是一個有嚴謹定義的詞彙。詳情可參
考以下網址的說明。http://cips.ntcri.gov.tw/law_serdo.php?id=34
既然在法律上沒有定義,「走錯路」與「不夜城」、「秋雨微涼」的爭議事件是否涉及抄
襲,往往因為個體對「抄襲」的定義與自由心證不同,淪為口水戰。為了不模糊焦點,討
論中我將使用「借梗」這個詞,我想它也比較接近各方的共識。
推 laroja:推 05/24 16:25
→ elvess:的確不算抄襲啊,是抄梗or借梗,這就是爭議所在~ 05/24 16:27
→ elvess:每個人接受度不同,有人覺得沒差有人無法接受,無解(攤手) 05/24 16:27
推 MIYAVI0914:我想這篇回文原po想討論的重點在於尊重每個作者對自己 05/24 16:29
→ MIYAVI0914:作品的安排,不要輕易講出天下文章一大抄或有文可看就 05/24 16:29
→ MIYAVI0914:好之類的話,而非在給誰定罪。何必噓? 05/24 16:30
其實我的重點比較接近「希望大家能夠認清老梗與作者自發創意的差別」,以及「支持單
一作者的爭議行為,等於扼殺其他作者的創作生命」,不過還是謝謝您。
噓 miring:這些老梗並不是某人專用,只要認真看,很明顯的不同風格, 05/24 16:20
→ miring:作者被說抄襲,是最大的潑髒水! 05/24 16:23
→ miring:類似刻度表的絕對還有,我看的文實在太多了,到現在很多都 05/24 16:27
→ miring:是重複的梗,一時沒找到不代表不存在呀! 05/24 16:27
推 shizuko244:反正結果就是這樣了..希望不要再吵了.我真的有認真看.. 05/24 16:30
→ miring:那照你所說,除非配菜大是第一個用,不然他也算借梗! 05/24 16:30
→ miring:有任何證據說這作者看過配菜大的文並且使用嗎? 05/24 16:31
推 withou:一次的確只能說他們喜歡上同一顆星星,連成星座了是wwww 05/24 16:31
→ withou:你要不要看一下上一篇推文有人的心得,他有提到作者看過。 05/24 16:32
→ nakamaru:作者是自己親口承認過她看過那兩篇文的。 05/24 16:33
→ miring:原po的意思不就是定罪夏大是抄襲,寫的是正確!但如果夏大 05/24 16:34
→ miring:沒看過呢?或看過並沒留意呢?很多都類似流水帳 05/24 16:36
→ miring:堅決除非是刻意,否則真的是有那種巧合...所以才噓! 05/24 16:36
推 laroja:她有看過阿,這是當初她自己的回應不是嗎?還是後來刪了? 05/24 16:34
→ MIYAVI0914:那是因為有人提到梗不就那幾個,單就這幾句話討論吧。 05/24 16:35
→ MIYAVI0914:也沒指名道姓說誰抄襲。 05/24 16:36
戲肉來了。miring 君,請不要這麼激動。以下依照推文順序分點回應。
1.的確,老梗並不是某人專用,這點我非常同意。但請容我再念一遍我先前的回文:
「有些梗會變老,是因為它們具有能被大眾喜歡的元素。但這不代表,每一位作者文章
中的每一個梗,都是老梗。希望大家能夠認清老梗與作者自發創意的差別。」
再說一次,老梗或許是人人可用的公共財,但作者憑自身創意寫出的新梗不是。
所以這牽涉到另一個問題:「不夜城、秋雨微涼」與「走錯路」中重複的梗,是新梗還
是老梗?
我想這個答案自在人心。我十七八歲開始看 BL,至今腐女歷十幾年,但進度條這梗,
我只在不夜城和走錯路看過。況且,連這個梗的背景:「A 被 B 傷害後 B 試圖挽回,
在 B 的努力下 A 逐漸軟化」這部份都雷同。
miring 君一直強調類似的梗還有很多,是否可請您舉出實例,哪一位作者的哪一篇文
中還曾用過這個梗?請別忘記背景也要一模一樣喔。
另外,您看的文很多,其中很多都有重複的梗,此事與本事件之間沒有明顯的關係,彼
此是獨立事件,故不討論。
2.梗是梗、風格是風格。
梗是情節、是橋段。
風格,引用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是「文學或美術作品中,充分表現作者才性或時代
特性,而形成的藝術格式。」
一位作者的風格可以冷僻陰鬱現實、另一位作者的風格可以溫馨陽光夢幻,但這兩位作
者,依然可以同時敘述一個「情節一模一樣(也就是同一個梗)」的故事,沒有影響。
請辨清梗與風格之間的差異。
風格不同,在本事件中,也不是洗清嫌疑的理由。
3.您堅持夏灩沒看過「不夜城」與「秋雨微涼」,或是看過但沒留意,兩者的相似只是巧
合。但的確有證據證明夏灩看過「不夜城」與「秋雨微涼」。
http://i.imgur.com/TkTWTtQ.png
引用前述連結(http://cips.ntcri.gov.tw/law_serdo.php?id=34)中的說明:
著作權人要主張他人的著作構成「抄襲」時,必須要符合二個要件,一個是要證明他人
有「接觸」自己的著作,因為沒有接觸過,即無從「抄襲」起,其次則是他人的著作與
自己的著作構成「實質相似」,如果實質不相似,根本就是另一個獨立的創作,亦不構
成「抄襲」。
若是可以證明有「接觸」或是有相當高接觸的可能性,則被指稱侵害著作權的人,要花
更多的努力提供有利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是「獨立創作」,並非著作權的侵害。因此,
也有許多創作者會儘量避免在很近的時期,創作自己曾經接觸過相同主題或創意的著作
以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本事件中兩造是否構成實質相似,正是爭議所在。我無意定罪夏灩她「抄襲」,但「接
觸」這個要件已經滿足,則是事實。我也希望夏灩可以「更努力提供有利的證據,證明
自己是『獨立創作』」,可惜她沒有。
→ MIYAVI0914:miring提到了認真看就知道不同風格,難道不是設想別的 05/24 16:37
→ MIYAVI0914:者都沒仔細認真的看文,何必這樣吵。各有各的認定見解 05/24 16:38
→ MIYAVI0914:真心覺得沒必要噓這篇。 05/24 16:38
→ MIYAVI0914:別的讀者 漏字了。 05/24 16:39
→ elvess:夏灩的確有說看過那兩篇文喔,而且完結時間只相隔約半年多 05/24 16:41
→ elvess:嗯,m大應該是針對我的推文,那麼大概是我看的文還不夠多吧 05/24 16:41
→ elvess:以及這真的就是接受度的問題,你能接受我無法接受, 05/24 16:41
→ elvess:我也不認為走錯路算是抄襲,但連續出現數個相似梗不在我的 05/24 16:42
→ elvess:接受範圍XD 我只想當個理性粉絲啊不想吵架,前面推文若用字 05/24 16:42
→ elvess:失當有所冒犯還請m大見諒~ 05/24 16:42
推 minikimi:推原po,刻度表看法同樓上,有人說有看過類似梗但目前 05/24 16:44
→ minikimi:沒有人具體舉出除了在這兩本之外還有哪些「具體」作品有 05/24 16:45
→ sakura1118:救命喔這話題當初還沒吵夠嗎怎麼又出現了 05/24 16:45
這話題會反覆出現,是因為還有怨氣。
推 withou:抱歉我也一度激動了起來...我也不希望再吵起來,抱歉了 05/24 16:48
推 cching1021:一篇文撞梗從頭到尾撞同一個作者, 甚至還讓人有劇情 05/24 18:17
→ cching1021:為撞梗硬轉之處 當然可以說只是巧到不行 但檢視該作者 05/24 18:19
→ cching1021:過去作品幾乎屢屢都與其他作者作品發生這樣巧合之事 05/24 18:21
→ cching1021:這樣的一個作者會被質疑很合理 沒什麼潑髒水的 05/24 18:22

→ zuyu:卻是一個字都不提自己有看過的事實....這種態度真的讓人..... 05/24 18:24
推 ninaan:我只想說....這篇我個人並不覺得好看耶! 05/24 18:49
→ kaedeyuki:"借梗狀梗"從過去作品一路撞到現在還在"借梗撞梗" 05/24 19:13
→ kaedeyuki:每個人的尺度都不同 只是對我來說我只想科科從此繞道 05/24 19:13
→ kaedeyuki:尤其是他的後續處理方式和態度實在讓我不喜歡 05/24 19:14
推 little1913:如果只是科度表撞,或是只有前面大綱撞還很難說 05/24 19:29
→ little1913:問題是結構90%像,特殊梗也撞... 當然我不會說是 05/24 19:30
→ little1913:抄襲,但是這"借梗" 超出我的容忍範圍= = 05/24 19:33
是的,撞特殊梗是一個重點。
推薦關心本事件的大家閱讀一篇網誌「不僅僅是梗而已」,我認為它精闢分析了各種梗的
屬性,對於「內化/仿作/致敬」等常見的託詞也有清楚說明。
http://blog.roodo.com/Tancredi/archives/19282368.html
推 dk3y93:只能科科了,趁洗地大隊還沒出來先推一個。(‵‧ω‧′) 05/24 19:33
→ little1913:這兩篇文風格完全不同,絕非夏豔複製貼上抄襲 05/24 19:37
→ little1913:但是這"梗"借的讓人很不舒服,而且他也說有看過那篇文. 05/24 19:38
→ little1913:他的態度讓我感到很失望 05/24 19:39
→ erty:如果不犯版規3,版主不會隨便刪文,所以不要說什麼洗地好嗎? 05/24 19:58
→ erty:也提醒各位討論時請有所本並少帶情緒字詞,謝謝。 05/24 19:58
→ dk3y93:板主你對號入座了。 05/24 20:01
→ dk3y93:我是在等說梗也沒幾個啊反正天下文章一大抄的人出現呢。 05/24 20:01
→ erty:這不是重點啦 =___= 05/24 20:01
→ erty:有看過功夫就知道洗地指的是啥了,別歪樓啦。 05/24 20:02
推 lovelydelta:我還是會買夏灩的書,書對我而言只有好看跟不好看 05/24 20:02
啊,是的,那是您的自由,我也尊重這份自由。
但我還是想要懇切的提醒您:放縱/支持作者的爭議行為,等於扼殺其他作者的創作生命
,也等於扼殺爭議作者的創作生命。結果將導向文章整體變得越來越不好看,而這正是您
不想見到的結果。
為什麼這麼說?首先,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人有趨吉避凶的本能,誰都不希望自己搜索
枯腸寫出來的文章被借梗。如何避免被借梗?釜底抽薪的方式,一是寫了不發表,二是不
寫。而我相信,第二條路對大多數作者而言,更容易達成。
其次,當一個作者借梗後得到好處,食髓知味,就很難遏止他繼續這樣的行為。因為人有
好逸惡勞,追求舒適的本能。寫作是非常耗費心力、燃燒生命的事,如果不必勞累,就同
樣能得到精神/物質上的好處(例如讀者的讚揚與個誌收入),有誰會捨近求遠?
但我認為,在創作上,這樣的「捨近求遠」是理所應當的,這無關作品的品質,只關乎作
者個人的創作道德與良心。
回到正題,當作者繼續四處借梗,他的文章品質必定下降。因為他所關注所思索的已經不
是創作本身、而是如何剪貼別人的人物、別人的情節、別人的梗,拼湊到自己的故事裡。
這樣的故事不會好看,必定充滿許多硬傷。
身為中文系畢業生,我還是很理想化的相信:文章的根本,來自內心。毛詩序(漢代毛公
為詩經所作的序)說:「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
」所言雖詩,其實可以擴大到所有文學作品。一個人必須內心有觸動、有情感,將它表達
出來,於是成為文章。這樣的文章活潑又生動,因為它根源於作者自身經驗,根源於「生
活」這真實的土壤,就像一朵迎風搖曳的花。
可是剪貼拼湊之下,那熱烈的情感死了、那鮮活的人物也死了。人物變成紙娃娃,在破破
爛爛的背景板映襯之下,死板板的背台詞,因為他們搬演的不是屬於自己的故事。因為他
們戴著面具,只能以虛假的笑容面對那建構在謊言上的人生。而這樣的人生,是作者所賦
予。
再用一個比喻。常說文學來自生活,生活是文學的土壤。如果說,生活是土壤、作者是園
丁,園丁辛勤灌溉一方心田,讓種子(心中的情思)成長茁壯,最終開出美麗的花(文章
)。那麼借梗的作者自己不曾努力灌溉,只是偷摘別人園圃中的花,東撿一片花瓣、西拿
一片葉子、南折一枝花莖、北揪幾根花蕊,然後黏成一朵花。這樣的花,會美麗嗎?剛開
始也許能偶然拼成還像樣的假花,但一次兩次三次,能保證次次都那麼幸運嗎?尤其是在
別人不種花(怕被借梗而停止創作)的情況下。
放縱/支持作者的爭議行為,不是愛他,而是害他。作者食髓知味,不再自行思考,最終
將導致自我毀滅。就像宮鬥、宅鬥文中常見的「溺殺」梗,原創版的版友想必明白。
所以,為了自己(能持續有好文章看)、也為了作者(能擁有利於創作、不必擔心被借梗
的環境),懇切呼籲大家,請將對特定作者的一時小愛,化為對整體作者的長久大愛。
請不要支持作者的爭議行為。無論在精神上(大大你最棒了那些都是別人嫉妒潑你髒水)
或是物質上(大大的本我要買十本)。
如此,身為讀者的我們,就能在花園裡,盡情徜徉於百花齊放的瞬間。
→ dk3y93:喔抱歉我沒看過~* 05/24 20:03
推 jo6vul4:同意,什麼叫梗就那幾個,另,可能每個人對抄襲的定義不同 05/24 20:16
→ jo6vul4:我是覺得,借梗借太多就等同於抄襲了。 05/24 20:17
推 kiki41052:推這篇 05/24 20:55
推 monnom:================本文中肯=============================== 05/24 20:55
推 aceokp12:雖然智慧財產權這種東西本來就很難說,但看見台灣出現「 05/24 21:13
→ aceokp12:不在乎抄襲爭議」的讀者,我覺得很難過,不管是否真的有 05/24 21:14
→ aceokp12:抄襲 05/24 21:14
→ canbe:想看砲友轉情人的話個人大推這本,文筆生動劇情流暢~ 05/24 21:54
推 Isacat:借梗借得太嚴重我也反對 不過之前不知情 也買了個人誌 05/24 22:22
→ Isacat:品質比起大陸書應該會好許多...就當不知情買了高級A貨吧=.= 05/24 22:22
推 carolwan:推原po,抄襲的定義有爭議,但新創意更能表現作者的巧思和 05/24 22:27
→ carolwan:文章的價值。這對我而言比故事寫得平順好看還重要! 05/24 22:29
→ little1913:上面有人放大絕啦?好看就好? = = 05/24 22:38
→ laroja:說真的我也佩服她 連新刊文案也模仿了... 05/24 22:48
推 zuyu:其實之前就有人說她最近拿來賣錢的小說 抄襲的梗都是漫畫的 05/24 22:58
→ zuyu:只是...圖轉成文字實在很難說什麼...... 05/24 22:58
推 Makiku:推graceh316說的 不過標題可以註解反推吧 05/24 23:17
推 lattenight:dk3版友,妳等的人已經出現啦~ XD 某噓者不就講了"這些 05/25 00:07
→ lattenight:老梗並不是某人專用",嘖嘖~ 05/25 00:08
→ little1913:炮友轉情人之肉多的,我推薦一夜情之睡到新老闆(? 05/25 00:20
推 duruo:這篇對我來說講抄襲有點重,但是那幾個梗實在太像了,要說沒 05/25 01:18
→ duruo:借梗我真的不太相信。 05/25 01:18
推 valentinoros:推,兩篇文都有看,借梗借過頭對原作者是很大的傷害 05/25 02:02
推 elvess:連文案也模仿讓我有點火大耶,本來事過一年都已經看開了說 05/25 08:58
推 onedollar:連打了幾拳也算? 05/25 10:06
→ laroja:幾拳我覺不算 但去掉這個 其它有嫌疑的地方還是明擺在那裡 05/25 10:27
推 dingmei:文案真的太誇張了,從此會避開這作者了,真無法接受 05/25 11:09
推 okiayu:大約還不到抄襲的程度,但借梗借得這麼有既視感我一點也不 05/25 11:13
→ okiayu:喜歡,所以繞過這個作者很久了 05/25 11:13
→ dingmei:連載時很喜歡,後來一次看全文就覺得這文不好看了。 05/25 11:18
→ dingmei:不覺得抄襲也沒感覺既視,但無法否認他爭議真的太多了 05/25 11:19
推 lovegu0317:推 05/25 11:41
推 linarina:push。 05/25 13:39
→ linarina:梗本來就不是某人專用,但連梗的排列順序都用的差不多, 05/25 13:41
→ linarina: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w 05/25 13:41
→ linarina:看到有人說梗不就那幾個這句話真的是比爛來的orzzzz 05/25 13:42
→ linarina:我只是單純讀者而已,看到這句話還是覺得對作者很失禮。 05/25 13:43
推 kila123:推 05/25 16:36
推 tomroyfannie:推 05/25 18:02
推 anita2430:推 05/25 19:19
推 sakurai0615:推,什麼梗不就那幾個,真的是在比爛 05/25 19:38
→ sakurai0615:好看就好也是很可笑,這種說法根本是對人不對事 05/25 19:39
→ sakurai0615:哪天該作者被"借梗",不知道你們還是不是能這麼大度 05/25 19:40
→ sakurai0615:的說出這句話 05/25 19:40
推 cccococo:同推,無法接受被借梗得這麼嚴重,無法支持直接跳過這本 05/25 20:37
推 lilliharry:只有好看與否真的對原創很傷耶 05/25 20:43
推 pig7574:推 05/25 20:52
推 ninaan:這篇我後面看不完耶~~前面肉蠻好看的,但是…… 05/25 21:01
→ Usachan1119:肉好看+1 但劇情的編排結構不是很優,買實體書以後最愛 05/25 21:06
→ Usachan1119:重翻的地方居然都是肉(掩面) 05/25 21:07
推 Rittle:推,從此繞路 05/25 21:53
推 a00011111143:====本文中肯=====走錯路我有看到最後,心情很糟! 05/25 23:54
→ a00011111143:第一次在大B版想噓,就在那篇文裡面! 05/25 23:55
推 Eirafox:推原PO,從此鄙視看待。 05/26 14:20
※ 編輯: graceh316 來自: 61.62.149.51 (05/26 17:21)
推 ylmarten:推這篇原文和補充。 05/26 17:29
→ ylmarten:然後真的很想說,如果是背景經歷相似的人寫出類似的東西 05/26 17:29
→ ylmarten:還可以理解,但明明風格差這麼多的人卻能這樣一路撞,除 05/26 17:30
→ ylmarten:非他們是命中註定的靈魂伴侶有心電感應所以都想到一樣的 05/26 17:31
→ ylmarten:梗並且在差不多的時機用到文章裡,要不然我還真是想不到 05/26 17:33
→ ylmarten:一個理由可以接受這麼誇張的事。 05/26 17:33
推 arafan:推 05/26 18:25
推 watercolor:推這篇更推不在乎抄襲借梗對創作品質造成的惡果。 05/26 19:24
推 Romantic18:推 05/26 19:24
推 zuyu:推原PO的補充!(豎起大拇指) 05/26 19:35
→ snowtoya:啊~原PO既然要移推文,可否順便幫我移一下,就我連打七行 05/26 20:19
→ snowtoya:行的那一段,能不能幫我把第五句移成第二句,第四句刪掉 05/26 20:20
改好了,是這樣沒錯吧?(歪頭)
推 minikimi:推這篇原文跟補充~~~ 05/26 20:44
推 Nowave:推 輕忽借梗真的不可取,當初逼走那麼多作者,想到心都痛 05/26 20:59
→ Nowave:讀者的放縱會澆熄創作熱情,連借人物名字的我都無法接受... 05/26 21:04
推 weizxcvb:推 05/26 21:07
※ 編輯: graceh316 來自: 61.62.149.51 (05/26 21:17)
→ snowtoya:感謝原PO! 05/26 21:33
推 chunching:推 05/26 21:55
推 ty5ed:推這篇,情節跟風格不能混為一談。當初刻度表也是讓我從中立 05/26 22:38
→ ty5ed:轉為不敢確定的一點... 05/26 22:39
推 a00011111143:逼走大B版超多作者!!那幾天根本末日QAQQQQQQQQQQ 05/26 22:49
推 lattenight:推! 05/26 22:54
推 Mareencat:只能給推。 05/27 11:28
推 ZENFOX:推原文及補充 05/27 11:33
→ winter40114:我是看到原篇才知道這件事的...不然我也不一定會買書 05/27 11:52
→ winter40114:老實說之前根本沒fllow到這件事= =乾脆以後想買個誌都 05/27 11:53
→ winter40114:先google有沒有參考好了= = 05/27 11:53
推 wissenschaft:推!!! 清楚又理性的說明! 05/27 12:24
推 OTPsernando:推 05/27 12:29
推 keigi:推! 05/27 12:32
推 kila123:看到原PO的補充再推一個 05/27 12:50
推 a00011111143:看到補充再推一個!!! 05/27 14:25
推 Demain:大推原PO的補充! 05/27 16:20
→ gn02336619:推~ 05/27 23:15
推 tina1749:推~ 05/27 23:19
推 mintawei:推薦這篇文章 05/28 01:17
推 canbe:推補充 05/28 03:09
推 duruo:推補充! 05/28 14:22
推 jyyueh:推。 05/28 15:15
推 wrrose:推 05/28 20:01
推 overhigh:推,那時真的很傷心憤怒。以標準來說的確是不構成抄襲, 05/28 21:35
→ overhigh:類似這樣情形的文其實最近發現還不少…每次看文發現有這 05/28 21:36
→ overhigh:種感覺時就會去查是作者否有註明某些橋段來源,或本身是 05/28 21:39
→ overhigh:否為某些作品/作者粉絲之類。如果有可能感覺還好,擺明了 05/28 21:40
→ overhigh:哪些是借的非原創的,讀者心裡有底;但有些太過明顯巧合 05/28 21:46
→ overhigh:作者不認又用那些爛理由護航的(非單指此作品),通常之 05/28 21:47
→ overhigh:後就直接繞道了…真的最矯情就是"我寫得很坦然"的態度 05/28 21:49
推 silenceonly:推原文跟補充!! 05/28 23:08
推 onedollar:也不在我的抄襲定義內又剛好對我味,所以會收~~ 05/29 00:12
推 rfef:推原PO的用心,之後直接繞道+1。 05/29 00:31
推 xiamaix:推! 05/29 03:44
推 MIYAVI0914:推原文及補充。感謝原po。 05/29 09:13
推 kelly231:推 05/29 12:42
推 sanzo0225:推薦這篇文章。感謝原po。某些讀者的發言真的任很認真在 05/29 15:34
→ sanzo0225:寫文的小小作者我感到很心寒.... 讓 05/29 15:35
推 natasha50927:看到補充再推一次 05/29 21:54
推 sophia8123:大推這篇 05/30 00:49
推 tina1749:現在才知道原來此書還借梗到"厚德路"去了,挺好奇的,台灣 05/30 02:22
→ tina1749:的BL原創作者,他倒底借了幾位?也太猛了 05/30 02:24
推 mailala:羅川的厚德路? 05/30 11:38
推 zuyu:是說羅川的厚德路,之前有看到人提出一段的對照圖,像是文案 05/30 17:45
→ zuyu:模仿那樣.... 05/30 17:46
推 pureaqua:借梗能借到這樣多本濃縮,也算是人才了... (但人品就...) 05/31 13:27
推 summercoming:真心希望能維護好的創作環境 05/31 13:35
推 hermit123:怎麼辦?前一陣子,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跑去預購了 05/31 22:07
→ hermit123:這位作者的兩本自製書。(那是我辛苦賺來的錢耶~傻眼中) 05/31 22:08
→ ty5ed:樓上如果還沒拿到書的話有考慮退訂嗎 但不知道這位作者肯不 06/01 00:06
→ ty5ed:肯就是~""~ 06/01 00:06
推 zuyu:還未收到書的話,應該可以退訂吧,不肯退訂就....=A=+ 06/01 12:06
→ overhigh:不肯退訂收到書就快點賣出去吧,趁現在應該還挺有人要, 06/01 23:37
→ overhigh:價格不會打太多折 06/01 23:39
推 newway:看起來,這個作者挺離譜的,不知未來會不會踢到鐵板? 06/19 22:14
推 cching1021:只要"文好看就好"的讀者多 應該是很難有這一天.... 06/28 22:33
推 vulrmp11:網路上一堆看到肉就爽的人一堆,還認為文好勝一切 07/03 02:20
→ vulrmp11:說真的我是作者們心能不冷嗎?那些人根本不配稱讀者 07/03 02:22
→ vulrmp11:btw,此文文筆根本沒有好到可以如此吹捧,更好的大有人在 07/03 02:25
→ vulrmp11:看到一堆人預購真的很...反正她這輩子不可能賺到我的錢 07/03 02:29
推 xantheholic:想到這件事還是會一肚子氣 超多作者走的啊!!! 12/23 00:09
推 mykaede: 原來這件事情過了一年多還被大家記著 09/22 23:25
推 a00011111143: 很難忘記呢,因為這件事讓我逛大b版的慾望都沒了 09/23 21:15
推 onionfish: 這事到現在想起來還是很生氣,昨天重看了不夜城,覺得 11/28 17:41
→ onionfish: 夏姓作者豈止抄襲,根本還是剽竊他人的人生。只有兩個 11/28 17:42
→ onionfish: 字:無恥。 11/28 17:42
→ onionfish: 而且還出了第二集這件事應該是近年來無恥之最了,令人 11/28 17:46
→ onionfish: 倒胃口到不行。 11/28 17:47
→ pu678: 友軍! 07/27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