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owcoat:你應該說個地點的 11/17 10:41
推 SaShiNi:高調推 11/17 10:44
→ winonawu:在斗六大同路跟育英北街的交叉口附近的剃頭店。 11/17 10:49
※ 編輯: winonawu 來自: 182.233.209.38 (11/17 10:52)
→ jg338:原來是狗 不過你怎麼說一個"人"? 11/17 10:52
→ nonoweli:擬人化 11/17 10:53
推 redtears:應該直接把女主角擬狗化... 11/17 10:55
推 summeruse:不管是狗還是人受傷 肇事逃逸很過分!! 11/17 11:10
推 wennd19:就算很生氣,直接公布車牌好像也不太好唷 11/17 11:12
推 pette504:樓上可以說一下不好在哪裡嗎? 11/17 11:25
噓 d8d8:wennd19 有什麼不好嗎? 11/17 11:35
推 pette504:公布車牌沒啥問題,問題在於到時對方說她沒撞到,要 11/17 11:55
→ pette504:告妳誹謗的話,妳必須舉得出證據證明是她撞的,或是你有 11/17 11:56
→ pette504:證據證明妳的懷疑是有理由的。再者,用網路公布還會構成 11/17 11:57
→ pette504:加重誹謗罪,所以建議您把其中一碼塗掉吧。 11/17 11:57
※ 編輯: winonawu 來自: 182.233.209.38 (11/17 12:19)
→ cutercn:內文沒改到.. 11/17 12:19
推 summeruse:所以...是不太好阿 何必動怒 11/17 12:22
→ neawen:高調推 11/17 12:23
推 pette504:請板主刪掉再重發一篇 11/17 14:10
→ snowcoat:內文還是可以改啊....不必刪除吧? 11/17 15:14
→ lifeart:太糟糕了!小動物也是生命 11/17 15:58
推 yingsiou:害我以為是嬰兒! 嚇到我! 那肇事者也太過份了吧! 11/17 17:43
推 ttiitt:太過分了!! 11/18 01:35
推 queenabebe:那路口發生好多次車禍 請大家經過那個路段時務必放慢 11/18 12:30
→ queenabebe:速度才是 11/18 12:30
推 calmdown:怎麼有這麼過份的人!?? 11/18 13:45
推 mynameis81mu:這種人我祝妳有天橫死輪下~~ 11/18 21:16
推 cowcow:怎麼都不會嚇到 這人也太冷血了 11/19 07:25
推 anagan:我覺得該關心的人們已經太多 其它物種舉手之勞就好 11/19 14:31
→ winonawu:給關心本消息的大家。今天警方已經替我們找到肇事的 11/21 00:01
→ winonawu:林小姐了!7xx HER是她向同事借來的摩托車!他承認自己因 11/21 00:02
→ winonawu:車速過快撞到小狗!已經讓她向小狗的骨灰道過歉了! 11/21 00:03
→ winonawu: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 11/21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