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k747:這個問題存在不知多久了 政府始終一點作為都沒有只保護人渣 03/22 09:23
推 tk747:完全沒考慮到被害人的家屬感受 只會在那說人權 失望透了 03/22 09:27
推 sleepchris:立委親人沒被酒駕撞死或是性侵根本不用期待會改變 03/22 09:47
推 odins:選舉的時候都很親民 標榜優質 清新 改革 看的都快吐了 03/22 09:58
→ snowcoat:立委親朋好友三教九流 不小心酒駕機率比較大 不能改啦 03/22 09:59
→ sti2011:民代自己都不酒駕 性侵出獄都不再犯 法官判罪都不寬貸 03/22 10:11
噓 nightrainbow:幹這種渣怎不判死一死 03/22 10:12
→ nightrainbow:等等補推 原PO抱歉噓你Q.Q 03/22 10:12
→ sti2011:樓上沒關係 03/22 10:32
→ nightrainbow:原PO好人 >"< (咦?! 03/22 10:33
推 nightrainbow:補推0.0 03/22 10:38
→ sti2011: 這也被你看出來? 03/22 10:39
推 nightrainbow:(遞卡 03/22 10:49
→ nightrainbow:因為原PO是好人所以看的出來XD (這啥?! 03/22 10:49
→ sti2011:整間公司都知道這個新聞了 還有員工住他們家附近的.. 03/22 11:45
→ sti2011:85犯 關5年 91又犯 上個月才出來 又犯 這根本蓄意麻... 03/22 11:45
推 htaedamay:這會重判多少呢 03/22 11:46
→ sti2011:goo了一下 很多案例台灣法官在一二審會重判死刑 姦殺麻 03/22 11:49
→ sti2011:但三審會有犯人有悔意這種鬼東西出現 然後有的維持原判 03/22 11:49
→ sti2011:有的居然就改判無期 在台灣無期徒刑關25年就可以假釋 03/22 11:51
→ sti2011:刑法第七十七條: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 03/22 11:52
→ sti2011: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 03/22 11:52
→ sti2011: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03/22 11:53
→ sti2011:台灣是犯罪的天堂 罪犯最有人權的國度 法官最有腦 03/22 11:54
推 tk747:真的搞不懂像這種廢物 還要審判那麼久有必要嗎 該死的人渣 03/22 11:55
→ windmaster:犯人有人權,被害人只有等死~ 人本都只做半套的啦 03/22 19:16
推 starffx:立委親人沒被酒駕撞死或是性侵根本不用期待會改變<=推這句 03/22 20:05
→ starffx:不知道是哪位名人的家屬在後座沒綁安全帶車禍身亡後 03/22 20:06
→ starffx:這幾天居然看到後座強制綁安全帶的法條上路....... 03/22 20:06
→ starffx:並不是說綁安全帶不好~只是藉這個事件說明~名人身邊的人 03/22 20:07
→ starffx:受害之後~才是法條修改的開始~幹!!法條能信 屎都能吃了 03/22 20:07
→ starffx:願葉小妹妹一路好走 R.I.P. 03/22 20:08
推 WandererM:就是現任總統當然當法務部長的時候把假釋門檻降低的 03/22 20:08
推 WandererM:當然→當年Orz 03/2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