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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請至高中體總網站上下載:http://www.shssf.edu.tw 一、依 據:教育部92年10月17日台體字第092014848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鼓勵青年及青少年學子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培養五育健全發展的國民, 展現積極多元創新的校園風潮,建立終身運動的習慣。 三、指導單位:教 育 部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四、辦理單位: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高雄大遠百購物中心 六、贊助單位:台灣太古可口可樂股份有限公司 銳步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七、籌備小組: (一)由本會聘請國內青少年街舞及活動專家若干人組成。 (二)負責規劃有關賽事、評審、行政支援及重大決策事宜。 八、競賽組別: (一)高中組 (二)大專組 九、參賽資格: (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各組得跨校自由組隊,唯各組應以比賽分區為範圍。 十、活動期程: (一)分區初賽:視報名情況,以分北、南二區舉行為原則。 1.日期:北區-92年11月29日(星期六) 南區-92年12月6日(星期六) 2.地點:北區-台北市青年公園露天音樂台(台北市水源路199號) 南區-高雄市大遠百購物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21號) (二)全國決賽: 1.日期:92年12月20日(星期六)。 2.地點:台北市京華城地下三樓地心引力廣場(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38號) 十一、報名人數:每隊報名4至8人。 十二、報名方式:參賽隊伍填妥報名表於92年11月21日(星期五) 前郵寄或傳真至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本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之1 電話:02-27783636 傳真:02-27713636 十三、活動方式: (一)比賽分區:(得視報名情況調整之) 1.北區:基隆市、台北縣、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 花蓮縣、連江縣。 2.南區: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 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二)比賽原則: 1.分區初賽: (1)各分區各組以錄取6隊晉級全國決賽為原則。 (2)各分區各組得依實際參賽隊數及比賽成績,擇優增額錄取若干隊晉級全國決賽。 2.全國決賽: (1)初賽優勝隊伍參加。 (2)錄取前六名頒獎。 (三)比賽規定: 1.報到時間: (1)分區初賽:於比賽當日下午一時前,至比賽地點之大會服務處報到。 (2)全國決賽:於比賽當日中午十二時前,至比賽地點之大會服務處報到。 2.比賽音樂由各隊自行準備,並於比賽報到時繳交大會; 3.比賽時間為3分30秒至5分鐘,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者扣分; 4.出場序於報到時現場抽出,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評審作業: (一)評分標準:服裝10%;創意10%;編排20%;默契20%;舞技40%。 (二)評審安排:分區預賽每次5位評審,全國決賽7位評審;評選風格包括所有類型, 例如:Breaking、Locking、Poping、Wave、House、New Jazz Swing….等等。 (三)成績計算:每隊分數扣除最高及最低分數,再計算平均分數並計至小數點第2位 (小數點第3位四捨五入)。 (四)若得分相同時依下列順位排序: 1.比較最低分較高者; 2.比較最高分較高者; 3.由評審委員決定之。 十五、獎勵方式: (一)晉級獎:凡晉級全國決賽隊伍,每人均可獲Reebok紀念T恤一件。 (二)優勝獎: 1.大專組:全國決賽取前6名頒獎;冠軍總值8萬元(含獎學金5萬元及Reebok3 萬元產品提貨券)、亞軍總值5萬5千元(含獎學金3萬5千元及Reebok2 萬元產品提貨券)、季軍總值3萬元(含獎學金2萬元及Reebok1萬元產 品提貨券)、殿軍獎學金1萬5千元、第五名獎學金1萬元、第六名獎學 金8千元。 2.高中組:全國決賽取前6名頒獎;冠軍總值5萬元(含獎學金3萬元及Reebok2 萬元產品提貨券)、亞軍總值3萬5千元(含獎學金2萬元及Reebok1萬 5千元產品提貨券)、季軍總值2萬元(含獎學金1萬元及Reebok1萬元 產品提貨券)、殿軍獎學金7千元、第五名獎學金6千元、第六名獎學 金5千元。 (三)特別獎:最佳造型獎、最佳創意獎及最佳人氣獎等三獎項(不分組);並各頒發 Reebok市價1萬元產品提貨券。 (四)各績優單位人員由本會簽報獎勵。 十六、經費補助:視實際情況,依赴賽之路程遠近,酌予補助參賽交通費用。 十七、附則: (一)若有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全隊比賽資格,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議處。 (二)報名參賽之職隊員應自行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而導致既有之 疾病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三)參加分區預賽、全國決賽職隊員及現場觀眾,由本會辦理團體傷害保險及公共意 外責任險;其它之保險需求,由參賽單位自行投保。 十八、本計畫經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166.66